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28a128 (該當違法有責 這能吃嗎?)
看板Sub_GOnline
標題[申訴] SD-GundamOL版 terry750510版主 不服判決
時間Sun Jul 31 03:17:17 2011
案件申訴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申訴人:a128a128
申訴看板/板主ID:SD-GundamOL / terry750510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s41581115違反當時小組長舊規有關酸外掛的公告 毫無任何合理且有力之證據
直接指責本版之版友為外掛 然經檢舉後 版主於一個多月後才回覆
因被指責之版友不做任何回應 所以不判 但違規已是事實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1.s41581115版友於文章內僅附一張圖片
http://ppt.cc/BgBF
然該圖片完全無法說明任何事情 一位版友於較冷門之頻道
進行鎖房遊戲 光是錄影就無法證明該版友有任何可疑
使用外掛或掛機之跡象 因為一般對戰頻道不同於任務房
(1)個人戰及常規戰皆為5分鐘遊戲 無法提前結束
(2)死鬥及戰艦雖能提早結束 但對手皆為一般玩家
而不像任務般 玩家之間必須合作打完NPC操控之敵方
且任務EXPERT級不靠外掛無法短時間內結束
2.就算s41581115版友錄了好幾天被指責為外掛之k23版友
天天掛於對戰12頻且同一房皆未離開過之影片
也只能懷疑k23版友體力是否真如此之驚人 因如同前述
對戰不同於任務 就算提前結束也是正常
但EXPERT任務於短時間內(1~2分)結束 不是任務失敗
不然就是該房有人有使用外掛或改機之類的不正常方式進行遊戲
3.該文章既然信誓旦旦的指責k23版友為外掛 則在毫無合理且有力
的證據提供之情況下 版主群看到該違規文章 第一時間就應如同
處理我的被認定為違規文章之情況一般 就應先予以刪文後水桶
然檢舉了該文章違規 版主群過了一個月都無任何下文
再次反應後 才說詢問過k23版友 其對於s41581115版友之指責
不予任何回應 因此不判 但該文章違規在先是事實
s41581115版友根本不給k23版友任何出面澄清之機會
即予稱呼其外掛 即便k23版友後續不做回應 但違規是事實
不會因為被害人不願出面 就抹滅該犯罪之事實
4.順便提一下冷門頻道之區別 目前對戰頻道共有14個
除了特別之活動或節日 一般來說 就算是假日
也頂多是頻道1、2滿頻 因此保守估計4頻以下的
可以算是冷門頻道 其餘1~3頻就姑且當作是熱門頻道
而s41581115版友所稱之"進不去的我都當瓜瓜房,
進得去的一定是鄉民開的歡樂房" 的原因是
於14頻本版有所謂的鄉民房或讀書房 且有設密碼
只要是本版之版友 皆知該密碼為何 並於置底公佈
然對於不上PTT之其他玩家而言 看到14頻之
鄉民、讀書房 不也認為是外掛房?
因為就我所知 讀書房常開到天亮 且再加上又鎖房
無法讓一般玩家進入 所以s41581115版友僅以
本版版友之角度去觀看12頻鎖房 殊不知其他一般玩家
也以相同之角度觀看14頻之鎖房
5.上面之所以會解釋這麼多 原因就是要讓小組長知道
該照片無法顯示k23版友究竟待在該房間多久
且對戰頻道本來就無所謂的時間異常快速結束
及經驗值快速增加等問題 跟任務本來就不同
只憑一張照片當然無法套用"合理且有力"之證據
這點 既然無提供 就應該以抹黑來論處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違規原文==
#1DuIrgbi http://webptt.com/m.aspx?n=bbs/SD-GundamOL/M.1306602858.A.96C.html
==板主公告==
目前尚未被版主認定為違規
==溝通紀錄==
作者: a128a128 (廢物版主,眾+判決 不意外)
標題: [通告] [申訴]
#1DuIrgbi 該篇文章之申訴迄今已達1個多月 卻未有處理
時間: Sun Jul 24 12:46:01 2011
※ [通告] 共 3 人收件
※ Gscout asdf751013 terry750510
---------------------------------------------------------------------------
申訴人:a128a128
申訴原因:s41581115板友於
#1DuIrgbi該篇文章違反當時舊規(酸外掛)
且該篇之前已申訴 版主亦回覆說已處理 請靜待結果
迄今已達1個多月 卻未見版主將該檢舉駁回或是有任何處理結果
申訴證據:
#1DuIrgbi
http://ppt.cc/BgBF
最近流行在這麼讓人敏感的地方開每日/內鬥房嗎?_?
