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EN68 (寂靜allen)
看板SportsCard
標題Re: 徵求ebay代標~
時間Tue Dec 30 10:51:47 2008
看到這篇 忍不住發一點心得文
其實EBAY還是儘量不要請人代標 之前一個同學為了
要收特定球星 所以都愛看EBAY 但他英文又不是頂好
所以請一個在網路上認識的卡友(蔡先生)幫他代標 而說好的美金兌換綠是...
1:35 我同學認為多的 就當佣金 可是阿 真的難過的是
標的卡常常...沒來 而代標的蔡先生有說 他不負責遺失或被騙的風險
我同學就常常認倒楣 10張卡中 大概有2-3張不會來....
後來有一陣子就不標了 過沒幾個月 突然發現有一個賣家
正在賣一張他以前標過沒來的卡 為什麼他很確定是同一張 因為那一張是同背號
不可能有第2張吧 然後再點進去看 哇靠 都是他沒來的卡 有夠..OOXX的
賣家的地點 台灣....他那天晚上 喝了一手台啤澆愁 這真的是....
根本說也說不清 想報警我看也是難了 當初也沒白紙黑字寫契約
所以奉勸大家 要待標找真的很信任的朋友吧 不然喔
人心隔肚皮 小心一點吧
※ 引述《smalljon2010 (猴強)》之銘言:
: 有板友可以幫忙ebay代標嗎??
: 請來信詳談~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9.72
1F:推 chamingkk:應該公佈名字吧 這算詐欺耶 12/30 17:00
2F:推 nella:對啊 這應該公布以免還有其他人受害 12/30 17:04
3F:推 wangsuck:請公佈吧. 12/30 17:11
4F:推 avhui:太過分了 可以將通信的MAIL 得標網頁跟後來的拍賣網頁存證 12/30 17:11
5F:→ ALLEN68:我當初也勸他看要不要訴諸法律 但是當時他正要拼研究所... 12/30 18:36
6F:→ ALLEN68:詐欺是公訴罪 要先一直跑3組 還要跑法院 根本沒那個命去跑 12/30 18:38
7F:→ ALLEN68:再加上他們都是用MSN溝通 換電腦後紀錄也都刪了...唉.... 12/30 18:39
8F:推 MafiaHu:這應該不是詐欺 而是侵占 不過也是公訴罪就是了 = =" 12/30 19:07
9F:→ MafiaHu:對方確實有標 只是沒給你 比較難成立詐欺 12/30 19:08
10F:→ MafiaHu:更殘酷點說 連MSN對話(契約)都沒留下 什麼都告不成 12/30 19:09
11F:→ MafiaHu:標得人本來就是蔡先生 只是你同學跟他成立了個內部的委 12/30 19:10
12F:→ MafiaHu:任契約 如今契約不見了 法律上根本幫不了你同學 12/30 19:11
13F:→ MafiaHu:所以不只刑法 民法方面也難討回什麼 只能說學點經驗囉 12/30 19:12
14F:→ ttip:不太認同樓上的意見,如果有證據可以支持艾倫兄所陳述的事實 12/30 19:41
15F:→ ttip:那自然民刑事上都有可以就記你同學或懲罰那位詐欺犯的方法 12/30 19:42
16F:→ ttip:只是跑法院真的很麻煩就是了@@ 12/30 19:42
17F:推 MafiaHu:樓上 我從頭到尾都立論在"沒證據"啊 如果有證據當然另當別 12/30 19:45
18F:→ MafiaHu:論囉 因為照原po講法 證據確實都沒留下呀 12/30 19:45
19F:→ ttip:契約哪裡不見了?還有原PO同學從來沒有取得卡片所有權哪來侵占 12/30 19:58
20F:→ ttip:?恕小弟愚昧,這是我比較不了解的地方 12/30 19:59
21F:推 MafiaHu:侵占那邊可能我有誤 至於契約 原po說沒留白紙黑字 對話紀 12/30 20:01
22F:→ MafiaHu:錄也沒了 不然請問是從哪裡提證據? 12/30 20:02
23F:→ MafiaHu:你或許可以說契約存在(成立) 但沒有實體證明阿 12/30 20:03
24F:→ MafiaHu:難道要上法院 説曾經口頭成立過嘛 那會跑法院跑死吧 12/30 20:04
25F:→ ttip:那也不是叫做不見吧,頂多教做證明有困難等,如果有匯款紀錄呢 12/30 20:04
26F:→ MafiaHu:Bingo! 我想說的就是證明有困難 我沒說沒契約喔 12/30 20:05
27F:→ ttip:總不可能平白無故匯錢吧..再加上有ebay紀錄可查,也不是說沒 12/30 20:06
28F:→ MafiaHu:我想我們的著眼點是一樣的 只是可能我表達的不是很好 抱歉 12/30 20:06
29F:→ ttip:沒辦法證明,這是我的看法 12/30 20:06
30F:推 gonzalez0528:沒錯 沒有契約書僅是「舉證困難」 而非「無法舉證」 12/30 22:37
31F:→ gonzalez0528:只要有心 我不認為告不成 但重點在於要有心@@ 12/30 22:38
32F:推 mhj:如果你同學有被刺激到而苦讀英文的話那就還算值得~~ XD 04/02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