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kerzz (小丑洗洗睡)
看板Sub_Strategy
標題[申訴] 不服LOL版主 dfcomb判決
時間Wed Jun 1 21:58:58 2016
※ [本文轉錄自 Jokerzz 信箱]
作者: Jokerzz (U文宗師塚鴿)
標題: Re: 版主你好
時間: Sun May 29 22:24:34 2016
※ 引述《dfcombo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之銘言:
: ※ 引述《Jokerzz (U文宗師塚鴿)》之銘言:
: : 哪一句造謠拉?
: : 誇張ㄟ
: : 我句句屬實..
: : 不信你可以去GOOGLE
: : 還有我批評R社
: : 為什麼引戰
: : 你還沒跟我講清楚ㄟ
: ----------------------
: 所以台灣是不是該比照港區
: 香港的選手可以在LPL和LMS擇一
: 為什麼台灣的選手不行??
: ----------------------
: 台灣的選手可以選擇
: 故此段為造謠
: 以此段謠言引戰
版主
你誤會了.... 你真的搞錯了
我所指的意思是說選擇賽區然後不算外援
全文是這樣的
{
據我所知現在我們台灣的選手去中國還要算外援...
這就讓我很難理解
大家都知道
台灣與大陸 並非國與國的關系
是兄弟之邦 有如手足
所以台灣是不是該比照港區
香港的選手可以在LPL和LMS擇一
為什麼台灣的選手不行??
}
我會說這個
是因為在之前的規章裡說
香港選手 在還沒去任何聯賽時
可以選擇LMS或LPL 擇一不算外援選手
可是後來B大回文說
{
不是不行 而是你有參與該賽區職業賽事
就不能任意轉移賽區
也就是說 今天你沒有參加過任何相關賽事
只要有隊伍想要用你
管你是LCS 還是LPL都可以直接登錄
}
這是我的錯
我太久沒看R社的規章
原來改成這樣
但也不至於水桶吧....
R社規章改來改去
我又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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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Jokerzz (123.110.210.240), 06/01/2016 21: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