我就直說了,諸如12頻這種鳥不生蛋、整頻都是鎖房的~~~~就外掛嘛!!!
唉~~這種不可能進得去也甭提錄影片的房間~~以下開放認識這位的同學護航
不知道冷門頻道的鎖房有幾%的人是活人?
啊~拜託別扯14頻,進不去的我都當瓜瓜房,進得去的一定是鄉民開的歡樂房,
因為密碼你知我知連獨眼龍都知
拍照的我朋友表示: K23是發閃光文嗎~~
他不是常駐12頻的瓜瓜嗎 他有加我好友..
1.依照舊規有關酸外掛的公告 此篇並未給予k23板友有任何辯解的機會
即稱該版友為外掛 還講的如此的理所當然 即便後來該版友未出面
澄清 但s41581115仍不能直接在其文章明確的指出k23版友為外掛
2.該照片亦無法說明什麼 其並非任務的拍片 並未有異常速度的破關時間
迅速的增加經驗等疑似使用外掛的跡象 單純的在冷門頻拍該版友
於鎖房進行遊戲 並無法說明什麼
3.請於3天內回覆 若無合理之理由駁回或再無任何處理 將直接於板務申訴
以下檢附當時檢舉之信件:
作者: a128a128 (黑椒我恨妳~)
標題: [通告] 檢舉有關s41581115版友指責k23版友為外掛一事
時間: Sun May 29 11:59:13 2011
※ [通告] 共 3 人收件
※ terry750510 asdf751013 Gscout
---------------------------------------------------------------------------
根據小組長ganbaday 4/27
#1Dk02kXl 之公告:
從現在開始,關於"酸外掛"這件事(泛指 所有講別人違反遊戲公平、作弊的指控),
都以以下標準為依據:
1.只要本版上出現『有絕對證據能力』的證據,所有人酸外掛都不處分,
因為既然證據能證明絕對有作弊,陳述事實就不算抹黑。
2.只要本版上出現『合理且有力』的證據,而被指控者沒出面反駁,酸外掛同樣不處分,
因為被抹黑了不反駁,顯然對自己的清白不怎麼重視。
3.只要本版上沒人提出過合理且有力的證據,酸外掛一律視同抹黑,以2-2處分。
4.如果有人提出過合理且有力的證據,但被指控者有跳出來反駁,說自己沒作弊,
這時候就形成羅生門,這時候其他人只能『合理懷疑』他可能作弊,
但不能用『信誓旦旦』的語氣說他絕對有作弊,否則一樣2-2處分。
第四點的情況比較特殊,板主可以依照情況輕重,改採取警告或水桶天數減少的判決。
總之,提出證據不必在你,但完全沒證據時不能亂說、有證據也不能講得太絕對~
基本精神就是,要指控他人,就要證明自己說的是有根據的(跟八卦雜誌有點像...)
而s41581115版友於 5/29
#1DuIrgbi PO的文 Re: [閃光] 磁氣覆膜我愛你~
作者 s41581115 (polarbear) 看板 SD-GundamOL
標題 Re: [閃光] 磁氣覆膜我愛你~
時間 Sun May 29 01:14:10 2011
───────────────────────────────────────
※ 引述《k23 (k23)》之銘言:
: 終於有了人生第一隻EX
: 算是衝第四次就過了吧
: 正要發文結果進藍白畫面重開機
: 感謝鄉民貼圖http://ppt.cc/TlGf
: 自己也附一張http://ppt.cc/QuA;
: 設定當然要選搜查距離增加囉~
: 以下是個人迷信...
