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麥子)
看板Sub_Strategy
標題Re: [檢舉] hydra6716違反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時間Sun Oct 6 23:54:59 2013
對於 hydra6716 板主在公告當中使用可能具有嘲諷意味的語詞,板務處分的部份,
已經由 ckcraig 板主作出判決,故不再贅述。在此僅就組務是否給予處分進行說明。
對於組務是否應因 hydra6716 板主於公告當中使用不當的語詞給予警告,
基於站規與群組規對於「警告」有不同的規定,不能混為一談,故說明如下。
(a) 對於是否應依照
#1348aPLp (SYSOP) 所公告之「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給予警告。依「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之規定,其明定之「警告」,
除板主在限期修正之期限內未修正者,得給予進一步的處分外,
並無其它實質的影響。故該「警告」之影響力僅在於要求修正不良情節。
然而 hydra6716 板主之發言雖屬不妥,但仍未違反板規,情節亦不嚴重。
且在經過 ckcraig 板主給予板務警告以後, hydra6716 板主亦已允諾,
將避免在公告當中使用具有爭議性的語詞,以避免造成進一步的紛爭。
故在不良情節已修正的情況下,再給予「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所訂之「警告」,
既無修正不良情節之作用、亦無進一步處分之可能,實屬冗餘。
(b) 對於是否應依照 ComGame-Plan z-1-4
「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以及 ComGame-Plan z-1-5
「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2010年板 小組長規章」所訂之標準:
H.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a.判決嚴重或多次偏頗失當者
b.板主個人於管轄板面或組務板行為嚴重失當者
c.無視站務判決、公告者
d.無視群組規範者
群組長得對板主/小組長提出書面警告,累計兩次書面警告則拔除板主職務;
如情節嚴重者直接拔除板主職務;
經警告後而拔除之怠職板主,一年內不得申請小組內之板主職務與新增看板申請。
情節輕微或在規勸後改善則以口頭警告處理。
因 hydra6716 板主之發言未達上述「警告」之標準,故亦不給予本群組之「警告」。
(c) TalkandChat 小組及 GeminiMan 小組長之認定標準,乃針對該小組之管理所設立,
本小組並無遵守其判例之義務。且參考
#1HgsK1lp (L_TalkandCha) 判例後亦發現,
被處分之板主並非僅在公告當中「攻擊挑釁」使用者,而是以「發錢形式」,
「鼓勵板友推文挑釁特定使用者」。 hydra6716 板主雖使用不當的語詞,
但並未「煽動使用者集眾」,情況更為輕微,並不吻合此判例之不良情節。
故依據上述各點,對於 hydra6716 板主使用不當語詞,不給予上述之「警告」。
但仍請 hydra6716 板主注意公告當中以板主身份所發表之文字,避免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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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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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ivefishfish:未看先猜又是微罪不舉 10/07 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