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d5566 (神曲)
看板Sub_Strategy
標題Re: [申訴] 對於LOL板主xicco判決不服
時間Mon May 19 19:39:58 2014
※ 引述《xicco (小王子。)》之銘言:
: ※ 引述《iSad5566 (神曲)》之銘言:
: : 板主補上公告後令我覺得更不服了
: : 1. 我前面文章與推文中提到諸多問題 並且一而再 再而三 請板主能夠每條回答
: : 板主先是說自己有誠意溝通 卻只留了一句要跟女朋友吃飯後再也沒下文
: : 請問這是板主的誠意溝通嗎?
: : 另外公告裡只強調我提到的很多問題裡面的時間問題
: : 當然板主那點回的我也認為有理 但其他我所提到問題為何板主視而不見?
: : 只挑自己有利的回答是合理的溝通嗎?
: 因為我發現沒必要一項一項回你,
: 犯板規是事實,現在的重點是退文的處分的正當性。
我哪一點不是在針對退文處分的正當性在發問?
既然板主還是有回部分問題~是否代表板主認為部分問題可以解釋
但其他問題自己也回答不出~故以此藉口來逃避?
先是聲稱自己有誠意溝通~並且指責我自己溝通中離
再來我回了一大篇+推文~板主再說沒必要回覆
顯見板主是回答不出 而非覺得沒必要
: : 2. 原公告就是未在時間內刪除並且未滿三十推的都要處分
: : 結果過了很久之後補的公告 居然加了一條 因為我歧視鬧板才退文???
: : 這根本就是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硬加上去的理由我不相信小組長看不出來
: : 再者 這笑話跟歧視的關係為何? 我有污辱到某族群嗎?
: : 這世界上本來就有人支持同性戀 有人反對同性戀 這有對錯嗎?
: : 先不論我這只是笑話 根本談不上我支持或反對與否
: : 結果板主就直接將"歧視"兩個字套在我身上真的令我感到莫名...
: : 照板主的邏輯反甲即為歧視 那我反服冒的也是一種歧視嗎?
: 你來申訴,當然以你的文章為主軸回應。
: 重點不在你支持同性戀與否,
: 拿性向當玩笑開本身就是個很惡劣的行為,
: 除非你本身就是同性戀者,這才足以稱為自嘲。
既然板主都可以聲稱自己不知道G社的梗
我當然也可以在這邊說自己是雙性戀或同性戀
再者
板上對名人凱能神的性向各種玩笑嘲諷~有什麼異男忘之類的都可以拿來發文
還有推文各種甲由 機甲戰隊 甲級動員令呀(跺腳+嬌喘 等等
隨便找就一大堆~這個才是惡劣行為吧?
包括板主自己水桶其間請人代發文都可以暗酸凱能神"妹子佳 因為我不Jar"
我想任一個公正第三方都看得出來哪個才是惡劣行為
為了退我文硬加我罪名 結果對比之下以上的問題更大...
補充:
板主你還是可以聲稱自己發的文不是在酸凱能神的性向
不過依照你自己說過的"概念式連結" 推文都知道你在酸凱能神
當初還因為概念式連結你得自桶 別又忘了~
: : 3. 其他篇被你退文的都是歧視所以被判鬧板要退文?
: : 板主是否自己也認為退文並非適當
: : 所以硬要多加個"想了很多天才想到的理由"加在公告裡 並特別給我的公告?
: 我說過了,該篇公告是針對你的申訴。
所以板主你忽略了這個問題的本身
其他篇也是因為有同性戀問題所以一起被你退文的嗎?
: : 4. 小組長請去看這篇公告文底下的推文
: : 底下有人回(包括懶貓本人的好友美咪)都說懶貓自己也笑了
: : 連本人都知道只是笑話給大家笑笑而已 板主說我是惡意攻擊和歧視?
: : 還是其實懶貓本人有檢舉我說這是惡意攻擊QQ?? 肯請板主說明清楚
: 懶貓的想法在這個case中是假議題,畢竟當下板主並無從得知。
: 真正的議題在於你已經構成E1鬧板,
: 根據當時的板規必須予以水桶+退文,
: 在這部分我已經予以減刑,只給予退文處理。
每次回覆我就會多更多新貌出來的處分
從一開始是文章不滿三十推要退文
再來變成因為我歧視要退文
現在又變成 你是要判E1 現在人很好已經減刑...
如果是這樣我還真的很感謝板主您的大恩大德
願意只以簡單的退文處分發文的板友們
: : 而不是板主認為是惡意攻擊就是惡意攻擊...
: : 如果板主覺得有必要 我願意私信請問懶貓這有沒有對他造成惡意攻擊
: : 然後當成證據附在這裡
: : 不過就貼一個笑話~為了要退我文想這麼多理由...lol板怎麼會變這樣...
