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joy (killjoy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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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學友][台北]暑假複習法律科目
時間Tue Aug 1 11:17:24 2006
暑假過快一半了 希望有心想要複習法律科目的同學可以來跟我們一起做複習、討論
喚醒對這些科目的一些印象
※ 引述《killjoy (killjoy 就是)》之銘言:
1. 自介:(你是誰?你是什麼樣的人?喜歡讀什麼樣的書)
我是雙修法律的學生ꔊ촊2. 對象:(你想找什麼樣的人?誰是"對的人"?)
想一起在暑假把一些法律科目(民總、債總、物權/中憲、行政法/刑總、刑分)作複習
希望是修過同樣科目的人 沒有修過但是想藉著這個讀書會作預習的同學也歡迎
3. 目標:(你希望這個讀書會是怎麼樣子的?你希望由此達成什麼目標?)
我們現在的進度:
民總已經快要複習完 之後會接債總跟物權的複習
中憲即將要進入基本權個論的部分 中憲複習完會唸行政法
刑總則是要接著複習責任論了 刑總完會接刑分
4. 原因:(你為什麼要組讀書會?)
以後想考國考 希望趁暑假把上過的課再複習 加深印象打好基礎
5. 地點:(ex:台北市北區,麥當勞、台北市東區,星巴克)
東區麥當勞
6. 時間:(ex:星期五 19:00~21:00,每週一次)
目前是每週三四晚的7-9點
但有新成員加入的話 時間可以再做討論
但希望每週有二到三次的討論
7. 方式:(ex:略讀、精讀;自讀、導讀;導覽、觀賞;討論、分享;報告、實作)
大家一起定進度表 可以找判決判例 或社會新聞來討論法律概念、法條的適用或不同學者的看法
8. 範圍:(討論/研讀/分享之材料)
就大家自己上課時用的書就可以了 可以互相交流不同學者的觀點
9. 人數限制:(ex:5~7人)
3~5人
10.解散條件:(ex:人數少於3人、成立原因消失、目標達成)
11.運作規則:(ex:共同決定書單後各自購買、一次看完一整本書、會費100
分別閱讀完指定內容後作成書摘、輪流做會議記錄、遲到三次則取消資格)
輪流準備所定進度,(不論有沒有修過該課程都要準備喔 沒修過的就當作是預習 其他人修過的人可以幫忙補充)
負責準備者帶領大家複習當次準備的內容,
其他成員自己最好自己在家也稍做複習以便聚會時討論或做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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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項均為必填,得於實際開會後由所有成員投票調整。
發起人是比較辛苦的,就好像你要帶一群人出去玩一樣,你必須知道你帶誰?去哪裡?去
玩什麼?要給他們行前通知。
所有的條件可以定的很寬鬆,也可以定的很嚴格,但無論如何請仔細填寫。
明確就是力量,當你越知道你要的是什麼,你就越容易找到你要的。
事先的規劃跟準備可以節省你許多不必要的糾紛與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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