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KIC (肥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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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快訊/免發票時代終結!財政部祭大絕
時間Thu Mar 19 12:49:04 2026
站在租稅公平的角度來說這個政策很合理
其實你自以為的底層並不是底層你可能比他還底層
憑什麼上班族的薪資收入一毛稅都跑不掉
但是小吃店的可以爽爽過?
而且這政策是營業額20萬以上須開立統一發票並不是指所有店面
稅率影響:
1.營業稅 5%
這個很難躲掉,尤其餐飲業很多免稅進項,除非你直接買微波食品來賣
所以小吃店的銷項很難抵扣,當然稅法說這叫"代收",但我只能說
好吃的叫代收難吃的叫自己吸收,但難吃的一個月要賣到20萬以上也不容易啦
唯一確定的是大通膨時代國稅局又補了一腳
2.營所稅 20%
先說不是開發票就有營所稅,前提是你用商行還是公司(法人)開店
如果你用個人商行開立發票那最後淨利還是併入個人綜所計算
但是當你個人綜所級距>20%的時候你就該考慮用公司來處理比較省稅了
至於淨利怎麼計算其實台灣有個稅制叫書審,這邊不方便講太多XD
有開公司的懂得都懂...
根據《財政部 75/07/12 台財稅第7554567 號函》,
20萬這個標準早在 1986 年(民國 75 年) 左右就已經定調。
30年前的20萬跟現在的20萬能比嗎??
這20萬好歹跟著通膨指數調整吧?國稅局你不要只挑有利的調整
對自己不利的裝睡?
既然在股版就要有股點
如果這政策上路了對電子發票廠商絕對是大補
有幾家資訊服務業有在相關業務
最常看到的應該是6183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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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dbb : 謝謝 03/19 12:50
2F:推 mecca : 3Q 03/19 12:56
3F:→ Malchut : 書審超爽,缺費用隨便填數字塞進去 03/19 12:57
4F:→ Malchut : 被抓到也沒差,不提供帳冊就好 03/19 12:57
5F:→ Malchut : 按所得額核定,不痛不癢 03/19 12:58
噓~~~低調啦
※ 編輯: JOKIC (114.38.91.102 臺灣), 03/19/2026 12:59:12
6F:→ Malchut : 真的出事了就說是會計師教的,爽歪歪 03/19 12:59
我沒有這樣教
我都直接給客戶稅單說這是對你最有利的方案了...
※ 編輯: JOKIC (114.38.91.102 臺灣), 03/19/2026 13:01:13
7F:推 a94037501 : 一個月賺幾十萬的查稅成本比他繳得還多 03/19 13:04
8F:噓 BlueBird5566: 上班族也不是人人繳稅 03/19 13:05
9F:推 allenchen100: 本來就該開發票 沒什麼好討論 03/19 13:05
10F:→ renyjojo : 20這真的該調 03/19 13:06
11F:→ renyjojo : 企業也不是家家繳稅的啊 都有適用的規則 03/19 13:08
12F:推 chocoball : 確實 這就是公平正義 03/19 13:11
13F:→ piece1 : 覺得有店面的絕對要強制課..這樣至少還能抓到房東 03/19 13:13
14F:推 Vinccc : 書審實務上不可能為了你幾百萬營收的去查 這樣不符 03/19 13:19
15F:→ Vinccc : 合成本 基本上沒事 講白了就是多5%營業稅而已 03/19 13:19
16F:→ Vinccc : 請了三個員工 然後金店面 還不用開發票 哪有這麼好 03/19 13:20
17F:→ Vinccc : 做的事 要開發票就喊撐不住 03/19 13:20
18F:推 vux : 小吃店早餐店 老闆好幾棟房子不繳稅 03/19 13:21
19F:推 FK6819 : 開店創業10間有9間倒閉,活下來的就是賺錢的 03/19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