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um5566 (大叔布朗姆)
看板Sub_Strategy
標題[申訴] 不服LOL YamCha看ID判決II
時間Sun Sep 27 22:26:36 2015
LOL板此篇文章
│ 文章代碼(AID):
#1M1cFWIG (LoL) [ptt.cc] [公告] Braum5566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oL/M.1443259360.A.490.html │
標題: Braum5566
內容: 作者 Braum5566 (大叔布朗姆) 被水桶
我去檢舉檢舉的推文:
推 jk182325 : 爽 廢物布郎母
板主回覆: #溝通信件2
[啊啊,就是請你不要太在意,]
[他不一定是罵你。]
[字也不一樣,指涉性不足,]
[他有可能是說剛剛遊戲中遇到的布朗姆很雷,而不是針對你。]
1.他不一定是罵你
2.字也不一樣
3.他有可能說是遊戲中遇到的
申訴:
1.本人ID暱稱中英文都是Braum(布朗姆) 很明顯jk182325就是在罵我
如果說把一個人的名字前面加上廢物還是在文章討論此人的情況下
還不一定是在罵我,此人適任板主嗎?
請小組長針對此點回覆
2.字也不一樣?英文翻中文用哪個字本來就是都可以音相同都可以用不是常識?
這算什麼強詞奪理?
3.遊戲中遇到的人很雷?這是什麼鬼東西?小組長可以傳換板主仔細詢問什麼叫做
可能是在遊戲中遇到的嗎?
在一篇文章標題內容在水桶一個叫做Braum的人底下推文爽廢物布朗母的人
可以判決成他可能在遊戲中遇到的
這除了看ID判決以外有其他可能性嗎
小組長請幫我解惑,現在板主這樣做事板規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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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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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raum5566 (1.160.16.210), 09/27/2015 22: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