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H0101FH (DANNY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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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為什麼大台哥這種等級還要開社團收費
時間Mon Dec 2 10:16:08 2024
先看法規
證券投資信託與顧問法
第 4 條
本法所稱證券投資顧問,指直接或間接自委任人或第三人取得報酬,對有價證券、證券相關
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
第5條
九、證券相關商品:指經主管機關核定准予交易之證券相關之期貨、選擇權或其他金融商品
。
第 6 條
非依本法不得經營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 63 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並核發營業執照後,始得營業
第 83 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接受客戶委任,對證券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時,
應訂定書面證券投資顧問契約,載明雙方權利義務。
於前項情形,客戶得自收受書面契約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終止契約。
第 107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
其他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簡單來說
1.提供分析意見、推薦標的多空等並收取費用,就是投資顧問
2.投資對象也包含期貨商品
3.這個行業要經過許可(有證照),訂有管理辦法
4.未經許可最高處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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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ujioqq : 付費看心得 這種擦邊球是不是很難界定XD 12/02 10:17
2F:推 Uhavemyword : 期貨更兇 7年以下 12/02 10:18
3F:→ aloness : 容不容易界定?證據+這篇引用的法規,寫上給金管會 12/02 10:19
4F:→ aloness : 的檢舉信就一清二楚了 12/02 10:19
5F:噓 Domtoretto : 抬割只是要你們繳五千看進出猴戲 錯了嗎? 12/02 10:20
6F:→ Domtoretto : 笑死 一堆捧懶覺 12/02 10:20
7F:推 eitr2703 : 幹嘛不開yt頻道收會員就好XD 12/02 10:20
8F:推 Uhavemyword : 要檢舉的記得找對管道 期貨交易法112條 12/02 10:20
9F:→ aloness : 金管會的信箱,不用在意是商品類別的,全部歸他管 12/02 10:21
10F:→ aloness : 小到煩不勝煩的電話行銷,都可以處理 12/02 10:22
11F:→ brain9453 : 因為你相信他 想想看你要怎樣的分析師 12/02 10:24
12F:推 a069275235 : 什麼@@ 關五年好可怕@@ 12/02 10:25
13F:推 v7q4 : 檢舉也沒啥用 之前有個仁猋(兩人三狗環島那個),我檢 12/02 10:26
14F:→ v7q4 : 舉過也沒用,照樣在PP開課收信徒 12/02 10:27
15F:推 zerro7 : 大台割韭菜 名聲整個臭掉了 12/02 10:29
16F:噓 cir78918 : 飛哥救我-.- 12/02 10:31
17F:推 a26893997 : 有人要去檢舉嗎 讓他跑跑法院也舒服 12/02 10:36
18F:推 ss910126 : 你檢舉沒用是因為你沒有順便寄信給立委,下次請cc 12/02 10:38
19F:→ ss910126 : 給立委,就很有用ㄌ 12/02 10:38
20F:推 wayneganer : 5000元,然後吃幾次停損,就扛不住。 12/02 10:41
21F:噓 abc0922002 : 無聊,大俠有事嗎?沒事就是合法 12/02 10:44
22F:推 django007 : 交給市場就好 何必認真 12/02 10:48
23F:推 django007 : 之前大家錯怪文哥了 12/02 10:53
24F:噓 acdcer : 檢舉沒用啦 一堆PRESS PLAY群組報點位一樣沒事 12/02 11:02
25F:噓 HardyJJ : 要進去蹲了嗎? 12/02 11:02
26F:推 lawyer94 : 直接去地檢署告發,檢察官就會去調查了 12/02 11:04
27F:→ qw5980162 : 你檢舉不是網路上寫寫信餒,是要去做檢舉筆錄的 12/02 11:13
28F:→ qw5980162 : 然後提供群組內的對話紀錄等等 12/02 11:14
29F:→ qw5980162 : 司法院官網判決書自己去查吧 12/02 11:14
30F:推 Kobe5210 : 該檢舉就檢舉。想轉行就去考證照 12/02 11:23
31F:→ Kobe5210 : 不要想逃漏稅 12/02 11:23
32F:推 jojorQ : 難怪假藉逃避酸民 躲到臉書去嚕,還以為純分享呢。 12/02 11:36
33F:→ jojorQ : 快去告鼠他!割韭菜不可取啊 12/02 11:36
34F:→ aloness : 證據充份都可以啦,記得多投訴一條逃漏稅,這些網 12/02 11:49
35F:→ aloness : 紅九成九沒報所得 12/02 11:49
36F:→ aloness : (報所得就死定了,豈不證明自己無照收費) 12/02 11:51
37F:→ aloness : 收捐款紀錄也要開收據給人家的,看他要用什麼名義 12/02 11:53
38F:→ aloness : 開,沒有的話先課贈予稅… 12/02 11:53
39F:→ aloness : 狠一點你就買他一次,這樣證據就有了 12/02 11:56
40F:推 IanLi : 有繳過費的可以檢舉看看金管會信箱有沒有用,都有 12/02 12:27
41F:→ IanLi : 判例了,若要多幾個可以去走程序認識一下。 12/02 12:27
42F:推 AterPin : 建議他去yt收會員啦 這個太多了 只要開頭說自己沒 12/02 13:54
43F:→ AterPin : 有買賣投資建議就好 12/02 13:54
44F:推 junior020486: 折折:要先考分析屍然後有一家投顧才能割 12/02 14:44
45F:→ strlen : 有空趕快檢舉啦 不要貼這種google就有的 沒用喇 12/02 15:17
46F:→ strlen : 檢舉有用 YT上不會一大堆財經網紅 每個會員都賺爛了 12/02 15:17
47F:→ strlen : 請你各位一個一個檢舉 看看哪幾個會收攤 哈 12/02 15:18
48F:→ aloness : 自身聲明當然無效,哪個詐騙的會說自己意圖詐欺, 12/02 17:29
49F:→ aloness : 遠雄老闆行賄講那什麼鬼話還記得吧 12/02 17:29
50F:推 afflic : 他這種只貼對帳單的要怎麼去當YT仔…… 12/03 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