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lly (溝鼠)
看板Sub_GOnline
標題Re: [申訴] wow版主gully判決不當
時間Wed Dec 2 02:58:09 2009
總結我對gully判決不能苟同的部份
1. 板規清清楚楚寫 人身攻擊 就是水桶 累犯加倍 沒有警告這一條
gully身為版主 竟然可以無視 對我的檢舉隨便給個警告就打馬虎眼過去
對我卻是重判一周? 我只希望gully用板規公平對待每個版友
引用這篇文章另一個板主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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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B516BaX (Sub_GOnline) [ptt.cc] [申訴] wow版主gully判決?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Sub_GOnline/M.1259606411.A.92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4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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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zardfizban:現在的做法是看程度決定警告還是桶12/01 08:26
2F:→ wizardfizban:因為之前溝鼠太嚴格了 所以我和艾大說放寬一點比較好12/01 08:27
3F:推 wizardfizban:不過還是能直接桶就是了 12/01 08:29
4F:推 wizardfizban:主要是因為對於那些情況算人身攻擊有判定問題 12/01 11:17
5F:→ wizardfizban:就是所謂的程度輕重問題 12/01 11:17
★gully 你是人身警告一次+引戰警告一次 合計兩次水桶 [12/01/2009 01:06:32]
這都是板主群開會的決議,在板規更新過後就實行
由於若干板友對於我的判決過嚴有不同意見所以才採這種累計警告方式
輕微的人身或者引戰都先警告,如果再犯則水桶
嚴重的人身或者引戰則直接水桶
我的水球也解釋過,你是輕微人身+輕微引戰合計兩次警告 = 一周水桶
2. 有刻意製造我團體引戰的假象之嫌 把我前後推文刪掉不波
光波出人身攻擊的部份 我跟他解釋 也完全置之不理 叫我來申訴
6F:→ Blacky1128:GeorgenMerry的配裝略差 , 致命也低了5%
7F:→ Georgemerry:有人之前說CRI差5%差很多 然後對披風差2%CRI無視 XD12/01 00:34
8F:→ Georgemerry:隨便摟 反正我只是說給有腦的人聽的 沒腦的我也沒打算12/01 00:34
9F:→ Georgemerry:說服 有人連服禁藥會被追罰都不了解12/01 00:35
10F:→ Georgemerry:就這樣吧 沒腦的可以繼續噴 反正禮拜日我還會開就是12/01 00:36
無腦跟有腦根本沒有針對性,對於你所說前後推文我也詳細看過,
我實在無法判定你所謂無腦有腦是在單指black板友,
因此判引戰,而無腦一詞則判人身
並無刪除推文並且置之不理的事實
至於請你來申訴也是因為你對於我的解釋無法接受
3. 對我的檢舉 完全置之不理 或輕輕給個警告放下 對我就是直接重判
檢舉部份如下:
To gully: 18959推文 有看嗎 人身攻擊不處理? [12/01/2009 02:24:14]
To gully: 推 cabin2501:有夠廢,玩ro時打pk場輸了就帶物品砍角色我 [12/01/2009 02m
:24:32]
To gully: → historyinmy: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12/01/2009 02:24:46]
To gully: 我已經密你兩次了 恩 就這樣吧 [12/01/2009 02:25:35]
18959
11F:推 cabin2501:有夠廢,玩ro時打pk場輸了就帶物品砍角色我說砍就砍12/01 01:01
18959
12F:→ historyinmy:人不要臉~~天下無敵~!!!12/01 01:13
這點在問題一解釋過,對於較輕微的人身或者引戰會先警告,並無針對性或者大小眼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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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B50QRcz (WOW) [ptt.cc] [公告] cabin2501警告一次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WOW/M.1259603611.A.9B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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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in2501板友的推文已在
時間 Tue Dec 1 01:53:27 2009 處理
至於historyinmy不到人身攻擊的程度,因故未給予警告
對於你說
無法溝通 gully已經完全不回應我
(申訴時請附上與板主通聯記錄,否則不受理)
根本是莫須有的事實,早在你水球檢舉之前我就處理過了
更何況板主並非機械人,不可能24小時回應水球
--
溝鼠 學名:
Rattus norvegicus 為鼠科家鼠屬的動物,
為有名及常見的老鼠之一
牠們
通常都是在夜間才活躍起來,且都是
游泳好手,
擅於挖洞。生活於人類居住地,
尤其都會區。
溝鼠也被選出用來作為實驗用鼠類,是重要的模式生物,此外
也是一種寵物
^ ^ ╮
˙˙ \
