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Bird5566 (唯一支持蔡英文)
看板StockPicket
標題[板務] 本板及Stock板板規修正
時間Fri Sep 3 23:26:18 2021
討論主旨:多條板規調整
說明:
1、Stock板板規3-8
3-8.檢舉人請注意
違規之追溯期為30日,板規5 & 8之違規則無追溯期。
但Stock板板規
2-1 [檢舉]:檢舉人可對提起檢舉時間針對
7日內Stock/StockPicket板之文章、推文
發起檢舉。
我知道追溯期跟檢舉期不一樣,但建議一致。只是建議
2、Stock板規
4-7.禁止徵友文、徵友推文、徵站內信、徵LINE群組等,警告。
徵友請至AllTogether看板,若違規情況嚴重者將以板規4-0或8處份。
很多人只是推個++就會被列違規,建議推文不在此限
以免板主過勞。 但若板主群認為推文應比照po文,那也尊重板主群。
3、Stock板規1-4-1 [請益]分類的規範
1-4-1.此分類主要是在給大家詢問股票相關事務如:
1. 系統軟體問題。
2. 親人過世的股票處理。
3. 資券回補、斷頭或除權息、申購處理。
建議增加一項 4.技術面、籌碼面、基本面分析或操作技巧的相關問題
4、目前StockPicket板的檢舉格式為
[檢舉]
#1XCAdDDk 4-2-1
建議增加違規id
例如 [檢舉]
#1XCAdDDk AndyLau 4-2-1
這樣檢舉人比較容易知道是否已有人檢舉過
而被檢舉人也較容易知道自己被檢舉
板主在追查累犯時也比較好搜尋
5、StockPicket板板規
3-2 [板務]:使用者欲對Stock看板事務或提出建議或討論時使用,
欲進行提案之案件應先於本分類做做討論。若有必要板主將移赴Stock板討論。
討論的議題需與股板板務相關。
3-3 [提案]:使用者可對Stock板務行使創制複決權。欲提案者應先發布板務文做討論
。
討論充分後可發布提案文。欲同意提案者應於提案文下方推文 "附議" 並由板主討
論是否逕付公投或直接執行。板主討論後將鎖文表示結案並於推文發表討論結果。
這2條都只有寫到Stock看板事務,沒有提到StockPicket板務,建議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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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75.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630682780.A.31E.html
1F:→ yoche2000: 第一點 公告有提到若有牴觸者以檢舉板為準 09/04 08:53
2F:→ yoche2000: 板規三我們會再找時間更改 讓兩邊一致 09/04 08:53
3F:→ yoche2000: 第四點 其實板主查水桶紀錄就知道了 沒那麼困難的 09/04 08:55
我第四點講的不是只有板主查累犯吧
標題寫id,對於檢舉人、被檢舉人也是好事
例如A違規
B檢舉了
C也要來檢舉 他只看到整頁都是文章代碼 不知道B已經檢舉
就會再多PO一篇 板主也要多看一篇重複的檢舉文
這對板友跟板主都不是好事
被檢舉人來檢舉板看 每頁都代碼 除非把每篇文章都看過
否則也不知道自己被檢舉
4F:→ yoche2000: 第五點 這點我們會補上 09/04 08:55
※ 編輯: BlueBird5566 (223.137.75.31 臺灣), 09/04/2021 09:40:36
5F:→ yoche2000: 恩 我們來討論看看 09/04 11:10
6F:→ yoche2000: 其他板友有想法也歡迎提出喔 09/04 16:34
7F:→ laptic: 在其他檢舉板,多數標題都是以被檢舉人ID來寫,如果要找是 09/04 19:38
8F:→ laptic: 否重複檢舉或累犯,如果標題有ID會比較容易確認 09/04 19:38
9F:推 stuppi: 1、3點可再補上 09/05 01:25
10F:推 stuppi: 2個人覺得維持原樣會比較好,股板目前應禁止養成風氣 09/05 01:25
11F:→ stuppi: 第4點贊同,4-1砍文處分多,而股板有累進制度但砍文拉長 09/05 01:27
12F:推 stuppi: 時間不易查找,難利用系統檢索 09/05 01:28
13F:推 stuppi: 建議針對個人、或發文者之違規檢舉則附上ID 09/05 01:30
14F:推 stuppi: 可參考其他檢舉板務,至於單篇文多則推文檢舉若標題放不下 09/05 01:31
15F:推 stuppi: 這個情況感覺可以再討論。 09/05 01:31
16F:推 stuppi: 以上對板主或檢舉者、被檢舉者來檢舉板搜索文章時 09/05 01:31
17F:推 stuppi: 應該都有幫助,惟板主主動砍文之舉的話...也可處理完以名 09/05 01:34
18F:推 stuppi: 單PO在檢舉板,惟多ID超過標題之情況,執行面似乎可再想想 09/05 01:34
19F:→ laptic: 可以考慮 XXX, XXX等 (以第一位被檢舉的放標題) 09/05 08:16
20F:推 jay123peter: 股版的版主由常在ncov2019檢舉別人的版主擔任??? 09/07 19:29
※ BlueBird5566:轉錄至看板 Law-Service 10/23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