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usKiKi (GeniusKiKi)
看板Sub_DigiLife
標題Re: [申訴] Facebook版板主以自由心證執法過當
時間Sun Nov 1 20:05:14 2009
在維基百科中有關於人身攻擊的描述(
http://zh.wikipedia.org/zh-tw/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係指在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
,而進行攻擊或評論,並以此當作提出了理據去駁斥對方的論證或去支持自己的論
點,此乃犯了人身攻擊。
在此案例中,雖然「國中生」三個字本身並無任何貶意,但
指稱對方為國中生係針對對
方的
態度、
地位進行貶低的動作,另檢舉者於辯解中提到他並非針對當事人,然而回覆
文章或進行推文在 BBS 上如果沒有特別註明對象,基本上是可以視同回覆當事者的行
為,故板主群認為作出如此判決並無不妥,此乃當時在線上的板主群共同決議作出之處
分。
另外關於申訴原文底下的推文指
板主群並無溝通意願更是莫須有的指控
作者 Beastawad (臉書板主好威啊~) 看板 FacebookBM
標題 [申訴] Beastawad 水桶七天
時間 Sat Oct 31 09:50:58 2009
原文於 10/31 09:50 張貼於 FacebookBM 板
且內文中提到:
順便一問。板主當然會認為自己是正確的才會做出判決,那我對同一個人上訴有用嗎…
1F:→ GeniusKiKi:我不會回應你的申訴,申訴係由其他板主受理10/31 13:00
2F:→ GeniusKiKi:屆時若仍對判決結果不滿請逕行上訴組務板 10/31 13:03
質疑若由我作出回應的公正性
故敝人於 10/31 13:00 便於原文中推文作出以上回應
作者 yogira (小信)(由基拉)(油雞) 看板 FacebookBM
標題 Re: [申訴] Beastawad 水桶七天
時間 Sun Nov 1 00:38:13 2009
且 yogira 板主亦於 11/01 00:38 回應申訴
而我們雙方的信箱都沒有設定黑名單不允許 Beastawad 來信溝通
如果這樣叫作無溝通意願實在是令人難以理解
如果板主群沒有溝通的意願
當初何必申請設立 FacebookBM 板務板呢?
學某些大板禁止於板面上討論板務
然後寄信到板主信箱的信件一概不理不是很輕鬆嗎?
還望小組長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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