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ffeeboy37 (小貴)
看板Sub_DigiTech
標題不服DC sale板板主kamiyu水桶處分[申證五]
時間Mon Mar 14 11:44:32 2016
※ [本文轉錄自 coffeeboy37 信箱]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標題: Re: 關於DC sale板遭水桶異議
時間: Sun Mar 6 22:14:57 2016
原來如此,我是用法律上「準用」的意思
很抱歉讓你不解,我並沒有爽就浸別人水桶
我也跟其他板主討論過你的違規行為
※ 引述《coffeeboy37 (小貴)》之銘言:
: 我法律系畢業,並在法院上班。但抱歉的很,我確實不瞭解你的援用是什麼意思,我從沒
: 聽過「處罰的規定」可以類推適用。簡單來說,你的「援用」就是你爽就可以浸別人水桶
: 不是嗎?
: 建議你把版規改成我說的那條就好,你根本不需要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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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ouisee :話說十幾年前我念公立國中時,老師也曾做過這種事,但09/29 20:35
2F:推 pttnowash :後來老師被我們出草了09/29 20:36
3F:→ louisee :沒有送這麼多次,而且老師沒發通知單。另外,家長送09/29 20:37
4F:→ pttnowash :老師上彩虹橋 血祭祖靈09/29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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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offeeboy37 (223.140.255.199), 03/14/2016 11:44:33
5F:→ coffeeboy37: 原申證五轉錄錯誤,更正為此篇 03/14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