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1225 (封號x鬥羅)
看板StockPicket
標題[檢舉] #1bE66AtA 4-5-1 guilty13
時間Sun Oct 29 22:13:11 2023
檢舉文章代碼:
#1bE66AtA (Stock)
(若為同ID多文章檢舉如洗推文,請列出所有文章代碼)
(文章代碼後請附上看板位置,例:#********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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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ID:guilty13
違反板規:4-5-1
違規事證:
https://i.imgur.com/MiC1Bi0.jpg
https://i.imgur.com/ReNJHrx.jpg
違規說明: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引戰可能不致於 侮辱、威脅、謾罵都一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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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120.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698588793.A.57D.html
2F:→ YU1225: 推文內容明顯違規版規4-5-1版規 故檢舉! 10/29 22:15
5F:→ guilty13: 這些圖文應該可以正常解釋 對方進行影射挑釁謾罵之言事 10/29 23:23
6F:→ guilty13: 若版主認定4-5-1成立 請予雙方對等之處置 10/29 23:27
7F:→ guilty13: 若 4-5-1成立 那目前已經累計罰則至30天的部分 10/29 23:28
8F:→ guilty13: 應屬加重情節之部份 請給予期間內累犯 一年 停權之處份 10/29 23:29
12F:→ YU1225: 我個人也是反指標 妳說準不準!嘻嘻 10/29 23:44
13F:→ guilty13: 恩 你繼續說 我先回股版了 10/29 23:46
14F:→ YU1225: 好好面對自己說過的話 說人有病 還說要把人找出來??這 10/29 23:49
15F:→ YU1225: 種違規太明顯 以上! 10/29 23:49
16F:推 aloness: 4-5-1成立 10/31 22:07
17F:推 laptic: 4-5-1 成立,緣由是在「猴子」 11/04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