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scgy4 (菜逼八)
看板Sub_DigiLife
標題Re: [申訴] 不服HardwareSale之dickyjay判決
時間Wed Mar 12 20:16:24 2025
※ 引述《dickyjay (Gaspard~*)》之銘言:
: 首先 板規3-8-5之設立
: 主要是由於本板是以「交易」為主的板
: 規範相較一般討論議題為主的板本來就比較嚴謹
: 例如
: 販售之物品一定要有實物照 3-10-1
: 有保固的物品 一定要有證明 3-10-2
: 新品禁止販售 3-12
: 嚴禁代人發文 3-3
: 更別說 套利、詐騙等相關規範 2-7 ~ 2-9
: 如果沒有 3-8-5
: 一個網址便能完全無視其他規範
: 板務組也討論過是否直接「不允許在文內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之連結」
: 但現實情況是
: 在BBS架構下 第三方交易平台能確實補足傳統交易方式的缺點
: 讓買賣雙方能夠在交易過程多一層保障
: 直接禁止提供交易平台之連結 不但因噎廢食
: 是否又要認為板務組禁止第三方交易平台 助長詐騙
我同意板規要嚴謹,但3-8-5本身就不夠嚴謹。
且一個網址並不是你所說的,
就可以無視那些規則,再說我也沒違反那些規則。
我有實物照、有證明、非新品、沒有套利更不是詐騙,
你講的那些都跟你水桶我的理由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 ※ 引述《qscgy4 (菜逼八)》之銘言:
: : 1. 首先3-8-5規定[賣場]或[其他連結]有文內未提及之物品,會被水桶60日
: : 2. 我貼的連結屬於711賣貨便之[賣場],此賣場確實只有兩樣物品,文內提及之物品。
: : 3. 然後dickyjay版主去按了上面的超連結[賣家其他賣場],說我有其他物品。
: : https://imgur.com/Wc4Dr2r
: https://i.imgur.com/0nHPKx8.jpg
: https://i.imgur.com/Cmvr48k.jpg
: 以上兩張圖 是 賣貨便 及 好賣家
: 於每一項物品上架時 使用者可以自由設定的
: 非常明確的讓使用者知道
: 「賣方」能決定 是否讓「買方」 能看到「賣方」所販售的「其他商品」
非常抱歉,從目前3-8-5看不出來,你所理解的規定,
我確實100%避開了, [
賣場有文內未提及之物品] 之規定。
我提供了賣貨便所定義的
賣場,
而你按了[其他賣場],顯然明顯已經不是原本的賣場,
你有自己定義的
賣場,麻煩你在3-8-5明確規定。
: : 4. 我認為這是擴大解釋版規,
: : 那如果dickyjay按了回首頁,
: : https://imgur.com/67OkC9s
: : 是不是也可以指控制賣場有其他物品連結?
: : https://imgur.com/xngJcze
: : 這跟他按[賣家其他賣場],有何不同?如何證明首頁的物品不是我賣的?
: : 就算不是我賣的,是不是也違反偷渡其他物品連結?
: : 那是不是有貼任何賣場連結的都一律60日水桶? 只要你按的到的都算?
: 板務組從未如此解釋更無如此執行這條板規
我同意,我也沒看過。
但[回首頁]跟[其他賣場],對我而言都是一樣的操作,
你就是自動自發的間接導外連結。
: 以目前主流的第三方交易平台
: 不論是 「蝦皮」 「賣貨便」 「好賣家」
: 在使用上 皆能清楚的分辨 該物品 是屬於哪位「賣家」
所以依你理解不能明確分辨,就不構成違規了嗎?
說好的嚴謹呢?
: : 5. 照dickyjay這種間接導外的方法,什麼賣場都可以被他判60日。
: : 題外話:
: : 原本被水桶申訴無效其實就算了,
: : 最不爽的就是dickyjay版主態度,說我是貪圖方便,
: : 給人一種活該死好,落井下石的感覺。
: : 我提供正規管道讓大家化繁為簡,叫貪圖方便,
: : 來這裡申訴沒過也沒關係,就讓大家看看欣賞一下。
總結:
1. 我敢說3-8-5不改,踩雷的我不是第一個,也
不會是最後一個,你之後還會遇到來這裡申訴你的。
2. 你又說賣貨便、好賣家可以設定,
那我就問蝦皮怎麼辦? 蝦皮你怎麼不敢講了?
他也是賣場阿,而且不能設定。
3. 另外,賣場可通往其他商品連結本來是常識,
沒有人會覺得有什麼問題,這也不是我規定的。
你想禁止,禁止範圍到哪裡,那麻煩你把它寫清楚。
4. 歸根究柢就是3-8-5之規定不清楚,不完全、不嚴謹。
對我來就你是雞蛋裡挑骨頭,找碴。
5. 我知道你很忙,但是退一萬步來說,
我的其他兩個賣場,
一個是我在babyproduct板販售的東西,
另一個是我之前在harewaresle販賣過的東西,
忘記移除(因為賣貨便後台預設是顯示一個月內的賣場),
你沒水桶我,我都不知道還有這個賣場存在呢。
6. 我沒有偷、拐、搶、騙、
沒有鬧板、沒有惡言相向,
更不是故意違規,你水桶我60日。
我就是不服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38.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ub_DigiLife/M.1741781786.A.6C4.html
※ 編輯: qscgy4 (36.234.38.49 臺灣), 03/12/2025 20:29:31
1F:→ dickyjay: 你乾脆說到現在還幾乎每天都有人違反的3-10-2也要改好了 03/13 14:23
2F:→ dickyjay: 我向組務闡述該條例之來由 沒說那是你違規的原因 03/13 14:23
你就明確回答,
我違反3-8-5賣場之定義是什麼就好,不要東扯西扯。
3F:→ AngelBank: 就算是點"其他賣場",那還是"你"的賣場 03/13 21:18
我再解釋一次,你們要這樣玩,就把賣場的範圍寫清楚。
我主觀認為,
我確實100%避開了, [
賣場有文內未提及之物品] 之規定。
按了其他賣場,已經不是原本的
賣場,
我使用賣貨便所定義之
賣場,
而3-8-5並沒有詳細表明賣場的範圍,
水桶我以後再來解釋那些你們所謂獨特
賣場定義,
不就是挖坑給別人跳嗎?
你有獨特賣場的定義,麻煩寫清楚,讓大家心服口服。
4F:→ dickyjay: 你怎麼不說你的解釋才是獨特解釋? 03/15 11:03
再吵下去浪費口水而已,
ChatGPT當公正第三人就好,
https://imgur.com/9X3x65P
5F:→ dickyjay: 你滿意就好,我維持原判 03/15 12:31
6F:→ dickyjay: 而且條例原文是「5.提供之賣場或其他連結有文內未提及 03/15 12:39
7F:→ dickyjay: 之物品。」 你把「其他連結」四個字刻意無視就是了 03/15 12:39
3-8-5規定 賣場
或其他連結有文內未提及之物品。
你要這樣說,就要寫賣場內之其他連結不是
或
總之,我已經把所有資料公正的貼給AI分析了,多說無益。
※ 編輯: qscgy4 (36.234.38.49 臺灣), 03/15/2025 12: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