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il (妳 千里之外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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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台灣EBAY大咖"la.3"被人公幹假卡事件
時間Mon Oct 2 20:54:54 2006
不知道為什麼 我想站在賣家的立場說點話
在下在Yahoo跟Ebay都和Lan.3買過不少的卡
前前後後應該也花了上萬元 便宜的貴的都有
我想"台灣最大賣家"這樣的稱號
應該不會是假的
的確 即使是代賣 賣家也應該要第一時間負上責任
但是從卡寄到 送鑑定 也已經花上了一陣子
確定了這張是假卡之後 難道一封E-mail沒回就能夠預設賣家的立場嗎
拍賣玩久了 漏信 誤刪 垃圾信
這種事情不是經常會發生的嗎
先要求自己將心比心吧 難道說今天一位每天上架這麼多卡的賣家
要先確定每一張卡的真偽 甚至是先送鑑定再刊登?
這種事情並不是經常發生 對買方而言是 對Lan.3又何嘗不是?
如果寄信一再不回
賣方又連一點處理的誠意都沒有 那麼激烈的動作才是必要的
就為了掙一口氣嗎?
我不太高興的是 這位買家最後竟然和國外賣家同仇敵愾了起來
先靜下來 如果問題能夠解決 國外賣家是不是會對台灣印象好些?
結果呢? 只是把台灣人的名字弄得更臭而已
我相信一個這麼大的賣家 曾經賣過這麼多大卡的賣家
絕對不是有心要欺騙的吧
照這位買家的說法 如此的愛台灣
卻沒有辦法給賣家一點寬容和同理心嗎
最後 我認為代賣 賣家有責任有義務要幫你處理糾紛
但是並沒有義務要跟你說抱歉
就算要 也應該在事情都明朗之後
而不是在一開始就忙著說抱歉
個人想法
※ 引述《maderlay (maderlay)》之銘言:
: 可是就如同受害者所言,商家是有抽成的吧?
: 那責任應該要先落在商家身上,商家也必須先和寄賣者約定好權利義務
: 在買家權益受損時,應先將損失賠償給買家
: 再回過頭來和寄賣者處理所受的賠償補償才對吧?
: 賺抽成卻不需負任何責任,這樣不是太好賺了?
: 舉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如果藥頭被警察抓到卻說:那些我不知道是毒品
: 我只是被委託來這賣這些東西的,請你們找我的委託人
: 是不是真的知情,到這個地步已經很難舉證了
: 不是要引起筆戰,只是覺得賣家應該要展現更積極主動的態度
: 另外買家的信是否會被收到,這就是電子郵件的缺點,永遠不知道對方是不是真的收到
: 可能是系統的問題,自己電腦的問題或是買家最擔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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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以為我是擊碎星辰之人 但如今卻被星辰擊碎
仰望著天空 收拾那剩下的鑽石星塵
ꄠ 孤獨的走向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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