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Li (IanLi)
看板Stock
標題[公告] sbeman請求刪除PKboy發布的兩篇文章一案
時間Sun Nov 8 23:15:56 2015
主旨:sbeman請求刪除PKboy發布的兩篇文章一案
類型:股板合字號20151108-2
說明:板主群收受請求刪文之信件,經程序性詢問申請人及發
文帳號後,將相關資揭露於後,以為事件始末之說明。
經雙方之程序性調查 (詳見紀錄) ,與板主群之討論結
果,為阻卻文章之散佈,且道歉本人說明該帳號現已非
道歉人所使用,複與發文帳號ID確認之後回覆已非道歉
人使用,因此受理刪文之請求,並即刻由公開版面由板
主移除申請之兩篇文章,但不包括web 等系統之快取副
本等非板主管轄範圍之電磁文字紀錄。
後附申請本文與確認之相關程序查證之紀錄,與板主群
決議之情形。本案由股板板主群全體同意受理下述兩篇
文章:
[心得] 蕭如雲+鶴群行銷,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376483582.A.79B.html)
[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部精采對話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376489327.A.FB8.html)
刪除紀錄如下:
※ 刪除原因: (已被刪除) <PKboy>股板合字號20151108-2
※ Deleted by: IanLi (36.230.80.26) 11/08/2015 23:02:35
※ Delete Reason: (已被刪除) <PKboy>股板合字號20151108-2
※ 刪除原因: (已被刪除) <PKboy>股板合字號20151108-2
※ Deleted by: IanLi (36.230.80.26) 11/08/2015 23:03:22
※ Delete Reason: (已被刪除) <PKboy>股板合字號20151108-2
股板板主群 eyespot/IanLi/Sirius1812 2015.11.08
收受之請求信與情求人確認紀錄
-----------------------------引述開始-----------------------------
作者 sbeman (Nash)
標題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時間 Mon Oct 26 17:10:3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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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傳
主旨:請 貴實業坊立即刪除登載於所屬網路平台『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PKboy』所登載標題為:【[心得]蕭如雲+鶴群行銷,
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
部精采對話】之文章,該二篇文章已涉及網路霸凌、惡意攻擊
、毀謗本人與所屬公司信譽。(已另發存證信函予貴實業坊)
說明:
一、該二篇文章經本人以存證信函(已隨存證信函提供參考)要求作
者『PKboy(即藍玉)』刪除,該員已函覆本人承認錯誤,並於
『聚財網』登文公開向本人道歉;另聲稱已寫信給貴屬『批踢
踢實業坊』該二篇文章之板主,請彼等撤文在案。(作者「藍玉
」登載於「聚財網」之公開道歉全文網址: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作者原登載於『聚財網』與『部落格』之相關文章均已分別刪
除。因此,請 貴實業坊立即刪除作者登載於『批踢踢實業坊』
之該二篇文章為荷。
二、該篇文章登載網址為:
[心得] 蕭如雲+鶴群行銷,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376483582.A.79B.html)
[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部精采對話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376489327.A.FB8.html)
三、現今社會資訊與網路發達,網路已成為不肖份子惡意攻擊傷害他
人的犯罪平台,近期網路霸凌事件更是層出不窮,造成許多機關
/行號/公司等,遭致莫須有之惡意指控而信譽嚴重受損;更造成
許多人因不堪霸凌受辱而選擇自殘,甚至死亡事件;此已嚴重影
響社會人心與秩序。因此,民間反網路霸凌聲浪高漲,政府單位
亦驚覺事態嚴重,已著手立法規範與防制。
四、貴實業坊身為網路平台經營者,當責無旁貸,率先響應反網路霸
凌政策,對登載者登載之文章,應慎重篩選過濾,以避免網路霸
凌事件之發生。
五、綜上,請 貴實業坊於收文後,立即刪除上述二篇惡意攻擊、毀
謗本人與所屬公司之文章;否則,本人不排除訴諸法律,以維本
人與所屬公司之信譽。
心想室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玉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28.91
作者 sbeman (Nash)
標題 Re: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時間 Tue Oct 27 09:52:3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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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證信函皆已附上其道歉文與需刪除原因 道歉文網址再附上一次: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內文已說到 "我已致信板主,希望他們可以刪除文章" 故再請版主處理,謝謝。 辛苦了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刪除需有原因以為公信
: 須將本文公告於看板說明
: 請表示同意
: 而當事人也未通知板務有此事件
: 請敦促當事人發信確認
: 以上說明
: ※ 引述《sbeman (Nash)》之銘言:
: 代傳
: 主旨:請 貴實業坊立即刪除登載於所屬網路平台『批踢踢實業坊』
: ,作者『PKboy』所登載標題為:【[心得]蕭如雲+鶴群行銷,
: 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
: 部精采對話】之文章,該二篇文章已涉及網路霸凌、惡意攻擊
: 、毀謗本人與所屬公司信譽。(已另發存證信函予貴實業坊)
: 說明:
: 一、該二篇文章經本人以存證信函(已隨存證信函提供參考)要求作
: 者『PKboy(即藍玉)』刪除,該員已函覆本人承認錯誤,並於
: 『聚財網』登文公開向本人道歉;另聲稱已寫信給貴屬『批踢
: 踢實業坊』該二篇文章之板主,請彼等撤文在案。(作者「藍玉
: 」登載於「聚財網」之公開道歉全文網址:
: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 作者原登載於『聚財網』與『部落格』之相關文章均已分別刪
: 除。因此,請 貴實業坊立即刪除作者登載於『批踢踢實業坊』
: 之該二篇文章為荷。
: 二、該篇文章登載網址為:
: [心得] 蕭如雲+鶴群行銷,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376483582.A.79B.html)
: [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部精采對話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376489327.A.FB8.html)
: 三、現今社會資訊與網路發達,網路已成為不肖份子惡意攻擊傷害他
: 人的犯罪平台,近期網路霸凌事件更是層出不窮,造成許多機關
: /行號/公司等,遭致莫須有之惡意指控而信譽嚴重受損;更造成
: 許多人因不堪霸凌受辱而選擇自殘,甚至死亡事件;此已嚴重影
: 響社會人心與秩序。因此,民間反網路霸凌聲浪高漲,政府單位
: 亦驚覺事態嚴重,已著手立法規範與防制。
: 四、貴實業坊身為網路平台經營者,當責無旁貸,率先響應反網路霸
: 凌政策,對登載者登載之文章,應慎重篩選過濾,以避免網路霸
: 凌事件之發生。
: 五、綜上,請 貴實業坊於收文後,立即刪除上述二篇惡意攻擊、毀
: 謗本人與所屬公司之文章;否則,本人不排除訴諸法律,以維本
: 人與所屬公司之信譽。
: 心想室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玉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28.91
作者 sbeman (Nash)
標題 Re: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時間 Wed Oct 28 11:35:5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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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再麻煩版主處理。辛苦了 謝謝!!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須公開本文當作申請內容
: 若不允許請當事人自行處理
: 是否同意
: 請回覆(同意 不同意)
: ※ 引述《sbeman (Nash)》之銘言:
: : 在存證信函皆已附上其道歉文與需刪除原因 道歉文網址再附上一次:
: :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 : 內文已說到 "我已致信板主,希望他們可以刪除文章" 故再請版主處理,謝謝。 辛
