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NameIs5566 (喌岊蜦)
看板Sub_DigiTech
標題[申訴] DSLR版,三位版主都不處理使用者挑釁事件
時間Mon May 18 19:42:18 2009
1. 檢舉人:MyNameIs5566
2. 被檢舉人/看板:DSLR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
NovaShin使用者發文挑釁
我已寄信給版主
但四天過去了
版主卻默視 不處理
是在縱容這般無禮的挑釁者嗎?
5. 舉證 (如有需要):
NovaShin 使用者於 時間 Thu May 14 21:49:48 2009 發文挑釁。
依版規
1.禁止無關板旨的文章。
6.經板主認定或板友檢舉,板主查證該文蓄意引戰屬實者。
8.禁止不當使用噓推文,違者水桶一週
8-2人身攻擊之定義
a.噓推文內容使當事人有不悅感受,經板主認定屬實。
(認定標準為該內容會致使多數人感到不悅者。)
b.使用網路上或民間方言已被變相認同針對某人、
某一族群或某一性別作隱射辱罵之不良措辭。
他發文挑釁我 :我還是省略你的評價好了,我底片可能拍得比你的數位檔還要多
並且張貼關於我的水桶文
(況且那些水桶文 大多都是 tetfreeago 誤判的)
已明顯違反以上版規
並且
我已於 時間 Thu May 14 21:57:26 2009
寄信給版主
卻不見版主處理
到今天已經四天了
版主是否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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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48.186
1F:→ MyNameIs5566:證據文在下一篇 05/18 19:43
※ 編輯: MyNameIs5566 來自: 59.104.148.186 (05/18 19:44)
2F:推 in3:目前我手上有八件申訴案 我在DigiTech_BM板有po出來跟板主們 05/20 19:37
3F:→ in3:討論 05/20 19:37
4F:→ in3:這是在您發表這篇文章之前 就已經寫在DigiTech_BM板 05/20 19:38
5F:→ in3:並非不處理使用者挑釁事件 為求公平起見 是由三位板主一起看 05/20 19:39
6F:→ in3:這是因為之前有板友來信說板主們判決不一 所以才會如此做 05/20 19:39
7F:→ in3:這樣做的缺點是 會更費時與費心 請您靜待判決結果 謝謝 :) 05/20 19:40
8F:→ MyNameIs5566:感謝in3的說明。 05/20 20:52
10F:→ MyNameIs5566:我的兩句話都可以丟一個水桶,這次挑釁很大的情況, 05/20 20:55
11F:→ MyNameIs5566:卻遲遲不見處理。會讓人懷疑其公平、公正性。 05/20 20:55
12F:→ MyNameIs5566:我來這邊申訴,我也知道我不是全對的那一方。 05/20 20:55
13F:→ MyNameIs5566:論水桶,搞不好我加倍後還比NovaShin還長。 05/20 20:56
14F:→ MyNameIs5566:但是,我求的就是一個公正,不要偏袒任何人, 05/20 20:56
15F:→ MyNameIs5566:也不要因為某人,就加重處罰。 05/20 20:56
16F:→ MyNameIs5566:就像之前,某幾個id都因為deoman43被桶了, 05/20 20:57
17F:→ MyNameIs5566:個人就覺得很不公正。deoman43到處檢舉,可憐的一般 05/20 20:57
18F:→ MyNameIs5566:user,只是不懂如何去檢舉那位deo罷了..... 05/20 20:58
19F:→ MyNameIs5566:以前水桶的標準是怎麼樣的,是不是就該怎麼處理? 05/20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