作者cutecore (面交行程滿檔)
看板Suckcomic
標題[少年] 金田一-不動高中學園祭殺人事件
時間Fri Jul 24 13:51:41 2009
昨天晚上浪費一個小時的生命看了已經出一陣子的短篇集
包含血溜之間殺人事件和(倒楣的)不動高中學園祭殺人事件那本
講到前期的金田一 雖然好的詭計都是抄襲的人讓恨的牙癢癢
但人物、氣氛都掌握的很好所以也就算了
後來的金田一越來越像個色情小鬼 那也罷了
到新版的金田一 很明顯的可以看出不牽強的詭計都是抄來的
牽強的詭計都是自high的 那也罷了
但看完不動高中學園祭殺人事件這篇 我真的快昏倒了
這家出版社的編輯、原作、漫畫家 都沒有一點常識嗎
拜託你們沒有常識也看看電視 看看美國的犯罪影集啊 看看HBO都好啊
讓電流通過身體這種爛詭計 不要說CSI解剖了 驗屍官一到現場看就知道啊
這種爛詭計需要大費周章的讓被害人穿上女僕裝嗎
這種爛詭計需要IQ180的天才以爺爺之名解決嗎
這種爛詭計可以讓劍持大叔崇拜不已也難怪大家都瞧不起警察
看漫畫真的不要認真
可是我又想起我昨晚另外一小時的青春浪費在劇場館第三次殺人事件上
劇場館第三次殺人事件有三大詭計
1.讓燈掉下來
2.縮短時間差製造不在場證明
3.鑰匙偷天換日
1跟3就算了 就當作一場惡夢好了
可是2那個 兩分半鐘之內要跑出去、殺人、剁下手、跑回來、裝昏倒
是怎樣 這兩分半鐘難道是柯南平行世界裡的兩分半鐘嗎 永遠過不完嗎
還是被害人得了骨質疏鬆症 輕輕一折手腕就會掉下來啊
編輯要不要試試折一次自己的手腕看看啊
這麼不合理的設定 連大腦都不用開機就可以想到的不合理設定
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設成十分鐘之類的
反正就只是不在場證明 反正只要金田一說了就算
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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