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joy (killjoy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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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學友] 暑假複習法律科目
時間Sun Jun 4 01:19:50 2006
1. 自介:(你是誰?你是什麼樣的人?喜歡讀什麼樣的書)
我是雙修法律的學生ꔊ촊2. 對象:(你想找什麼樣的人?誰是"對的人"?)
想一起在暑假把一些法律科目作複習 希望是修過同樣科目的人
3. 目標:(你希望這個讀書會是怎麼樣子的?你希望由此達成什麼目標?)
科目主要民總、刑總、債總、物權
4. 原因:(你為什麼要組讀書會?)
以後想考國考 希望趁暑假把上過的課再複習 加深印象打好基礎
5. 地點:(ex:台北市北區,麥當勞、台北市東區,星巴克)
台北車站附近
6. 時間:(ex:星期五 19:00~21:00,每週一次)
可以再討論 每週至少兩次到三次
7. 方式:(ex:略讀、精讀;自讀、導讀;導覽、觀賞;討論、分享;報告、實作)
大家一起定進度表 可以找判決判例 或社會新聞來討論法律概念、法條的適用或不同學者的看法
8. 範圍:(討論/研讀/分享之材料)
就大家自己上課時用的書就可以了 可以互相交流不同學者的觀點
9. 人數限制:(ex:5~7人)
3~5人
10.解散條件:(ex:人數少於3人、成立原因消失、目標達成)
11.運作規則:(ex:共同決定書單後各自購買、一次看完一整本書、會費100
分別閱讀完指定內容後作成書摘、輪流做會議記錄、遲到三次則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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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項均為必填,得於實際開會後由所有成員投票調整。
發起人是比較辛苦的,就好像你要帶一群人出去玩一樣,你必須知道你帶誰?去哪裡?去
玩什麼?要給他們行前通知。
所有的條件可以定的很寬鬆,也可以定的很嚴格,但無論如何請仔細填寫。
明確就是力量,當你越知道你要的是什麼,你就越容易找到你要的。
事先的規劃跟準備可以節省你許多不必要的糾紛與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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