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to (木頭)
看板Stock
標題Re: [新聞] 中華電信釋股案 藍營砲轟財部長
時間Sat Jun 14 23:41:16 2008
: 推 tagso:Lemonkai 你放心,一堆人想買,又可以抵稅又有固定利息領 06/14 21:30
: → tagso:爽的勒!!! 06/14 21:30
倒不認為主要是因為抵稅 而是因為有漏洞導致可以漏稅
◎「富人節稅巧門關閉 個人持有債券分離課稅10%」
2007.04.03 工商時報 王信人/報導
http://tw.myblog.yahoo.com/ur7.tw/article?mid=4447&sc=1
但這個漏洞已經被補起來了
所得稅法第14條之1業經總統在2007年7月11日公布,13日起實施,個人持有公債、公司
債及金融債券的利息所得,自96年1月1日起改採分離課稅,於按10%稅率扣繳稅款後不
再併計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也不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的規定,個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
結算申報時,該利息所得的扣繳稅額也不得自應納稅額中減除。
: → tagso:尤其是可以抵稅.....對我有極大誘因 06/14 21:34
: 推 TSAI68:高所得的人買公債好處多,可以降低課稅級距,採分離課稅 06/14 21:44
: → TSAI68:公債用途多且有利息,對於持有期間少的人也可以利用 06/14 21:46
: → TSAI68:不能抵稅但一定可以節稅 這是基本常識 一一””我有客 06/14 21:47
節稅的說法可以成立的 不過,認真去算的話,實在是九牛一毛,
例如我們假設板友t有一億元現金
放在銀行 以利率很高的台銀來說 現在的牌告利率 三年定存的年利率也不過2.805%
(忽略大額定存利率更低的問題)
一年增加280萬左右的利息 扣掉27萬扣除額 約253萬
再假設板友t想盡辦法 所得稅率還是落在40% 即是說需要繳100萬的稅
全部丟公債的話 假設利率跟定存差不多 而稅率是10%
所以最後的節稅效果 253*40%-280*10% 約為73萬
一億的錢,放了一年只增加丁點的利息 為了節稅買公債也沒省下多少
還寧願拿來借人作公關或開公司比較快吧?
: 推 tagso:.......我應該是高所得的人 .... 06/14 21:47
: → TSAI68:戶就是會買公債的人 Q Q 06/14 21:47
: → lemonkai:樓上的剛剛google一下 沒有資料說可以降低課稅阿 06/14 21:48
: → tagso:我每年從公債孳息不用課稅,買賣也都不用課稅 06/14 21:48
公債利息要扣稅 10% 在領息就扣了 所以可能沒察覺
手續費的確是免費的
: → TSAI68:tagso...那你買中華電信可以要補不少稅QQ” 06/14 21:48
: → yongqing:t大繳稅都繳到幾趴了啊? 06/14 21:48
: → lemonkai:買公債的 大多是很老的大戶..那些定存族 06/14 21:49
: → tagso:錢存在銀行只有27w 免稅額,但是公債就不用 06/14 21:49
: → yongqing:公債最低要多少錢才能買? 06/14 21:50
: → tagso:這不算抵稅嗎?.....或許我跟你定義有差距..... 06/14 21:50
不算抵稅
前文寫得很清楚 「該利息所得的扣繳稅額也不得自應納稅額中減除」
: → tagso:我是沒作什麼投資呀..... 06/14 21:54
: → tagso:TASI68 答對了!!! 的確保險我們愛的要死 06/14 21:55
保險也節不了什麼稅 最低稅賦制已經把洞補掉了
(ps. 最好別相信保經說投資型保險可以像壽險一樣有節稅效果,
而且壽險現在也沒這麼爽了)
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最低稅負制施行後所訂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的人壽
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的保險給付,需納入個人最低稅負的基本所得額,與其他應
稅所得合併計算。
當全年所得額達到600萬元門檻者,人壽保險給付就要課徵最低稅負。
財政部對個人保險給付課徵最低稅負時所訂下的但書規定。也就是當保險給付的性質屬於
「死亡給付」,且「全年合計數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時,取得保險給付的受益人,
