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LoLuan (若無其事)
看板Sub_DigiTech
標題Re: [申訴] MobileComm板主唆使板友刪推文 違反板規
時間Wed Dec 26 00:03:54 2012
1.
dre34317非當事人於申訴文推文,水桶兩周處分
2.本申訴文程序不合,cash35不是mobilecomm板的事件當事人
,可以私下來信溝通,本小組也有版規討論板,開放給各位使用
,本案退回並警告一次,再犯以非當事人於本板發文處置。
LoLoL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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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133.143
1F:→ cash35:我因為這事件被水桶 也算當事人吧?? 12/26 00:07
2F:推 cash35:而且我已詳讀過置底的條款 對申請人資格並無限制 12/26 00:10
3F:→ cash35:條款中主要是說申請後 會請當事人(也就是被申訴者)說明 12/26 00:11
這跟你申訴的內容不相符 這裡已經違反程序了 所以你不是當事人
再者,需三天後再行申訴,這理的程序也完全不對
這是無效的申訴文 本案還是退回不受理。
本申訴案到此請勿做任何回應。
原申訴文砍除 請使用者依照程序申訴
※ 編輯: LoLoLuan 來自: 1.163.133.143 (12/26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