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28.91
作者 sbeman (Nash)
標題 Re: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時間 Fri Oct 30 10:25: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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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因藍玉告知說 PKboy帳號已非他使用
故這才請版主處理~
再麻煩版主 感謝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 引述《sbeman (Nash)》之銘言:
: : 標題: Re: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 : 時間: Wed Oct 28 11:35:51 2015
: : 同意!
: : 再麻煩版主處理。辛苦了 謝謝!!
: 這部分並沒有收到當事人的來信
: 基於程序完整性
: 須詢問PKboy完成送達之要件
: : 苦了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28.91
-----------------------------引述結束-----------------------------
道歉信之截圖備分:
http://i.imgur.com/5uDoZKG.jpg
ID持有人確認信
-----------------------------引述開始-----------------------------
作者 IanLi (IanLi)
標題 [通告] 對照人通知刪文文章之要求
時間 Thu Oct 29 19:38: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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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蕭如雲+鶴群行銷,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376483582.A.79B.html)
[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部精采對話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376489327.A.FB8.html)
請確認下列道歉文是否為本人之意思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請於收到信後72小時內回覆否則視為認同道歉文
將刪除上述兩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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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05.136
作者 PKboy (Q我名片)
標題 Re: [通告] 對照人通知刪文文章之要求
時間 Thu Oct 29 19:41:3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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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心得] 蕭如雲+鶴群行銷,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376483582.A.79B.html)
: [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部精采對話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376489327.A.FB8.html)
: 請確認下列道歉文是否為本人之意思
: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 請於收到信後72小時內回覆否則視為認同道歉文
: 將刪除上述兩篇文章
幾百年前的事,藍玉現在也不是用這帳號了,你自己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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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246.28.124
作者 PKboy (Q我名片)
標題 Re: [通告] 對照人通知刪文文章之要求
時間 Thu Oct 29 19:52:3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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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 引述《PKboy (Q我名片)》之銘言:
: : 幾百年前的事,藍玉現在也不是用這帳號了,你自己處理吧
: 以上回覆將附在公告之內 請知悉
what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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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246.28.124
-----------------------------引述結束-----------------------------
板主討論紀錄
作者 Sirius1812 (Mr.海豚)
標題 Re: (sbeman) Re: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時間 Tue Oct 27 22:20:2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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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I板處理方式
雖然他在論壇說已致信板主,但我們並未收到任何要求信件。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須公開本文當作申請內容
: 若不允許請當事人自行處理
: 是否同意
: 請回覆(同意 不同意)
: ※ 引述《sbeman (Nash)》之銘言:
: : 在存證信函皆已附上其道歉文與需刪除原因 道歉文網址再附上一次:
: :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 : 內文已說到 "我已致信板主,希望他們可以刪除文章" 故再請版主處理,謝謝。 辛
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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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請到置底--------------------------------------------------->否則砍文處份
請益前請先做功課----------------------------------------------->否則砍文處份
新聞記得附連結跟心得------------------------------------------->否則砍文處份
發標的文請充實內容跟注意格式----------------------------------->否則砍文處份
初犯給予改善時間 累犯直接處份 兩篇警告 三篇水桶 請珍惜發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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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06.71
22:46 IanLi 該請求刪除版面上pkboy文章一案
22:46 IanLi 若無其餘意見
22:47 IanLi 明天公告申請緣由 與複查之情況 後刪除文章
22:48 IanLi 因關乎看板管理 請並無板規明文規定之情形 敬請表示看法
23:02 S板主 無意見
23:20 E板主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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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80.2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446995759.A.DAB.html
1F:→ m0806449 : PKboy上站2500次 2013.08到現在1000天不到 11/09 00:27
2F:→ m0806449 : 所以帳號應該還是同一人持有吧? 11/09 00:28
3F:→ m0806449 : 除非是借帳號? 賣帳號? 11/09 00:28
4F:→ m0806449 : 如果我有理解錯誤 先跟當事人說聲抱歉 11/09 00:28
5F:→ lenfeng : 藍玉以前有承認是借帳號 11/09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