不必申報最低稅負。
保險法所指的「人身保險」共有四種,包括: 人壽保險、年金保險、健康保險與傷害保險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納入計算最低稅負的保險種類卻只有兩種,即人壽保險與年金保險。
: → lemonkai:那看來...那些去買私募基金的大戶因該多學學妳 06/14 21:56
: 推 TSAI68:在下客戶許多年利息超數二十七萬數倍,所以會關心他們QQ 06/14 21:57
: → lemonkai:tagso海外投資是不課稅的 06/14 22:05
: → yongqing:不是說過一陣子海外投資要課稅了? 06/14 22:06
海外所得也快納入稅基了 不過我認為根本就抓不到
可以google一下或找tax版,限於版面僅節錄
立院三讀通過最低稅負制 海外所得納入稅基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即最
低稅負制,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徵範圍,但授權行政院最遲於民國九十九年實施;個人課
稅所得額門檻為新台幣六百萬元,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企業課稅所得額門檻為兩百萬元,
稅率為百分之十到十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02.125
1F:推 aoeandy:tax版喔~ 06/14 23:42
2F:→ mooto:sorry 筆誤 06/14 23:42
3F:→ mooto:厚! 你直接按end喔 06/14 23:43
4F:推 bellson:推一下~ 06/14 23:45
5F:推 allan820312:專業! 06/14 23:45
6F:推 yongqing:好完整 06/14 23:48
7F:→ jimmmy:專業 06/14 23:48
8F:→ mooto:今年我很努力的列舉 發現節不了什麼稅 從此我就知道中華民國 06/14 23:49
9F:→ mooto:那些國稅局官員精的很 以後漏洞只會越來越少 06/14 23:49
10F:推 globekiller:版主快M 06/14 23:50
11F:→ mooto:大概只有請專業會計師才能節稅了 但我請不起 Q_Q 06/14 23:50
※ 編輯: mooto 來自: 59.105.102.125 (06/14 23:52)
12F:推 fireangle:專業 06/14 23:53
13F:→ borriss:單純以收益來看還是有差 有些人跟本不想冒虧本金的風險... 06/15 00:03
14F:推 freeback:不推不行 06/15 00:22
15F:推 guardian93:投資型保單還是處於模糊不清地帶阿 06/15 00:57
個人認為不要挑戰國家比較好 如果政策轉彎了 好運一點 先掛了沒被課到
政策就跟銀行跟你說終生免年費一樣 毫無保障可言
16F:推 penco:請教一下 海外所得也課稅會不會變成兩個國家重覆課稅 06/15 01:01
抱歉 其實同一篇新聞有提到 但太長沒轉錄過來
詳情可以參考tax版 立院三讀通過最低稅負制 海外所得納入稅基 一文
為避免重複課稅,法案規定個人海外所得,若已依所得來源地法律規定繳納所得稅部分可
扣抵,但須提出所得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的納稅憑證,並取得所在地中華民國或其他經認
許機構的簽證。
ps. 最近消息好像是說 國外所得會晚一年實施了
說真的 國外私人銀行哪可能給政府查私人帳戶... 頂多就是進出控管
到最後就跟40%投資上限一樣 出得去進不來
※ 編輯: mooto 來自: 59.105.102.125 (06/15 02:33)
17F:推 TSAI68:專業..的確最近漏洞都被補起來,其實真正有錢人都把錢移往 06/15 06:46
18F:→ TSAI68:海外,海外存款利款也比在台灣開外幣存款來的多:p 06/15 06:46
19F:→ tagso:原來有被課10%唷....還真的沒發現 06/15 11:51
20F:推 tagso:不過還好啦...我們家大部分的資產都在加拿大 06/15 11:57
21F:推 tagso:不過那不是我的,是我爸的 06/15 12:05
22F:→ tagso:所以也不關我的事 06/15 12:05
23F:推 TSAI68:分離課稅,因為被課一次稅了所以不再次列入所得課稅@@ 06/15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