: 感覺EX像是累積達到一定人數才會過
: 就像SR轉蛋機一樣 衝OC的人越多累積的數量也越快
: 所以加倍完後才會一堆EX洗畫面
: 因此我要衝之前會先看上一位衝EX的時間會不會太近
: 再去試著衝衝看
http://ppt.cc/BgBF
最近流行在這麼讓人敏感的地方開每日/內鬥房嗎?_?
我就直說了,諸如12頻這種鳥不生蛋、整頻都是鎖房的~~~~就外掛嘛!!!
唉~~這種不可能進得去也甭提錄影片的房間~~以下開放認識這位的同學護航
不知道冷門頻道的鎖房有幾%的人是活人?
啊~拜託別扯14頻,進不去的我都當瓜瓜房,進得去的一定是鄉民開的歡樂房,
因為密碼你知我知連獨眼龍都知
----------------------------------------------------------------------
很明顯的他指責k23版友為外掛 但只憑k23在冷門頻道及鎖起來的房內玩遊戲
就可以說他是外掛 還這麼的確定 可惜所附的圖實在是*[31m『不合理且不有力*[33m』
根據小組長公告第3點 很明顯的就是抹黑 應該以2-2論處吧?
謝謝 麻煩你們處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3.189.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182.240
作者: terry750510 (歐爾杭特)
標題: Re: [通告] [申訴]
#1DuIrgbi 該篇文章之申訴迄今已達1個多月 卻未ꘊ時間: Sun Jul 24 18:43:34 2011
※ 引述《a128a128 (廢物版主,眾+判決 不意外)》之銘言:
: ※ [通告] 共 3 人收件
: ※ Gscout asdf751013 terry750510
: ---------------------------------------------------------------------------
: 申訴人:a128a128
: 申訴原因:s41581115板友於#1DuIrgbi該篇文章違反當時舊規(酸外掛)
: 且該篇之前已申訴 版主亦回覆說已處理 請靜待結果
: 迄今已達1個多月 卻未見版主將該檢舉駁回或是有任何處理結果
: 申訴證據:
: #1DuIrgbi
: http://ppt.cc/BgBF
: 最近流行在這麼讓人敏感的地方開每日/內鬥房嗎?_?
: 我就直說了,諸如12頻這種鳥不生蛋、整頻都是鎖房的~~~~就外掛嘛!!!
: 唉~~這種不可能進得去也甭提錄影片的房間~~以下開放認識這位的同學護航
: 不知道冷門頻道的鎖房有幾%的人是活人?
: 啊~拜託別扯14頻,進不去的我都當瓜瓜房,進得去的一定是鄉民開的歡樂房,
: 因為密碼你知我知連獨眼龍都知
: 拍照的我朋友表示: K23是發閃光文嗎~~
: 他不是常駐12頻的瓜瓜嗎 他有加我好友..
: 1.依照舊規有關酸外掛的公告 此篇並未給予k23板友有任何辯解的機會
: 即稱該版友為外掛 還講的如此的理所當然 即便後來該版友未出面
: 澄清 但s41581115仍不能直接在其文章明確的指出k23版友為外掛
: 2.該照片亦無法說明什麼 其並非任務的拍片 並未有異常速度的破關時間
: 迅速的增加經驗等疑似使用外掛的跡象 單純的在冷門頻拍該版友
: 於鎖房進行遊戲 並無法說明什麼
: 3.請於3天內回覆 若無合理之理由駁回或再無任何處理 將直接於板務申訴
: 以下檢附當時檢舉之信件:
: 作者: a128a128 (黑椒我恨妳~)
: 標題: [通告] 檢舉有關s41581115版友指責k23版友為外掛一事
: 時間: Sun May 29 11:59:13 2011
: ※ [通告] 共 3 人收件
: ※ terry750510 asdf751013 Gscout
: ---------------------------------------------------------------------------
: 根據小組長ganbaday 4/27 #1Dk02kXl 之公告:
: 從現在開始,關於"酸外掛"這件事(泛指 所有講別人違反遊戲公平、作弊的指控),
: 都以以下標準為依據:
: 1.只要本版上出現『有絕對證據能力』的證據,所有人酸外掛都不處分,
: 因為既然證據能證明絕對有作弊,陳述事實就不算抹黑。
: 2.只要本版上出現『合理且有力』的證據,而被指控者沒出面反駁,酸外掛同樣不處分,
: 因為被抹黑了不反駁,顯然對自己的清白不怎麼重視。
: 3.只要本版上沒人提出過合理且有力的證據,酸外掛一律視同抹黑,以2-2處分。
: 4.如果有人提出過合理且有力的證據,但被指控者有跳出來反駁,說自己沒作弊,
: 這時候就形成羅生門,這時候其他人只能『合理懷疑』他可能作弊,
: 但不能用『信誓旦旦』的語氣說他絕對有作弊,否則一樣2-2處分。
: 第四點的情況比較特殊,板主可以依照情況輕重,改採取警告或水桶天數減少的判決。
: 總之,提出證據不必在你,但完全沒證據時不能亂說、有證據也不能講得太絕對~
: 基本精神就是,要指控他人,就要證明自己說的是有根據的(跟八卦雜誌有點像...)
