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de0617 (Geforce2GTS = BM101)
看板Sub_DigiLife
標題[建議] 板主執行"假處分"之正當性
時間Mon Feb 14 18:39:32 2011
用電蝦板的一篇公告來當例子
文章代碼(AID):
#1CyJUR89 (PC_Shopping)
>>若帳號部認定兩者帳號非同一人
>>將於版主收到確定判決後解除"假處分"
板主在"帳號部"調查未出爐前
是否有權對"當事人"先行做出任何處分???
假設當初判決的理由最後不成立
當事人所受到的損失要找誰來負責???
能否請小組長針對電蝦板主所提出的"假處分"之相關內容
訂立相關的規範出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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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37.162
1F:推 anedo:基本上你被水桶也是根據我以前下的判例。同IP發文視為同一人 02/15 01:59
2F:→ anedo:所以前判有據,就算帳號部說明非同一人,但是明顯的帳號借用 02/15 01:59
3F:→ anedo:,已經有觸犯站規使用者規範之嫌。 02/15 02:00
4F:→ anedo:帳號雖非同一人,但讓同一人拿來借來借去的,對使用者處罰 02/15 02:01
5F:→ anedo:也不為過。 02/15 02:01
6F:→ anedo:所以請別以為玩雙帳號就可以合理化行為。 02/15 02:03
7F:→ anedo:另外版主本身無給職,乃義務處理板務,若不滿意則可提出申訴 02/15 02:06
8F:推 ganbaday:這個問題回答只要一句話解決... 02/15 03:18
9F:→ ganbaday:「申訴板主,板主會被拔/警告/口頭警告擇一」 02/15 03:19
10F:→ ganbaday:以輕重來說口頭警告比較合理,糾正板主不能踩到帳號部的 02/15 03:20
11F:→ ganbaday:權限這樣而已。其實你真正該申訴是當時,現在講沒啥好處 02/15 03:20
12F:→ ganbaday:可是你們兄弟倆,權益被侵犯時都不申訴,說這麼多有用嗎 02/15 03:21
13F:推 suzukihiro:樓上妳還少了沒事的選項w 因為不是申訴就一定要處罰 02/15 04:04
14F:→ suzukihiro:版主 有些人是申訴無道理的 XD 這樣還要被處罰就很怪 02/15 04:05
15F:推 lightwings:若版主假處分有缺失請申訴 02/15 12:24
16F:推 ganbaday:口頭警告就是沒事呀XD 他都被桶完了,該申訴時不申訴, 02/15 16:52
17F:→ ganbaday:現在申訴也沒得換到「水桶抵用券」,頂多幫助制度健全~ 02/15 16:53
18F:推 suzukihiro:不不 我的意思是..是申訴的人亂申訴 02/15 17:05
19F:→ suzukihiro: 之後判定是版主正確 那幹嗎還要口頭警告版主 ww 02/15 17:06
20F:→ ganbaday:喔喔 那種是「駁回」 02/15 23:35
21F:推 MixCopy:最好是有水桶抵用卷拉XDDDDDD 有效期限呢? 02/15 23:36
※ 編輯: hyde0617 來自: 118.161.140.233 (02/16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