: : 補充一下:
: : 說懶貓老師是Gay 這不過是一個G社的梗
: : 跟工讀生領五百 導播哥又帥又強 字幕哥徵女友等等都是一樣的
: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哏,況且也沒有義務要知道。
板主你聲稱自己不知道沒關係
但多數板友都知道 板主如果你不知道就應該多去做做跟lol板有關的功課
我不認為一句我不知道就可以合理拿你個人不知道的事來當作理由
: : 這個就連懶貓身邊的朋友也都是這樣開玩笑的 請板主不要惡意抹黑說我是惡意攻擊
: : 就連平常在播報比賽時 主播偶爾也會用這個梗虧懶貓老師
: : 這並不是惡意攻擊 不過就是個"好笑的梗"
: : 在我看來平常幫G社說話就要被推文嗆工讀生領五百 這個還比較像惡意攻擊
: : 5. 這點請小組長參考我前面所附的附件二
: : 也就是板主當初要退文前發的公告
: : 內文有說
: : "在我另一篇公告文發出之前,你們快點自刪,
: : 在我發出之後,推文量少於30推的全都照前項公告加重水桶。 "
: : 我想請問 以前公告所謂的加重水桶 通常就是b1 14天
: : 怎麼這裡的加重水桶完全不是判b1 而是直接退文
: 因為我判的不是加重水桶,而是E1鬧板。
: 當時的公告會說將用B1判決,乃因為B1有個條件必須滿足:被噓到X1,
: 而該篇公告則是說明,
: 未來同標題將不受X1條件之限制即可「速決水桶」以遏止系列文發展。
: 而我的 E1 判決基礎在於,
: 該篇系列文早已公告禁回,且要發笑話猜謎有專板 joke 可供使用,
: 而後來重新開機的文章卻「刻意選擇使用同一標題」,此舉已構成惡意鬧板,
: 後續跟風的板眾則明知「笑話非本板業務」、「無意義系列文洗板將導致看板混亂」
: 等負面影響,卻執意跟風發文逼板主出來洗地,
: 這表示當時po11希望以 B1 遏止系列文的公告內容,顯然失去了其效用,
: 因此我以惡意造成板面混亂的事實判決E1,而非當時的臨時公告 B1 判決。
: : 那這公告內容的效力是? 還是板主你喜歡怎麼判怎麼退文就算公告亂打也沒關係??
: : 我看了板主補的公告真的很難過
: : 感覺就是"我就是要退你文 不管用什麼理由 不管你提到哪裡有問題 我一概不管
: : 反正我是板主我最大"
: : 我想這就是為什麼需要有申訴板的原因 板主真的做的太可怕了...
: : 真心希望小組長能給個公正的判決~不要讓板主做到覺得自己永遠是對的...
板主是不是忙到連板規都記不大清楚了...
B1什麼時候要滿足"必須"條件: 被噓到X1
隨便去LOL板找篇B1的文章 就可以找到連X1都沒有就被B1的文章了...
為了怕板主不相信
我隨便列個幾篇推文還是正數還被判b1的給板主你看吧
希望你身為板主不要忘記板規
#1JPw4NPt 這個b1是xicco你判的
#1JQwGOIk 這個b1是Pellaeon板主判的
#1JOeDime 這個是xicco你的公告文(魔甘娜開大之亂的水桶公告)
從我所舉例的公告來看
魔甘娜開大之亂(也是板友的笑話系列文)
這些笑話都被板主你以b1判決(並且也都沒有X1)
現在為何b1就不能用在我所發的笑話文裡QQ?
再來是E1的問題
E1【鬧板】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屢犯前述A、B、C、D項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無悔意者。
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據我了解 E1是用在某個ID "連續"且惡意鬧板 經過一桶再桶 出桶後再犯的ID
不解為何板主拿來用在發系列文的板友上面...
如果是的話 若干年後因為有板友發了英雄聯盟大猜謎的文章
那時的板主就可以合理的用E1永久水桶+退文來處分嗎? ...
感覺就像大家手牽手靜坐 卻被警察一個一個抓起來打 這種處分一樣
實在不符比例原則啊...
再來我想請問相關的類似問題
#1ITm3K-h 這是hydra6716板主針對"凱能神系列"所發的公告
內文跟板主所提的 Poll板主發的公告類似
一樣都是禁止再回文 且都是要加重處分
但為何板主只留意到"英雄聯盟大猜謎"
卻沒注意到"凱能神系列"其實嗨抓板主早就說過跟本板無關 不准再發了呢?
板主自己也是有發凱能神的文並以簽名檔酸人的記錄
我想這樣所有之後有發過凱能神文章的板友是不是都有E1+退文的必要?
這問題也回到我前幾篇就問過的問題
如果每個板友進某個板發文之前都要除了板規看完 還要知道以前發的公告
有什麼標題是早說不能發文的 那一定會有這類問題
除非板主在板規寫清楚 "XXX標題不可以發 違者E1+退文處分"
不然實務上根本不可能要求每個板友要清楚每個公告的內容
就連板主你自己也只記得英雄聯盟大猜謎不可以回 也不記得凱能神系列不能回
當然這部分板主也是直接無視~並沒有回答我前幾篇就有提到的這個問題
最後我想講一句實話
板主對板規的理解與執行著實令我害怕
我怕板主到時候會覺得我一直申訴很煩
因此不爽我直接取消退文判決 改判我E1...
如果這些申訴有惹到板主不高興 請板主您大人有大量不要狹怨報復QAQ
小弟只是真心覺得這個判決用加重B1會合理許多 才不斷的申訴
並不是對板主您個人不滿
再說板主永桶了LOL板長久以來的許多廢文ID和引戰ID
小弟是真心覺得板主您做得很好且希望能保持下去
所以小弟不是不滿板主您個人 而是希望能得到合理的判決
還有我補充最後一點
其實小弟的退文三天即可以消 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小弟的退文早可以自行消除
所以B1對我來說還判比較重
但小弟會如此堅持只是覺得有更好更合理的判決 並非故意找板主麻煩
請板主及小組長明察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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