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Sports (我要當一個渣攻)
看板StockPicket
標題[檢舉] #1fiNK1ij 4-5-1 bj45566
時間Wed Mar 11 23:48:23 2026
檢舉文章代碼:
#1fiNK1ij (Stock)
[1]
被檢舉ID:bj45566
違反板規: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其中針對個人部分,應由當事人檢舉成案。
違規事證:
推 bj45566 : 有人到現在還完全不知道紐約時報是怎麼樣的媒體?噗 03/11 23:06
→ bj45566 : wwww 03/11 23:06
推 bj45566 : 沒發文貼新聞就沒資格評論媒體的可信度?誰教你的? 03/11 23:24
推 bj45566 : 所以輪得到你說教喔?你誰啊你?笑死! 03/11 23:31
推 bj45566 : 淨引用長期在股板和戰爭板非常有爭議的媒體來源, 03/11 23:33
→ bj45566 : 拼命帶動恐慌氛圍,要不要臉? 03/11 23:33
推 bj45566 : 這裏是股板不是戰恐板,我已經在推文講好幾次今天開 03/11 23:36
→ bj45566 : 盤的美股穩如泰山根本不受影響 -- 人家那些天才操盤 03/11 23:36
→ bj45566 : 手都不會自己有資訊來源嗎?你比整個華爾街都聰明是 03/11 23:36
→ bj45566 : 個大聰明好棒棒! 03/11 23:36 23:36
違規說明:
引戰
罵人"要不要臉" 為辱罵
累犯紀錄
#1c9pOL2I (StockPicket) 4-5-1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3.118.40.76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773244105.A.5A2.html
※ 編輯: LoveSports (93.118.40.76 日本), 03/11/2026 23:49:48
1F:→ Paul1021: 4-5-1成立 03/12 00:42
2F:推 bj45566: 如果問人「要不要臉?」就是侮辱,是否認定過嚴?個人認 03/12 16:02
3F:→ bj45566: 為這句話依然在言論自由的保護範疇,謝謝 03/12 16:02
4F:→ BlueBird5566: 未達 03/13 11:27
5F:推 rayccccc: 未達 03/13 11:29
7F:→ LoveSports: 妨害名譽 可以重新檢舉嗎? 03/13 14:06
8F:→ LoveSports: 如果有人問各位"你們做這種判決要不要臉?" 03/13 14:10
9F:→ LoveSports: 兩位板主還會覺得這未達4-5-1引戰、人身攻擊嗎? 03/13 14:10
10F:推 bj45566: 板主們好,這只是一位律師的意見判決,並非現實存在的法 03/13 19:48
11F:→ bj45566: 院定讞。律師為了招攬生意吸引客戶,小事化大甚至危言聳 03/13 19:48
12F:→ bj45566: 聽都是很可能的,謝謝 03/13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