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poo (熊吉吉)
看板Sub_DigiTech
標題Re: [申訴] Mobilesales不服水桶
時間Fri Oct 10 00:02:31 2014
blueway1014 確實有販賣水貨 「iphone6 128G 日本全新機 NT29000」
作者 blueway1014 (想的時候就點首歌) 看板 mobilesales
標題 [賣/桃園台北/皆可] iphone5s*2iphone6
時間 Mon Oct 6 01:04: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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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物品:
Iphone5s 16G 金 耳機充電器未使用全新
Iphone5s 64G 金 耳機充電器未使用全新
Iphone6 128G
物品狀況:正常使用有包膜
物品照片:晚點補上
盒裝內含:
購買日期:16g金色用不到一個月,64G半年左右,iphone6全新
保固期限:保固內
購入價格:
欲售價格:iphone5s 16G NT15000 64G NT18000
iphone6 128G 日本全新機 NT29000
售出原因:換機
交易方式:面交/郵寄/店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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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飛逝,當年你拼命搶救的笑點
▌#救 ▌
═ ≡ ═ 如今都這麼大了...
▌ 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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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 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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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 ║ σ◥ >◣ ‧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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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54.169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mobilesales/M.1412528659.A.DF2.html
1F:推 coolnananana: 不能水貨啦 42.71.160.104 10/06 01:11
※ Last modified: 10/06/2014 01:11:58
※ 引述《blueway1014 (想的時候就點首歌)》之銘言:
: =======================================================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
: 1. 檢舉人:blueway1014
: 2. 被檢舉人/看板:appoo/mobilesales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Sub_DigiTech
: 4. 檢舉事由:販售水貨
: 5. 舉證 (如有需要):我並沒有販售水貨
: 並站內信回傳手機續號
: 與盒子
: 作者 blueway1014 (想的時候就點首歌)
: 標題 抱歉我並沒販賣水貨
: 時間 Mon Oct 6 10:55:03 2014
: ───────────────────────────────────────
: http://goo.gl/ti79FC
: http://goo.gl/FAhwhT
: http://goo.gl/rYnajL
: 第一張是16G的
: 64G的盒子在舊家只好拍手機續號
: 若不相信可以上官網查詢
: 兩隻都是台灣公司貨
: 請問我該如何處置我人生第一個水桶
: 煩請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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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71.13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Sub_DigiTech/M.1412870553.A.281.html
2F:→ blueway1014: 你退我文章的時候我已拿掉po錯的部份了 10/10 00:06
3F:→ appoo: 儘管只有16分鐘,你確實有販賣水貨的行為 10/10 00:08
4F:→ blueway1014: 我承認我po錯文章,但我說了,你退我的文已是拿掉的 10/10 00:08
5F:→ appoo: 販賣水貨乃mobilesales板嚴格禁止的行為 10/10 00:08
6F:→ appoo: 就系統而言,板主退文是退整篇文章 10/10 00:09
7F:→ appoo: 板主無法退特定時間點的文章給你 10/10 00:09
8F:→ appoo: 你以收到的文章是沒有違反板規的來作為抗辯 是不對的 10/10 00:10
9F:→ appoo: 退一萬步講,你也只能抗辯退文內容不符 10/10 00:11
10F:→ appoo: 而不是抗辯 不服水桶 10/10 00:11
11F:→ appoo: 那對於你對退文內容不符的抗辯,我也陳述了 10/10 00:12
12F:→ appoo: 這是系統上的設定,而不是板主的疏失 10/10 00:13
13F:→ blueway1014: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你管理之前,我就算把文章變的符合 10/10 00:17
14F:→ blueway1014: 版規也是沒有意義的事 10/10 00:17
15F:→ appoo: 我完全無法認同你的說法 10/10 00:23
16F:→ appoo: 在我管理之前將文章變的符合規定當然是有意義的 10/10 00:31
17F:→ appoo: 但那個意義足不足以 影響判決這需要多方的裁量了 10/10 00:33
18F:→ appoo: 基於你的文章已經有人推文檢舉水貨,且水貨為嚴格禁止行為 10/10 00:34
19F:→ appoo: 我無法將此意義擴大至可以取消水桶 10/10 00:34
20F:→ appoo: 如果你是初犯你可以申請初犯減免 10/10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