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看板Sub_GOnline
標題[公告] 站規規範之檢舉/建議提出規範
時間Fri Dec 2 17:57:56 2011
如題,近期站內各板都有類似爭議(包含本組內看板),
已由其他組長向法務部請求站規解釋,並由法務站長授權法官出面公開解釋站規,
詳洽PttLawSug板或本組務板z-3站規專區最新兩篇,
其中
(三)對板主之建議,得為對板規之建議,諸如對若干違規種類應予如何之處
分,應為對"抽象法規"之建議。實質個案之處分申訴,應至各級組務板
為之。
一段,為使用者們常誤會的點,
對於板主處理案子對不對的事情,請依程序在組務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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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7.5
1F:推 a128a128:對若干違規種類應予如何之處分,應為對"抽象法規"之建議 12/02 18:13
2F:→ a128a128:以上這段的意思是 這部分還是能在板上發文建議板主? 12/02 18:14
3F:→ a128a128:也就是針對某些可能發生的違規 該援以何種板規來論處 12/02 18:15
4F:→ a128a128:而實質個案 是已發生且遭板主懲處不服上訴至組務 沒錯吧? 12/02 18:16
5F:→ ganbaday:可以,但很明顯是針對某判例去講的,還是該去組務 12/06 16:07
6F:→ a128a128:恩 那我瞭解了 感謝 12/06 16:46
7F:→ ganbaday:已經徵得法務同意,放在了,之前忘了講 12/24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