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看板Sub_GOnline
標題[公告] wow板z-37-3-4-183-16一案
時間Thu Dec 15 15:19:46 2011
如題,前面經使用者提起,認為z-37-3-4-183-16中前In版主違反1-a,
(就是貼FB圖那則公告,組務部份已裁決,板務部份有人認為也違規)
組務帶回4人群信討論後,In迴避,St與S9立場相左無共識,
板務層級我也不能無視版務意見逕行判決,因此我提議將此案直接
拉到組務申訴層級
In & S9已同意,St兩封信沒回,就不等了~
(反正若先板務判決,另一方不滿再申訴也是拉到組務,乾脆直接來...)
在組務層級,判決定案之後就不能上訴,所以會讓各方都有充分提出主張的機會,
既然屬於申訴案,屬於當事人有:
前任版主群、被告(In)、板務檢舉者,
另外在加上現任版主群屬相關人身分,都可參與此案。其他人回文會踩到組規請注意。
依標準程序,應該是板務檢舉者向前任版主群檢舉,前任版主群判決後,
被告不服上訴,或者檢舉者不服上訴。但現在為了避免多此一舉,直接拉到組務層級,
所以缺了【板務檢舉者】這個身分,因此認為z-37-3-4-183-16違規者可以參與此案,
但為了避免全民大亂鬥使法庭混亂不堪,決定限制人數在5人以下
請注意,到了組務,就是講證據、講理、講板規,就事論事該怎麼辦就會怎麼辦,
所以對板規不熟、法理不太通、不擅言詞的還是讓給五樓吧~
當然要私信組律師團(咦?)討論訴訟策略都隨便,但檯面上最多5個人,
加上版主總共10個人能說話已經有點多了。
我這周末要北上一趟,應該是沒空上站,所以報名期限也開放到星期1,
5天應該夠推派人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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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9.56
1F:推 BigCat:請問我可以把這篇轉回 WOW 板嗎? 12/15 15:23
2F:→ Ithildin:組務層級上面不是還有群組務層級嗎? 12/15 15:24
3F:→ Ithildin:我看申訴規則有說對小組長判決不滿... 12/15 15:24
4F:推 BigCat:因為看起來就是缺板務檢舉,但是基於公平我不想用指派的 12/15 15:26
5F:→ BigCat:也許轉回去請板友推文舉薦或自薦會好一點 12/15 15:26
6F:→ ganbaday:公告或判決這兩類都不用問我可以轉 12/15 15:27
※ BigCat:轉錄至看板 WOW 12/15 15:28
7F:→ ganbaday:@Ith 去年okcool有改申訴制度 12/15 15:28
8F:→ ganbaday:z-3-4 12/15 15:29
9F:→ Ithildin:嗯...這算制定板規權? 12/15 15:32
10F:→ Ithildin:啊 還是文章管理權 都被擋在小組就是... 12/15 15:32
11F:→ ganbaday:看板文章管理權 簡單講就是文章違規懲處 只能上訴到小組 12/15 15:35
12F:→ ganbaday:簡單講 2010以前三級三審可以到pttLAW,改後一擊一審 12/15 15:36
13F:推 BigCat:欸,小組長id掛回去了唷 O_O 12/15 15:45
14F:推 s91812:掛整天了 你這看寧寧腿看到腿了的大貓 12/15 15:46
15F:推 BigCat:我整天都在頭痛,上來看到in那篇直接加胃痛 -_- 12/15 15:49
16F:推 salami:人氣竟然有12 U_U" 12/15 18:19
17F:→ ganbaday:挖一個屍體之後忘了拿下來..你沒講會一直忘(汗 12/16 06:13
18F:推 BigCat:小組長不要耍萌啊啊啊啊啊… (直擊倒地) 12/16 12:58
19F:推 RedMapleWing:現在也還是掛著呀…常駐算了XD 12/16 14:02
20F:→ BigCat:果然五人小隊流團了 (茶) 12/19 14:07
21F:→ syo0093:連一個都沒有嗎-o-; 12/19 14:27
22F:→ BigCat:是的,一個人都沒有 :p 12/19 15:14
23F:→ wzmildf:意料中事 12/19 15:24
24F:→ BigCat:+1 12/19 15:29
25F:推 gwen3179:浪費時間爭贏了又怎樣 會變永久水桶嗎? 12/21 21:12
26F:→ gwen3179:如果為了爭什麼真理或真相的話 還是省省時間吧 12/21 21:13
27F:→ gwen3179:這次事件可以讓眾人看到某些人的真面目跟猙獰的嘴臉 12/21 21:15
28F:→ gwen3179:還能當做以後帶梗跟茶餘飯後的話題 我想就是最大收獲了 12/21 21:15
29F:→ wzmildf:我想,這只能說是反映出普遍相民風氣就是跟著風聲罵罵 12/21 22:54
30F:→ wzmildf:人云亦云沒有自己想法,然後要請人站出來時又全都縮回去 12/21 22:55
31F:→ wzmildf:的樣子罷了。大家說什麼,自己就跟著信什麼;大家說 12/21 22:55
32F:→ wzmildf:誰誰誰很好很用心,誰誰誰好像就真的很好很用心; 12/21 22:56
33F:→ wzmildf:大家說誰誰誰好像黑掉了,誰誰誰就欠罵該殺。 12/21 22:56
34F:→ wzmildf:新聞媒體如是,網路鄉民亦如是。 12/21 22:57
35F:→ FairyBomb:除了風氣之外,這件事也沒啥實質上的意義了 12/21 23:21
36F:→ FairyBomb:贏了也不會對前版主有啥影響,反正就放在那 12/21 23:22
37F:推 exFree:FB事件爭贏也只是補個水桶阿 也不會看到他就此事道歉 12/22 01:07
38F:→ exFree:何況不小心用詞失當的話 可能還有機會被請去金門喝咖啡呢 12/22 01:08
39F:推 salami:推紳士說的 12/23 10:31
※ AskWhat: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2/21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