三Y三 m/ m/╰~~~~~~~ ψGu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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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165.205.157
13F:推 yaqw:加油 不過希望版主可以盡量不要有過激言行 很容易讓人有把柄 12/02 03:00
14F:推 Beowolves:事實上就是你自個的主觀根本禁不起考驗,引戰通常是指涉 12/02 08:57
15F:→ Beowolves:未達人身之挑釁意謂濃厚之用語。而既然人身攻擊又哪裡不 12/02 08:58
16F:→ Beowolves:引戰,難道使用人身攻擊的人不是想引戰,是想表達親愛之 12/02 08:59
17F:→ Beowolves:意嗎?判了人身又判引戰,請問其他人身攻擊者不引戰嗎? 12/02 09:00
18F:→ Beowolves:說道解釋引戰最佳例子不就是板主你嗎?除了沒涉及人身, 12/02 09:04
19F:→ Beowolves:你對被你水桶還感有異議的人,不就句句引戰嗎?聽說你還 12/02 09:05
20F:→ Beowolves:叫我要打32萬隻野豬才能升級當勇者是吧? 12/02 09:06
21F:推 litears:真好玩.被桶的人組成戰隊要打擊邪惡的鼠皇了嘛 12/02 09:18
22F:→ memy:其實人身攻擊與引戰是兩件事情 從以往的判定可以略知一二 12/02 09:48
23F:→ memy:前者強調語氣尖銳程度 後者注重所言對象為指定非指定或廣範圍 12/02 09:49
24F:→ memy:簡單的說就是單體技能跟AE技能 12/02 09:52
25F:→ memy:單體打的比較痛 跟AE沒那麼痛卻打的比較多 有不同的用途 12/02 09:52
26F:→ kevinfu0302:人身就是要有指名(包含暗指) 引戰就是沒有指名 12/02 13:18
27F:→ kevinfu0302:原PO怎麼可能指名又不指名 12/02 13:19
28F:→ yaqw:AE也算人身吧 大範圍攻擊XD 12/02 13:19
29F:→ kevinfu0302:說穿了人身 引戰 這種根本沒有定義 也不能定義 12/02 13:22
30F:→ kevinfu0302:板主判決太主觀也不能說有錯? 12/02 13:22
31F:→ kevinfu0302:這種灰色地帶太大 板規賦予板主能力去判決 板主就不能 12/02 13:26
32F:→ kevinfu0302:太過於主觀 因為就算來這邊申訴 也會因為灰色地太太大 12/02 13:28
33F:→ kevinfu0302:板主又剛上任 穩定一點比較重要 最後小組長還是會尊重 12/02 13:29
34F:→ kevinfu0302:板主的判決 也許板主也看清這點 灰色地帶的判決更加主 12/02 13:30
35F:→ kevinfu0302:觀 板主心想:反正來這申訴又沒用 我可以更主觀 12/02 13:32
36F:→ kevinfu0302:小組長也配合板主 最後裁定拖到水桶快要結束之前 12/02 13:33
37F:→ kevinfu0302:申訴者心想水桶就要結束了 也會失去上訴的動力 12/02 13:34
38F:→ kevinfu0302:最後案件就不了了之 板主依然主觀 或者更加主觀 12/02 13:36
39F:→ kevinfu0302:言行也開始挑釁 板主心想:反正你去申訴也不會贏 12/02 13:37
40F:→ kevinfu0302:WOW是非常熱門的一個板 的確要讓他穩定 但是為了穩定 12/02 13:43
41F:→ kevinfu0302:而犧牲少數被誤判水桶的人 這樣做合理嗎? 12/02 13:44
42F:推 Beowolves:科科,那麼愛戰的人還放隻老鼠裝可愛,唉..不知該說啥.. 12/02 15:25
43F:→ mimily0504:推文下沒指名的,一般不是都指原po? 沒指名就不算人身 12/02 15:45
44F:→ mimily0504:那單推"腦殘""白痴" 說誰應聲就罵誰,不是都罰不到?.. 12/02 15:46
45F:→ bcatw763:真搞不懂勇者想法 現在連簽名檔都要批評(攤 12/02 16:35
46F:→ bcatw763:自己都跨過線了然後又針對板主之前brabra 12/02 16:38
47F:→ kevinfu0302:那根本不是線 而是一大塊灰色地帶 踏入的人板主就可以 12/03 01:14
48F:→ kevinfu0302:以個人的主觀判定來決定要不要處罰 12/03 01:14
49F:→ bcatw763:都寫了"3.4由板主判定,惡意或嚴重違例會水桶"還在個人主 12/03 01:29
50F:→ bcatw763:觀 你要不要請求PTT開個陪審團好讓你們滿意所謂"客觀"勒 12/03 01:30
51F:→ kevinfu0302:麻煩您囉 12/03 01:32
52F:→ bcatw763:自己去提阿 有手有腦何必麻煩別人勒 12/03 01:33
53F:→ kevinfu0302:自己提議又不願意去做 哀哀 那提什麼呢? 12/03 01:44
54F:→ bcatw763:與我何干 自己認為制度有問題還要等別人去作 然後等到自 12/03 01:47
55F:→ bcatw763:己出事就哭哭 12/03 01:48
56F:→ kevinfu0302:說話語氣 回話態度都一樣 很明顯 你就是某w的分身 12/03 23:17
57F:→ bcatw763:分身...... 怎樣 感覺到了是吧 去檢舉我阿 無言 12/03 23:57
58F:→ kevinfu0302:我又沒說你 何況分身就要檢舉 我大概檢舉不完 12/04 11:34
59F:→ bcatw763:算了 反正你也只會在這邊嗆人是分身 啥事都不敢做 什麼都 12/04 16:32
60F:→ bcatw763:嫌麻煩 不順你的意就說是錯得 12/04 16:33
61F:推 andy3580:水桶他有什麼問題嗎 一直嗆別人無腦不就是欠桶 12/04 22:59
62F:→ gully:舉報分身就永久水桶,怎麼會麻煩 應該可以一勞永逸才對阿XD 12/05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