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fish5566 (死魚56)
看板Sub_Strategy
標題[申訴] 不服LOL板主群不處理Xargon等四人
時間Sun Dec 29 21:43:54 2013
1. 檢舉人:diefish5566
2. 被檢舉人/看板:po11po11 blsy4300145 asdlkjfgh / LOL
3. 檢舉事由:
本人於LoL_Picket板檢舉Xargon等四名使用者違反下列板規
E2【遊戲外掛,廣告文,惡意違規連結,其他惡意行為】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含有18禁/恐怖/病毒/木馬/釣魚網站連結等惡意連結之發言或簽名檔;
遊戲外掛的提供/要求;張爸文;
於文章內容、推文內容或
連結內容(包含實況內容)中,
提及涉嫌任何意圖於本國進行商業宣傳廣告行為者;
高調於板面上徵求他人遊戲帳號以進行Rank積分對戰遊戲者;
與本板完全無關之廣告或宣傳等行為。
經板主群認定為惡意重大違規後永久水桶。
應永久水桶+劣退處理
但板主群以所謂「板規漏洞」之由
蓄意袒護該四名使用者在文章內發布含有商業廣告之實況連結
甚至想要修改板規使其合法
如果板主只要不想水桶人就說這是板規漏洞
那板規形同虛設
本人不服此判決在此上訴
4. 舉證 (如有需要):如下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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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33.5
※ 編輯: diefish5566 來自: 114.34.133.5 (12/29 21:48)
1F:推 CHILAY:簡單來講 版主為了自己人改版規 不追究先前犯的過錯 12/29 23:04
2F:→ CHILAY:BBS乃台灣自由言論發展之重要指標 何以能夠讓這種恐龍版主 12/29 23:04
3F:→ CHILAY:繼續用不公平不公正的態度在執行版主職務 12/29 23:05
4F:→ CHILAY:我們利用網路的力量創造了自由 但卻有些人濫用這項權利 12/29 23:05
5F:→ CHILAY:希望可以認真處理這三位版主 寧缺勿濫 根本國防布 12/29 23:05
6F:→ superRKO:朝聖 爹娘 我在這!! 12/30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