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l (This I Love)
看板Sub_DigiTech
標題Re: [申訴] mobilesales二位板主無故水桶且不理來信
時間Fri Jun 1 18:35:05 2018
→ arl: 然後我檢視你過去的文章記錄發現你根本就是個無視板規的人 06/01 00:31
→ arl: 你過去在mobilesales版至少違反超貼規定2次以上 06/01 00:32
請你列舉 你不要不舉R 但如果就算有 請問當時你是板主嗎?否則關你屁事?
你要我打你臉我就打你臉
而且我會依當時的規定追朔你2015的超貼水桶
2015年2月起之板規
文章代碼(AID):
#1KxpBilL (mobilesales) [ptt.cc] [公告] mobilesales板規
七‧超貼:賣/交換/徵求同物件,七天內超過一篇
3. 超貼、超賣,行為者水桶半年
2015年6月 超貼3篇
● 6 6/01 jyun318 □ [賣/全國/郵寄] Asus Nexus7 32G 一代 3G WIFI 版
7 6/02 jyun318 □ [徵/台北/皆可] ZENFONE 2 4g/64g 金色
8 6/07 jyun318 □ [賣/台北/郵寄] Asus Zenfone4 (白)
9 6/09 jyun318 □ [徵/台北/面交] ZeNfOnE 2 4G/64G 金色
2015年9月 超貼1篇
● 13 1 9/02 jyun318 □ [賣/全國/皆可] ACER Liquid X1 8核心 2G/16G 黑
14 9/09 jyun318 □ [賣/全國/皆可] ACER Liquid X1 8核心 2G/16G 黑
你要我列舉是不是? 那麼罪證確鑿
請問你要不要乖乖接受水桶?
那麼愛搬法律出來講是不是??
那要不要來講講追朔期??
申訴你也可以搞一堆廢話出來?
消保法那一條指出可以管到我ptt mobilesales版了?
板規無法遵守你就不要來
價錢為何一定要用數字?
今天版面怕被利用低徵高賣
所以我的認定就是要用阿拉伯數字
"千"這個字確實不代表一個明確的"數字"
我請問一下你搬消保法出來幹嘛?
我版面跟你有任何交易行為嗎?
消保法??我X!!麻煩你快點找消保官出來跟我講蛤 你就不要請不出來繼續嘴
至於你有沒有人身攻擊crc2121你自己心裡清楚..
我板規已經寫明了
d‧價格: 販賣、徵求、交換物品無明確價格。
千元以內 叫做明確價格?
對不起 既然你三番兩次不接受板規 那麼你也不需要來mobilesales版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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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不清楚妳是
魔鬼還是
天使
是這陣
紅色煙霧
它讓我眼睛模糊
或許它又是一個荒謬的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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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85.25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ub_DigiTech/M.1527849309.A.908.html
1F:推 jyun318: Oh My God!!! 我看了看這個版規跟我當時所PO的文章後 06/01 22:44
2F:→ jyun318: 我真的非常驚訝....想不到原來我是這麼一個........ 06/01 22:44
3F:→ jyun318: ...能夠正確遵守板規的人 我應該受到表揚R 06/01 22:45
4F:→ jyun318: 因為你這篇回文跟我本次申訴沒啥關連性 所以在此回應你: 06/01 22:45
5F:→ jyun318: 你此次內容的鬼打牆 在我前面幾篇都已經回過 在此不贅 06/01 22:45
6F:→ jyun318: 而其他沒有立論基礎的言論 我想也無須回應 06/01 22:45
7F:→ jyun318: 奉勸你的題外話: 06/01 22:45
8F:→ jyun318: 我說arl呀年紀都四五十了 言行怎麼還像個十來歲的小伙子 06/01 22:46
9F:→ jyun318: 不要淨作一些麻煩自己又困擾他人的事情 貽笑大方不要緊 06/01 22:46
10F:→ jyun318: 要是弄不好被告到法院 該讓家裡的人多替你煩惱跟擔心吶 06/01 22:46
11F:→ jyun318: 有必要嗎?我相信你的生活有更多值得你去追求的 06/01 22:47
12F:→ jyun318: 這次水桶弄錯了就弄錯了 知錯能改的話 我還能給你按個讚 06/01 22:47
13F:→ jyun318: 其實我這樣的回應 我也知道會在其他人眼中降低格調 06/01 22:47
14F:→ jyun318: 但我這個人有個大缺點 也就是孟子所說的「人之患在好為 06/01 22:47
15F:→ jyun318: 人師」所以我才這樣苦口婆心勸你 你能明白嗎? 06/01 22:48
16F:推 crc2121: 上法院如何?你的行為舉止才讓人可議! 06/01 23:08
17F:推 crc2121: 即使上法院你所說的只是讓你難堪。 06/01 23:12
18F:推 crc2121: 只有心虛的人才會叫人趕快賠罪! 06/01 23:15
19F:→ crc2121: 你前面文章就透露,你真有這麼把握還不趕緊上法院? 06/01 23:16
20F:推 crc2121: 兩者之間差別,前者有彈性與議價空間但無顯著透露徵收者 06/01 23:18
21F:→ crc2121: 心中的價格;後者來說至少或至多有一千、壹仟或1000元徵 06/01 23:18
22F:→ crc2121: 收價格。再白話一點,前者若是發生交易或訴訟紛爭或多或 06/01 23:19
23F:→ crc2121: 少有模糊空間可議;後者若是發生交易或訴訟紛爭則是既定 06/01 23:19
24F:→ crc2121: 價格1000元、壹仟或一千堪以認定。從版規來看,就是在價 06/01 23:19
25F:→ crc2121: 格: 販賣、徵求、交換物品『無明確價格』。 06/01 23:19
26F:→ crc2121: 在ptt裡面mobilesales就有規定,你的行為就是違規。 06/01 23:20
27F:推 jyun318: 我說crc2121呀 你過去在我回文中的所有謊言我都已經找好 06/02 01:35
28F:→ jyun318: 事證 不但可以真的打響你的臉 更可以讓你信用掃地 06/02 01:36
29F:→ jyun318: 但我有所保留 不是因為提不出來 因為明眼人看你的謊言 06/02 01:36
30F:→ jyun318: 可以一眼看穿 根本不證自明 我又何苦多此一舉? 06/02 01:36
31F:→ jyun318: 而就算我提出來 也只是順了你想要模糊焦點的算計 06/02 01:36
32F:→ jyun318: 簡言之 你無助於論點的其他廢話 包括這篇跟你的推文 06/02 01:36
33F:→ jyun318: 大都只是鬼打牆跟無稽之談 我先前有回過的不再回 06/02 01:36
34F:→ jyun318: 沒根據的內容我也頂多看心情跟你們嘴嘴砲 晚安 06/02 01:37
35F:→ jyun318: 附帶一提 你與其汲汲營營教我貼原文 還不如請你直接找 06/02 01:37
36F:→ jyun318: 出任何一篇「以數字為準」的判決 一來解開你的白賊 06/02 01:37
37F:→ jyun318: 二來替你的辯詞加分與證明 但我說過了 06/02 01:37
38F:→ jyun318: 你找不到 你找不到 你找不到WWWW 06/02 01:38
39F:推 crc2121: 喔!就這樣? 06/02 06:45
40F:推 crc2121: 鬼打牆和無稽之談不就是你搬出斷章取義的判決嗎? 06/02 06:54
41F:推 crc2121: 你早點休息,未來研究所考試還是學業不要被雙21啊! 06/02 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