: 而s41581115版友於 5/29 #1DuIrgbi PO的文 Re: [閃光] 磁氣覆膜我愛你~
: 作者 s41581115 (polarbear) 看板 SD-GundamOL
: 標題 Re: [閃光] 磁氣覆膜我愛你~
: 時間 Sun May 29 01:14:10 2011
: ───────────────────────────────────────
: ※ 引述《k23 (k23)》之銘言:
: : 終於有了人生第一隻EX
: : 算是衝第四次就過了吧
: : 正要發文結果進藍白畫面重開機
: : 感謝鄉民貼圖http://ppt.cc/TlGf
: : 自己也附一張http://ppt.cc/QuA;
: : 設定當然要選搜查距離增加囉~
: : 以下是個人迷信...
: : 感覺EX像是累積達到一定人數才會過
: : 就像SR轉蛋機一樣 衝OC的人越多累積的數量也越快
: : 所以加倍完後才會一堆EX洗畫面
: : 因此我要衝之前會先看上一位衝EX的時間會不會太近
: : 再去試著衝衝看
: http://ppt.cc/BgBF
:
: 最近流行在這麼讓人敏感的地方開每日/內鬥房嗎?_?
: 我就直說了,諸如12頻這種鳥不生蛋、整頻都是鎖房的~~~~就外掛嘛!!!
: 唉~~這種不可能進得去也甭提錄影片的房間~~以下開放認識這位的同學護航
: 不知道冷門頻道的鎖房有幾%的人是活人?
: 啊~拜託別扯14頻,進不去的我都當瓜瓜房,進得去的一定是鄉民開的歡樂房,
: 因為密碼你知我知連獨眼龍都知
: ----------------------------------------------------------------------
: 很明顯的他指責k23版友為外掛 但只憑k23在冷門頻道及鎖起來的房內玩遊戲
: 就可以說他是外掛 還這麼的確定 可惜所附的圖實在是*[31m『不合理且不有力*[33m』
: 根據小組長公告第3點 很明顯的就是抹黑 應該以2-2論處吧?
: 謝謝 麻煩你們處理了~
有詢問k23板友
k23告知我們的是 決定不做任何回應
也不抗辯
所以是跟當事人溝通過
當事人覺得沒意見
--
▁▁
▕御歐▏
▕印爾▏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46.58
作者: a128a128 (R.I.P. beloved Sammy...)
標題: Re: [通告] [申訴]
#1DuIrgbi 該篇文章之申訴迄今已達1個多月 卻未ꘊ時間: Mon Jul 25 09:00:14 2011
※ 引述《terry750510 (歐爾杭特)》之銘言:
有詢問k23板友
k23告知我們的是 決定不做任何回應
也不抗辯
所以是跟當事人溝通過
當事人覺得沒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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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歐▏
▕印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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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46.58
基本上這點請恕我無法苟同 該文章違規在先
不論被指控者回應與否、不抗辨或無意見
該文章違規是事實 既然一開始就是違規的文章
為何當時未先予以刪文處置 對我的文章不都是很快?
我也從未見你們先跟我溝通過再刪文啊?
第一篇是直接刪 第二篇趁我不在時給我半小時去修文
貌似你們認定我違規時都沒有先來信溝通的吧?
