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uta (F.U.)
看板Sub_DigiTech
標題Fw: [公告] 板規
時間Wed Sep 2 03:24:54 2020
※ [本文轉錄自 MobilePicket 看板 #1UrDgclt ]
作者: RG5678 (MCX) 看板: MobilePicket
標題: [公告] 板規
時間: Mon Jun 1 18:38:27 2020
一、板旨
本板供MobileComm板討論板務兼受理檢舉,本板全面禁止
未經允許之推文。
二、板規、板務討論
(1)為確保討論主題明確,本板之板規、板務討論文
可回文但
禁止推文,
違者水桶兩周,以一行一罰計算。但若為維持板面秩序,板主有權暫停
或終止討論串。
(2)討論之範圍為通則性之討論,若僅針對單一個案,則不應於此討論
板主於MobileComm之判決,亦不得於此進行討論
(3)明顯不符合板規、板務之通則討論部分文章,將予以退文並水桶半年處分。
三、受理檢舉
(1)每日僅可提出一篇檢舉文,違者水桶七日。
(2)一篇文章內可檢舉超過一篇文章(或推文)
(3)不受理發表超過
六十日之檢舉文(含推文)
(4)文章僅有單一案件者
處理完畢回done
未達標準回fine
一篇文章檢舉多案件者
一率只回應done
有疑問者可來信詢問
(4)檢舉文章請附上違規者ID、文章代碼(或編號)與標題,
若是違規文章裡推文過多混亂時,煩請告知推文違規推文時間。
檢舉文提出後若有證據需補充,
應以修文之方式列入。
(5)若檢舉案於裁定後發現之新事證,
應以推文之方式列入
若檢舉案裁定後修改主文,則該檢舉文視同無效。
四、板務通則
(1)為求發文者負責,
本板禁止自刪文章,亦禁止空白文或是
清空文章內容。
違者退文並水桶一年。
(2)嚴禁任何攻訐、人身攻擊、抹黑等文字,違者退文+水桶1年。
(3)嚴禁鬧板行為,違者劣退,嚴重者追加永久水桶。
(4)禁止任何空白文、廣告文,非關本板之文章,違者退文+水桶1年。
(5)
嚴重失控之發文,比照第三點處分。
(6)板主處理後會加上s表示結案,並且推文表示由哪位板主受理。
如有疑慮,可再來信板主詢問。
已標示結案之文章,除非有其他新事證可供翻案
否則不得就同一內容再次發文,違者比照鬧板處分。
(7)本板禁止違規者開分身,違者本尊與分身皆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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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G5678 (123.192.43.93 臺灣), 06/01/2020 18:38:59
※ 編輯: RG5678 (123.192.43.93 臺灣), 06/01/2020 18: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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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kouta (220.133.14.178 臺灣), 09/02/2020 03: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