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olll (h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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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京華城案 高院撤銷扣押新光銀行不動產部-
時間Wed Oct 23 20:46:3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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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
京華城案 高院撤銷扣押新光銀行不動產部分 發回北院
原文連結:
https://reurl.cc/eyKYEM
發布時間:
2024-10-23 20:21
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
原文內容: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為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人涉嫌圖利鼎越開發獲20%容積獎勵率
,不正利益111億餘元,向法院聲請扣押土地獲准,鼎越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撤銷准
予扣押第三人新光銀行不動產部分,發回台北地院。
高院審酌,興建中的辦公大樓雖經台北市政府核准容積獎勵率20%,但本件是否已符合刑事
訴訟法第133條第2項所定「必要時」得扣押第三人財產要件,北院未詳細說明,有所違誤。
高院指出,雖然檢察官聲請意旨認為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有圖利京華城公
司的行為,但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公司何以屬於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第
3款所稱「取得犯罪所得之第三人」,原裁定未妥適說明理由,也於法不合,因此鼎越抗告
有理。
台北地院原裁定第三人台灣新光商業銀行的不動產准予扣押,高院今晚撤銷。
本案緣於台北地檢署認定柯文哲、彭振聲讓第三人鼎越開發公司獲有建築容積獎勵率20%的
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經估算不法利益達新台幣111億7023萬6000元。
心得/評論:
台北地院原裁定第三人台灣新光商業銀行的不動產准予扣押,高院今晚撤銷。
扣押新聞出來後中石化就一路向下,同時出現一堆奇怪的評論,今天這新聞出來
今日借券賣出餘額148,741,807明天會發生什麼事?
http://i.imgur.com/IgPaPJ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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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nolll (1.171.42.98 臺灣), 10/23/2024 20:47:38
1F:推 f204137 : 釣魚囉10/23 20:48
2F:推 devidevi : 明天相關股票會噴了??10/23 20:48
原裁定未妥適說明理由,也於法不合<<<這句話
3F:→ devidevi : 只要夠多人認為會噴,那他就真的會噴10/23 20:48
含意極多,
4F:噓 BlueBird5566: 是在貼什麼10/23 20:49
抱歉,剛剛手機app編輯出現錯誤
5F:推 justiceyes : 是不是只貼一半10/23 20:51
6F:推 vanii40 : 有政府請安心10/23 20:53
※ 編輯: onolll (1.171.42.98 臺灣), 10/23/2024 20:53:51
7F:推 snpr : 有門神好安心10/23 20:54
※ 編輯: onolll (1.171.42.98 臺灣), 10/23/2024 20:54:50
8F:推 chachabo : 誰會上勾?10/23 20:57
9F:推 BlueBird5566: 有修正就推回來10/23 20:57
※ 編輯: onolll (1.171.42.98 臺灣), 10/23/2024 21:05:11
※ 編輯: onolll (1.171.42.98 臺灣), 10/23/2024 21:05:39
10F:→ brella : 厲害了10/23 21:07
11F:推 arsene333 : win大快來 10/23 21:12
※ 編輯: onolll (1.171.42.98 臺灣), 10/23/2024 21:13:42
12F:推 tswen : 被打臉了 10/23 21:14
※ 編輯: onolll (1.171.42.98 臺灣), 10/23/2024 21:14:18
13F:→ tctv2002 : 中石化噴噴 10/23 21:14
14F:推 iahc5566 : 關新光什麼事? 10/23 21:16
http://i.imgur.com/ObUlKDH.jpg
15F:推 Samurai : 新光才想說干我屁事 10/23 21:16
※ 編輯: onolll (1.171.42.98 臺灣), 10/23/2024 21:17:14
16F:噓 strlen : 趕快槍斃 10/23 21:28
17F:推 RealID2018 : 京華城案土建融在新光 10/23 21:38
18F:→ RealID2018 : 土地也信託在新光 10/23 21:39
19F:推 obey1110 : 短線會反彈阿!但長期還是要等案情確定吧!! 10/23 21:44
20F:推 TosakaSakura: 今天抄底的恭喜了 10/23 21:47
21F:推 ragochen : 真愛演,台灣司法應該加入演藝工會… 10/23 21:48
22F:推 massi013 : 會反彈 然後北檢再出手 又成功扣押 10/23 21:57
23F:→ massi013 : 高院也只是要北檢把引用法條的理由補充的更加完整 10/23 21:58
24F:→ Kenhon : 噴噴 cc 10/23 22:09
25F:推 tajna428 : 於法不合還可以裁定扣押,不愧是台灣法官 10/23 22:28
26F:推 TIPPK : 人治國家 10/23 22:29
27F:→ ethel617 : 笑死 10/23 23:00
28F:→ dot0911 : 不是,查這麼久查出什麼? 10/23 23:17
29F:推 Kenneth10 : 不懂就問 於法不合那北院是在…? 10/23 23:18
30F:→ Kenneth10 : 所以單純是兩位法官見解不同嗎 10/23 23:18
31F:→ lokoo : 從頭到尾都只是要搞一個人罷了 10/23 23:24
32F:推 yukiinsummer: 笑死 來釣魚的 10/23 23:33
33F:→ searchroy : 開盤直接鎖,一個都跑不了 10/24 00:37
34F:推 liocorno : 不法利益是這樣估的嗎 10/24 00:41
35F:推 shirleyEchi : 明天下午法院又說要押 是不是又會跌下去 10/24 00:52
36F:→ fmp1234 : 擴大解釋失敗,繼續換句話說。 10/24 08:16
37F:推 chiro1982 : 啥時候AI法官可以上線,不想看人類弱智的下限了 10/24 08:23
38F:推 Kevinlo : 把公司當"取得犯罪所得之第三人" 這段不太懂 10/25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