別跟我談什麼a版已經事先警告我了 他的言論
1F:→ asdf751013 :我在此篇就厚顏無恥的拉一條線07/16 01:00
2F:→ asdf751013 :從小組長的判決剝離而出 07/16 01:00
3F:→ asdf751013 :如果在版上都用「自己的想法」跟版眾爭論不休 07/16 01:00
4F:→ asdf751013 :經溝通後無果,此後發言內容與版規標準將嚴格取締07/16 01:01
5F:→ asdf751013 :以上。 也請各位到此為止 若後續爭論持續07/16 01:03
6F:→ asdf751013 :以版規3-2論。07/16 01:04
基本上已違反
三、組規:本組內看板板主須遵守以下規定。
2.版務處理時切勿情緒化發言,必須依法行政、對事不對人。
這是本件違規最後一次溝通 若你們仍堅持該板友未違規
或即便是違規了因與被害人溝通 對方無意見
不予該違規板友應當之水桶 則本件將再上訴至版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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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182.240
7F:→ asdf751013:小組長原條例第三條好好看一下好嗎... 07/31 04:15
8F:→ asdf751013:再來 你後面所提的跟你檢舉的內容毫不相關 07/31 04:18
9F:→ asdf751013:再來 我是依法行政沒錯 07/31 04:18
10F:→ asdf751013:你推文內容不斷引起糾紛 我不制止你 07/31 04:19
11F:→ asdf751013:這才叫做怠職 07/31 04:19
12F:→ asdf751013:而且到底哪句是情緒化發言?該不會是制止你發言 07/31 04:20
13F:→ asdf751013:就叫做情緒化發言吧...Orz 07/31 04:20
14F:→ asdf751013:此外 違規文章本來就可以直接刪除... 07/31 04:21
15F:→ asdf751013:給你半小時算送你的 別不知足 07/31 04:21
16F:→ asdf751013:自己不在是你的問題 不是版主的問題 07/31 04:22
17F:→ asdf751013:何必說的好像版主只會趁人之危XD? 07/31 04:22
18F:→ asdf751013:最後回覆~~我明明是拉止戰線 07/31 04:23
19F:→ asdf751013:標明若後續再有人持續回覆 以版規3-2判 07/31 04:23
20F:→ asdf751013:有什麼問題嗎? 對事不對人阿 07/31 04:24
21F:→ asdf751013:1.無情緒化2.沒有對人不對事 你拉那條規則做啥-.- 07/31 04:24
22F:→ beyond1000:我是很想知道為什麼組誤版的申訴文會一直有版主主動 07/31 08:40
23F:→ beyond1000:跳出來拼命發言... 還有我並沒有支持原PO 07/31 08:41
24F:→ francis763:想在組務當文章王嗎?發這麼多... 07/31 08:46
25F:→ nade:引述《a128a128 (廢物版主,眾+判決 不意外)》之銘言... 07/31 09:06
26F:→ nade:這邊好像變成你的個版了... 07/31 09:06
27F:→ tactical:.....別因為小組長不清楚SD運作就亂講阿="= 07/31 09:50
28F:→ freedomwing5:看能不能多拉幾個下水囉 對吧 07/31 09:55
29F:→ freedomwing5:你一直對判決的對事不對人很有意見 07/31 09:56
30F:→ cs1212:所以14頻那幾個『24H』都呆在個人防的人只是體力過人? 07/31 09:58
31F:推 crazysun:影片哪裡不合理 我指給你看 這種關卡不用外掛必須要4人 07/31 10:24
32F:→ crazysun:的實力才能過 而且還沒辦法那麼快 原PO兩人就過了 07/31 10:25
33F:→ crazysun:所以 才衍伸出 板友要求他發影片證明兩人能過 07/31 10:25
34F:→ crazysun:而後 原PO又亂發一篇影片 不但沒說明還自以為說明了 07/31 10:26
35F:→ crazysun:所以更激起眾怒 所以才被判挑釁 前因後果大概是這樣 07/31 10:27
