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eric (李貓貓)
看板Sub_GConsole
標題Re: [問題] 這樣符合 著作權規定?
時間Thu May 19 03:29:25 2011
本人非ptt站方
姑且不論究竟一般言論是否屬於著作權法第3條所謂
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不過…
著作權法第 61 條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
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
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
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
網路上公開傳
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你不想要被轉載你就要說啊~你不說我怎麼知道你不想被轉載呢?~
應該是這樣的感覺?
當然,可能是我中文不太好,然後也可能我法律系畢業卻沒修過著作權法是我的錯><
只能從文義解釋…
歐 我也來一下好了,本文未經同意不得轉載XD
※ 引述《rrosymoon (紫月)》之銘言:
: XBOX 板的最新板規說,要是不希望被轉載,那要清楚註明,
: 「本文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 而且轉載的人,只要"禮貌上"詢問原作者。
: 究竟是"禮貌"還是"規定"?如果只是禮貌,那意謂著即使有寫..
: "本文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 那還是可以轉載,我想這問題還是交由 ptt站方來回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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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16.131
1F:推 Runna:去除掉著作權部分不談 "禮貌上"是一種報備性的規定 05/19 10:11
2F:→ Runna:而原文作者既然附上"未經同意"條款 自然要經過原作者同意 05/19 10:12
3F:→ Runna:才能自行轉載 應該是這樣去解釋才對 而不是把報備跟許可兩者 05/19 10:13
4F:→ Runna:混在一起吧 05/19 10:13
5F:→ Runna:上面的"自行">"進行" 05/19 10:14
7F:→ MAGICXX:未經同意條款 ._. ? 05/19 10:16
8F:→ leeeric:回R大,一般來說應該是在發文時沒註明 就不認為有禁止轉載 05/19 10:21
9F:→ Runna:但360板板規有寫啊 我是就板規本身是討論 05/19 10:22
10F:→ Runna:而且就360板規也沒有跳脫一般來說的範疇認知 05/19 10:23
11F:→ Runna:而rr兄則是把已註明"本文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認為也只要"禮貌 05/19 10:25
12F:→ leeeric:轉載這動作 預設就是許可 報備只是禮貌上…原作者事後要求 05/19 10:25
13F:→ Runna:上"詢問去詢問就可以轉載 很明顯是把許可跟報備搞混 05/19 10:25
14F:→ Runna:我只是回在最後一篇文 我想我跟l兄的看法並無大異才對XD 05/19 10:26
15F:→ Runna:我另外回一篇好了 用推文打好容易出現贅字orz 05/19 10:28
16F:→ leeeric:恩XD我沒有鬍子 可是我很有禮貌這樣? 05/19 10:28
17F:→ leeeric:等你回完我再回覆你的好了XD 05/19 10:30
18F:→ Runna:回了 請鞭小力一點>///< 05/19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