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HIROHO (練習曲)
看板StockPicket
標題[檢舉] #1bRy2Aif 4-5-1 kukukuma
時間Wed Dec 6 13:29:24 2023
#1bRy2Aif 4-5-1 kukukuma
檢舉文章代碼:
#1bRy2Aif (Stock)
[1]
被檢舉ID:kukukuma
違反板規:4-5-1
違規事證:
https://i.imgur.com/E1e4Z6X.jpg
違規說明:
此文章公開宣導
#1bQB_FiF (Stock)
==宣導事項====
請避免在未經證實(舉例取得帳號部認證之事實)之下指責他人為分身ID
此行為易造成爭吵糾紛
同上方版主公告的事項
本文章
#1bRy2Aif (Stock)
推文內容
惡意變更改圖數字我上線Ip
跟板上被水桶者發文的某篇文章一樣 影射本人為其水桶仔之分身
造成我被誤會為分身
惡意改圖 實屬困擾
附上我ip
https://i.imgur.com/KGskNuL.jpg
https://i.imgur.com/ujRr3sb.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9.129.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701840566.A.0DE.html
1F:推 kukukuma: 如果我沒改圖呢??我不止截一張喔,我的原圖可以拿去送驗12/06 13:31
版主說的 影射他人是分身即成立
請你跟版主解釋 你所有推文都是影射我是其分身
※ 編輯: ICHIROHO (116.89.129.49 臺灣), 12/06/2023 13:34:51
4F:→ laptic: 請你先說明一下,是否願意至組務板澄清?12/06 13:34
沒問題 那要先處理這件未經版務判定的人嗎?不然板上會一直在爭吵啊?
5F:→ laptic: 問題是,板主自行調查時,也發現你疑似水桶期間開分身,因12/06 13:34
那麻煩先處理這件 以免推文繼續的爭吵
不再爭吵
可以把我帳號送站務查詢 謝謝版主大人
6F:→ kukukuma: IP是我當下查詢的基本資料,IP不是你有發文留言才會記錄12/06 13:34
※ 編輯: ICHIROHO (116.89.129.49 臺灣), 12/06/2023 13:37:07
7F:→ laptic: 此無法相信你的說詞12/06 13:34
應優先處理檢舉的案件才是 謝謝版主
8F:→ kukukuma: 我相信這此登入過的IP在PTT的系統端一定都有LOG可以查12/06 13:35
9F:→ kukukuma: 如果有需要,我可以把原圖寄給版主,我手機跟電腦都有截12/06 13:36
10F:→ laptic: 可以,不過涉及分身違規部分,建議還是在這邊公開檢舉,方12/06 13:36
11F:→ laptic: 便引用於組務板12/06 13:36
沒錯 版主我這篇 影射我為水桶仔分身
請問要處理嗎?
未經版務公告 就含糊影射為其分身!
12F:→ kukukuma: 再來,你要不要看看我的留言,哪句是在影設??12/06 13:37
※ 編輯: ICHIROHO (116.89.129.49 臺灣), 12/06/2023 13:38:04
※ 編輯: ICHIROHO (116.89.129.49 臺灣), 12/06/2023 13:39:24
13F:推 kukukuma: 另外你文中明確指出我「惡意改圖」,如果證據出來沒有呢 12/06 13:46
你上下推文影射我為其水桶仔分身
未經過版務認證 已構成引戰
※ 編輯: ICHIROHO (116.89.129.49 臺灣), 12/06/2023 13:46:52
14F:→ kukukuma: ?如果查出來系統端查出來確認有該IP登入記錄,是否誣告?12/06 13:48
如果我懷孕你要不要不娶我 一樣概念
未經版務證實
在公然平台上影射其為分身
版主先前有公開提醒公告了會造成爭吵
沒在聽嗎?
※ 編輯: ICHIROHO (116.89.129.49 臺灣), 12/06/2023 13:50:01
15F:→ kukukuma: 先懂法,再來檢舉吧?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懂? 12/06 13:49
你如果認為我是分身 請去版務申請檢舉 而不是在網路影射ok
※ 編輯: ICHIROHO (116.89.129.49 臺灣), 12/06/2023 13:50:41
16F:推 kukukuma: 不是說我改圖,,你以為系統端沒記錄嗎?版主跟我差的 12/06 21:21
17F:→ kukukuma: ip一樣,誣告是吧? 12/06 21:21
19F:推 kukukuma: 客戶端的紀錄在怎麼刪,伺服器端的永遠都會留著紀錄的 12/06 21:33
20F:→ kukukuma: ,我做程式設計的,這是最基本的常識,懂? 12/06 21:33
22F:→ kukukuma: 跟我貼的ip有不一樣嗎? 12/06 21:44
23F:→ laptic: 本案在帳號部調查結果出爐前,先暫緩受理 12/07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