36F:→ crazysun:有玩過WOW吧? 就像是單刷多人副本這樣 SD剛好有可以看房 07/31 10:28
37F:→ crazysun:的功能 所以被發現 基本上 這個證據還滿充分的 07/31 10:29
38F:→ crazysun:另外 給板主個建議~ 這麼多要判很麻煩對不對 直接以未經 07/31 10:30
39F:→ crazysun:正常程序 未與該遊戲板主溝通過 全部駁回就好 07/31 10:31
40F:→ totenkopf001:他的意思就是 我的文章就刪很快+水桶迅速 07/31 12:32
41F:→ totenkopf001:你也不想想你是什麼狀況..還好意思拿來說嘴 07/31 12:33
42F:→ totenkopf001:"→ asdf751013:你推文內容不斷引起糾紛" 07/31 12:34
43F:→ totenkopf001:這就像性侵假釋犯佩戴電子腳鐐 狀況差不多 07/31 12:37
44F:→ totenkopf001:你明明就在"永久警告"中 發文內容卻一如往常 07/31 12:38
45F:→ totenkopf001:然後再怪板主太苛刻 ..... 07/31 12:39
46F:→ nhpoppin1:你還真閒 07/31 12:51
47F:→ LADKUO56:你問的問題跟本篇申訴毫無關係.... 07/31 13:16
48F:→ LADKUO56:況且一般扭蛋機跟活動10抽花的錢不同 07/31 13:16
49F:→ totenkopf001:..大哥...你還真的從"推文"這兩字來辯解... 07/31 13:17
50F:→ LADKUO56:我剛剛去搜尋血尿與勸世 就我看到的應該都有超過20抽 07/31 13:17
51F:→ LADKUO56:若被認為樣本數過少自然會被檢舉及刪文 07/31 13:18
52F:→ LADKUO56:話說為什麼要板友回答你 這是版務應該是版主回答你 07/31 13:18
53F:→ LADKUO56:你是想釣魚還是? 07/31 13:19
54F:→ totenkopf001:你這篇想劣退是吧.. 07/31 13:21
55F:→ totenkopf001:1.與本組組務有關,OP或無關發文一律劣退。 07/31 13:21
56F:→ LADKUO56:我看你的閃光或者血尿文也沒有被刪文 你想表達什麼? 07/31 13:22
57F:→ totenkopf001:SD的板規來這問幹麻? 07/31 13:22
58F:→ nade:東扯一點 西扯一點 看不出來要表達啥 07/31 13:38
59F:→ vump:整篇文看完不知道重點在哪.... 07/31 13:54
60F:→ freedomwing5:版主身分是法官還警察勒 這裡是PTT 加油 07/31 14:20
61F:→ freedomwing5:理虧就搬說實務上法界是巴拉巴啦 辯輸又說版主 07/31 14:23
62F:→ freedomwing5:不能像實務一樣搞 07/31 14:23
63F:→ freedomwing5:想玩文字遊戲? 引起紛爭=推文回覆 07/31 14:24
64F:→ freedomwing5:哼哼 想問問你所謂的"亂板構成要件"從哪生的 07/31 14:25
65F:→ freedomwing5:不斷在板上發爭議文章 說我沒有引起紛爭(挑眉 07/31 14:26
66F:→ freedomwing5:加油好嗎 詭辯不是人生唯一解 07/31 14:27
67F:→ cs1212:g版加油(默) 07/31 14:49
68F:→ beyond1000:喔~喔喔~~喔喔~~喔喔 07/31 15:43
69F:→ asdf751013:基本上這篇檢舉就已經違反組務版版規 07/31 19:25
70F:→ asdf751013:5-2第四點。 就這麼簡單。 07/31 19:25
71F:→ asdf751013:這你還好意思講... 前一次的回覆跟最後一次回應 07/31 19:34
72F:→ asdf751013:內容明明一樣,故意又發來問一次 還特別要求版主回 07/31 19:34
73F:→ asdf751013:再挖舊東西來新檢舉... 這怎麼回事= =... 07/31 19:35
74F:→ asdf751013:你要不要先在文內標註清楚本判決公告時間? 07/31 19:35
75F:→ asdf751013:何必告訴你...小組長明言被指控者出面澄清 07/31 19:37
76F:→ asdf751013:版主私信給他只是基於好心提醒他已經被指控而已 07/31 19:38
77F:→ asdf751013:他有上線又不回應, 當然比照小組長公告的條例2處理 07/31 19:39
