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tue (statue)
看板Sub_GOnline
標題[檢舉] WOW 板 BigCat處理farst違規瀆職
時間Sat Dec 10 12:27:13 2011
看板群組:G_Online
申訴人:statue
申訴看板/板主ID:WOW / BigCat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前任板主判決後, 現任板主上任即違反板規私自決定給予大赦, 其作法並無法源.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三. 罰則
a. 被水桶者,初犯一週,再犯加倍,三犯永久。
板主得以視犯行情況直接給予永久水桶的判決。
b. 被警告兩次則水桶一週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違規原文==
farst 永久水桶 → 水桶一週
推 farst:被神砍文章 我的榮幸 11/09 10:57
→ farst:就算神無斷轉載 玩弄兩面手法 打官腔 裝死不回應 還是神 11/09 10:58
1-a 警告
000289 11/09 farst @@@ 請大家不要罵我們的寶箱神 @@@
1-a 警告 引戰連續犯 一周
000318 11/09 farst Fw: [問卦]請問有無魔獸寶箱怪的八卦??
1-a 水桶 引戰連續犯 兩周 併前次 永久水桶
000328 11/09 farst [心得]請問寶箱要怎麼開?? 回鍋玩家有感
1-a 水桶
(已永久水桶)
000345 11/09 farst 那些年,我們一起打的寶箱...
1-a 警告
(已永久水桶)
==板主公告==
● 296 ! 12/07 Induction □ [公告] 藏寶箱事件板務部分總懲處
┌─────────────────────────────────────┐
│ 文章代碼(AID):
#1Eta5UGt (WOW) [ptt.cc] [公告] 藏寶箱事件板務部分總懲處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WOW/M.1323188574.A.43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 Ptt幣 │
└─────────────────────────────────────┘
● 8 m1712/08 BigCat □ [公告] 寶箱串改判相關 - 水桶部份
┌─────────────────────────────────────┐
│ 文章代碼(AID):
#1Eu6l6XV (WOW) [ptt.cc] [公告] 寶箱串改判相關 - 水桶部份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WOW/M.1323330502.A.85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49 Ptt幣 │
└─────────────────────────────────────┘
==溝通紀錄==
已去信詢問改判相關事情, 但板主僅答覆因連續犯因素, 酌情合併, 於板規不合,
故檢舉之.
1. 新版主上任後已經改板規, 新版規是否能凌駕於舊板規並且修改已判決之內容?
2. 酌情合併是否有法源依據?
3. 改判的內容是以舊板規還是新板規作認定?
4. 板主對於舊板規之連續犯認定不認同, 以此做改判是否合理?
經詢問小組長, 將每個ID分案, 以方便後續文章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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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9.67
※ 編輯: statue 來自: 114.37.19.67 (12/10 12:29)
1F:推 wzmildf:好奇怪阿,當板主當幾年的人連個公告都學不會怎麼發 12/10 13:04
2F:→ wzmildf:現在突然冒出來直接學會發檢舉文耶! 12/10 13:04
3F:→ FairyBomb:人的潛能是沒有極限的 12/10 13:05
4F:推 wzmildf:[申訴]:受版務處分者,與板主溝通後仍不服,以此上訴。 12/10 13:07
5F:→ wzmildf:結果證明這幾篇文章訴求不明 手段不對 失敗 12/10 13:08
6F:→ wzmildf:喔還有 你根本可以把這堆文章簡略成你最後一段就夠了 12/10 13:09
7F:推 ganbaday:請洽站規10~11條 12/10 13:09
8F:→ wzmildf:全都不著邊際的東西 不知道你到底想幹麼 12/10 13:09
9F:→ ganbaday:對被告之行為認定違規者,除非人身攻擊之類告訴乃論的, 12/10 13:10
10F:→ ganbaday:其他人都可以是檢舉人(前板主主動偵查視為檢舉者) 12/10 13:10
11F:→ ganbaday:而站規11是說,檢舉者對於板主判決不服也可上訴 12/10 13:11
12F:→ ganbaday:翻譯: 能申訴者有2=> 被罰的人不服、認為他違規的人不服 12/10 13:12
※ 編輯: statue 來自: 114.37.19.67 (12/10 13:33)
13F:推 UtsuhoReiuzi:第一次看到有人把自己越抹越黑的 12/10 15:14
14F:推 alex155067:我建議直接把某網站侵權問題上法院評理好了 12/10 15:15
15F:→ alex155067:被無斷轉載的作者們可以考慮一下 12/10 15:15
16F:推 genjuromkiii:如果你知道你為什麼下台,你就會知道為什麼大貓這麼判 12/10 15:32
17F:→ SITC:實在…很難看… 12/10 18:32
18F:→ kid1412sonic:20101299v3 12/10 18:44
19F:推 gekisen:朝聖 20101299v3 12/10 22:31
20F:→ lidj:不要在推那串「亂數」了XD沒意義 12/10 22:32
21F:→ mimily0504:身是菩提樹,心為明鏡台。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 12/10 22:36
22F:→ mimily0504:那推別的 ^^ 12/10 22:36
23F:→ nonverbal:20101299v3 12/10 22:37
24F:推 coolboy16:怎有人可以這麼不要臉.. 12/10 22:38
25F:→ shihyaolin:20101299v3 12/10 23:44
26F:推 strray:不知檢討 20101229v3 12/11 00:49
27F:→ kevinfu0302:20101299v3 12/12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