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anlin (心動時分)
看板Statistics
標題Re: [問題]一個關於統計的問題?總覺得怪怪的
時間Wed Mar 1 21:00:18 2006
※ 引述《piggood (成為有品味的男人)》之銘言: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老怪物)》之銘言:
: : 看一看你自己查的資料:
: : 查一查資料後發現
: : 死大死因之首 癌症
: : 佔了所有死亡人數的26多百分比
: : 也就是四個死人中,約有一個是死於癌症
: : 這資料是 "2300萬人,約有四分之一的人會死於癌症" 嗎?
: 當然不是啊~~
: 所以我一開始就說過了
: 但這2300萬人都會死
: 因什麼而死呢?
: 我也說過當十大死因穩定下
: 十大死因之首還是癌症佔四分之一時
: 那不就是
: "2300萬人,約有四分之一的人會死於癌症"
: 這就是我的問題啊!
: 不太明白你的"何怪之有"
: 是指這個想法錯到不用覺得奇怪
: 還是事實就是如此不用覺得奇怪
: ???
: 感謝你的兩篇回文
: 雖然我看了很多遍還是不能明白你的立場
: 還是感謝
實在很忍不駐所以認真的回了文XD
你這是明顯的統計濫用!
我剛剛找到的資料
http://www.doh.gov.tw/statistic/data/%A6%BA%A6]%BAK%ADn/93%A6~/93.htm
以93年來說 台灣地區死於癌症的人數只有36357人
每十萬 死亡
死亡原因 死亡人數 人口 百分比
死亡率 %
所有死亡原因 133,679 590.28 100.00
(包含自然死亡)
惡性腫瘤 36,357 160.54 27.20
其餘,略
注意,36357人不是用抽樣本得到的資料
而是整個母體(2300萬人)中的統計出來的普查資料
因此只有2300萬中的0.00159左右的人死於癌症(36357/2300萬)
這樣你還能說 2300萬人中有1/4會死於癌症嗎?
為什麼會錯?妳犯的很大的毛病是 沒把計算的分母搞清楚就作結論
所謂的1/4是癌症死亡的36,357人除以全部的死亡數(133679人)
得出27%的數據 但是不能說,2300萬人中有1/4會死於癌症(很明顯吧)
只能說2300萬人中死亡的人,大約有1/4是死於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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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is hope and consolation in the sure knowledge that
even the darkest hours of pains and troubles won't l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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