78F:→ asdf751013:你可以去置底看我推給你的連結 07/31 19:39
79F:→ asdf751013:給a128a128,小組長版內文章:#1E1EBZxU 07/31 19:40
80F:→ asdf751013:有判的就有公告 沒判的就不會有公告 07/31 19:40
81F:→ asdf751013:這不就是結果...= = 07/31 19:40
82F:→ asdf751013:言盡於此 其他等小組長回應後 我再回復 07/31 19:41
83F:→ asdf751013:文章代碼推給你 自己閱覽 07/31 19:41
84F:→ asdf751013:很遺憾 根本沒有違規... 07/31 19:44
85F:→ asdf751013:我是跟去小組長的回應去判的... 07/31 19:44
86F:→ asdf751013:等到小組長需要證據的時候 我再拿信件出來 07/31 19:44
87F:→ asdf751013:喔= = 對不起 我又多回了。 抱歉... 07/31 19:45
88F:推 crazysun:既然不是你的水桶紋就早說嘛 z->4->5 申訴相關規定 07/31 20:26
89F:→ crazysun:二->A->c 非當事人不受理 這篇可以不用管了 07/31 20:27
90F:推 crazysun:我左翻右翻板歸真的沒看到檢舉人視為當事人... 07/31 20:37
91F:→ crazysun:檢舉人就是當事人 那這樣這條何用??你是問誰? 問感覺嗎? 07/31 20:38
92F:→ asdf751013:證據合不合理 什麼時候 版規給予檢舉者判斷的權利? 07/31 20:39
93F:推 yohko86:怎麼看都是A128是檢舉人 S兄和K兄是當事人 A128你跟這事 07/31 20:44
94F:→ yohko86:見有什麼關聯性? 檢舉人=當事人這條你問誰的? 07/31 20:44
95F:→ yohko86:顆顆 感覺他會後悔的^^; 07/31 20:51
96F:→ yohko86:[申訴]:受版務處分者,與板主溝通後仍不服,以此上訴。 07/31 20:54
97F:→ yohko86:[檢舉]:檢舉板主怠職或瀆職,或檢舉無板主的板上使用者違 07/31 20:54
98F:→ yohko86:規行為。 07/31 20:54
99F:→ yohko86:以上面來說 這篇應該要用檢舉吧 因為你不是處分者 07/31 20:55
100F:→ yohko86:底下公告2-1 (1) 申訴限違規行為處分之當事人提出。 07/31 20:57
101F:→ yohko86:是這條對吧? 07/31 20:57
102F:→ yohko86:請給我文章代碼 不然我是以置底的公告為主 07/31 20:59
103F:→ yohko86:呵呵 因為這裡只看的到板規 不知道站規在哪^^; 07/31 21:01
104F:推 crazysun:...你是在這裡申訴 然後跑去參考站規?? 難道違反校規 07/31 21:27
105F:→ crazysun:要去翻刑法嗎? 我在這裡的 置底 看不到你所說的 07/31 21:28
106F:→ crazysun:檢舉人等同當事人 我合理的感覺 小組長給你的私信 07/31 21:28
107F:→ crazysun:應該是你用不同方法去感覺的 邏輯就很不通 07/31 21:29
108F:→ crazysun:如果檢舉人等同當事人 那這條擺來是幹嘛的 07/31 21:29
109F:→ yohko86:C大 請參閱站規第12條 雖然我還是看不懂orz 07/31 21:42
111F:→ slimeII:10條:涉及特定個人權利之檢舉人需為當事人或授權者 07/31 21:43
112F:→ slimeII:所以私信:檢舉人=當事者牴觸站規 無效... 07/31 21:44
113F:→ slimeII:另 12條雖特定個人權利 可"檢舉" 但無法擴大解釋成 07/31 21:56
114F:→ slimeII:檢舉人為當事人 07/31 21:57
115F:→ gn00465971:簡單說就是原PO又鬧笑話了 我看了站規第12條 07/31 23:20
116F:→ gn00465971:"受前條處分之使用者" "得提出申訴" 07/31 23:21
117F:→ gn00465971:前條是指11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07/31 23:21
118F:→ gn00465971:人人可檢舉是要參考第10條 07/31 23:21
