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lly (溝鼠)
看板Sub_GOnline
標題Re: [申訴] WOW 板 BigCat處理違規判決不當一併回應
時間Sat Dec 10 23:05:52 2011
嘛...說到法條的話,好像跟我有點關係。是時候跳出來講一下
關於連續犯的部分最早"可能"是我寫的
當初09年11月到11年3月我下台這段期間的法條大部分都是我編寫的
但下台之後因為未知原因使得置底消失,而且在無備份的情況下
版規回到我重新編寫之前的版本
(我編寫過兩次,最新版內我刪除了部分不合時宜的規定和通順文句及美化
而現行版規是接任的版主用舊版本再更寫而成)
關於"連續犯"這部分的版規出現在我的新版本
原意在於處罰
"在多篇文內搧風點火或挑釁,但其遣詞用句未達人身攻擊程度"
最早使用這條的版主我印象中應該是瘋法師(也可能是我,不太記得了)
而罰則為 視情節程度判定為警告或水桶
在制定此條的時候確實是並無任何太詳細的規範,以版主自由心證為主
這也是當初在處理版務比較令人容易有疑問的地方
不過我只出來講連續犯法條的部分
此次事件的始末我並未追蹤,所以不便多說
盼大家稍微能夠了解前朝法條的運作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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