119F:→ gn00465971:"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外" 07/31 23:22
120F:→ gn00465971:"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07/31 23:22
121F:→ gn00465971:所以結論: 申訴什麼啊 這篇被罰的又不是你 07/31 23:22
122F:→ asdf751013:樓上,你應該是少看的最後一小段 08/01 08:13
123F:→ asdf751013:這篇的申訴重點應該是s41581115版友 08/01 08:14
124F:→ asdf751013:原本的文章明明就違反版規 為什麼版主不處理 08/01 08:14
125F:→ asdf751013:結果他自己PO的違規文 我不到四小時就刪掉...XD 08/01 08:14
126F:→ asdf751013:還要扯我挑他不在的時間刪他文 這樣=皿=||| 08/01 08:16
127F:推 tactical:a128這樣回大概是因為前篇小組長的回覆吧 08/01 08:44
128F:推 UJhsiao:大概就跟一個人在吸毒趴被抓然後說我沒吸是一樣的道理 08/01 09:35
129F:→ tactical:我是再說檢舉人可為當事人的部份,若你說不是的話,這篇 08/01 09:57
130F:→ tactical:就真的違規,也沒必要處理了喔 08/01 09:57
131F:推 jurkar:光憑文章內容我好像看到"他也沒戴全帽為什麼只抓我"的存在 08/01 10:04
132F:→ gn00465971:麻煩請你要申訴什麼就打在前面 後面再附上相關文件.... 08/01 12:07
133F:→ gn00465971:而且我來回看了兩三次 還是覺得最後那段 08/01 12:10
134F:→ gn00465971:像是"以自己被處分當例子 控訴版主看到這篇違規沒抓" 08/01 12:11
135F:→ gn00465971:以及"版主的言行有不公正之情事"來佐證 08/01 12:12
136F:→ gn00465971:還是像為他人申訴啊 08/01 12:12
137F:→ gn00465971:文章開頭的控訴點並未特別說明這是為前篇文章作類推用 08/01 12:14
138F:→ gn00465971:文章本身分類也是新的不是[Re] 08/01 12:14
139F:→ gn00465971:我覺得a版 這樣你能看出他想申訴什麼比較厲害||| 08/01 12:16
140F:→ gn00465971:是很難懂啊 你只說s41581115怎樣 沒說是要當自己的類比 08/01 16:19
141F:推 crazysun:本文中 除了申訴人:a128a128 其他地方完全看不到該ID 08/01 17:08
142F:→ crazysun:以及例如:我,本人等同義字眼 另外 當事人就說沒差了 08/01 17:09
143F:→ crazysun:我真的不是很了解這篇申訴文有任何意義 08/01 17:09
144F:→ crazysun:補充上面 有看到 "我" 但也只是在補充說明上面 08/01 17:11
145F:→ crazysun:跟案子完全無相關 08/01 17:11
146F:→ crazysun:看不出來是攻擊方或是被攻擊方 08/01 17:12
147F:→ crazysun:能不能判斷板友是不是外掛 跟你甚麼關係 有差嗎? 08/01 17:12
148F:→ crazysun:是不是抹黑 證據有沒有力 完全看不出跟你有什麼關係 08/01 17:13
149F:推 crazysun:你已經承認跟你沒關係 不符合當事人規定 本篇可以作廢了 08/01 17:19
※ 編輯: a128a128 來自: 163.29.89.60 (08/01 17:23)
150F:→ gn00465971:又修掉自己推文 你這樣讓我16:19那一推有夠突兀 08/01 19:13
151F:→ totenkopf001:..還有 不用修改推文了.....我早就檢舉了 08/01 19:26
152F:→ totenkopf001:07/31 13:22 大約是這時候檢舉的 你晚了 08/01 19:27
153F:→ totenkopf001:整整28小時...敢作敢當 08/01 19:30
154F:推 crazysun:自己心裡有鬼才刪文 你以為我不會有備份嗎? 08/01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