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ucifer (ウソのうまい男)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討論] 群組內看板板主罷免辦法
時間Thu May 24 11:19:12 2012
國家體育場 群組內看板板主 罷免辦法(節錄, 本文收錄於2-2-2-2)
: 一、適用對象
: 國家體育場群組內非群組事務之所有看板板主
當事人適格
: 二、罷免權行使資格
: 1) 罷免案提案人
: 必須於PTT註冊滿2年,上站次數至少1000次,文章篇數至少100篇
: ※依#1FDHiFpR (Sportcenter)公告修正為:
: 上站次數至少1000次,文章篇數至少100篇,劣文1篇(含)以下※
當事人適格
: 2) 罷免案參與表決者
: 必須於PTT註冊滿1年,上站次數至少500次,文章篇數至少100篇
: ※依#1FDHiFpR (Sportcenter)公告修正為:
: 上站次數至少360次,文章篇數至少100篇,劣文2篇(含)以下※
暫不討論
: 三、罷免程序
: 1) 五位資深使用者於組務板(SportCenter板)聯名提案
: 罷免之提案由五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1項規定之資深使用者,
: 於組務板(SportCenter板)聯名提出。
: 其中一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1項規定之資深使用者,
: 為主提案人,
: 於組務板(SportCenter板)提案,
: 並同時填具其他四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1項規定之資深使用者,
: 為共同提案人。
: 共同提案人必須於該提案張貼之72小時內於同一篇文章中推文附議,
: 於四位聯名提案人均附議完畢之同時,
: 視為「完成提案手續」。
: 罷免提案格式,
: 必須依照組規2-2-2-3「罷免板主提案範例」之規定詳實填寫。
: 聯名提案人(含主提案人一位、聯名提案人四位)必須恰為五位,
: 違者一律視為無效提案。
程序吻合, 應"視為"完成提案手續,
不得以反證推翻
: 2) 罷免案程序審核
: a. 罷免提案張貼於組務板(SportCenter板)、並由四位聯名提案人附議,
: 完成提案手續後,
: 由該群組所轄小組長進行程序審核,
: 無小組長之群組由群組長代行審核。
: 審核內容為:
: 一位主提案人、四位聯名提案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1項規定之資格
: 是否依照組規2-2-2-3「罷免板主提案範例」之格式填寫
: 罷免理由是否有濫用罷免機制情事
提案方之罷免理由:
: 1. 版面管理無法治可言, 恣意妄為, 標準不一, 濫用職權
見後述
: 2. 具體事實:Sixers板 #1Fjm9ljx
: AngeLucife以推文內容"XDDDDDDD"即遭判水桶2900餘日
: 該ID未曾在該板面有任何推文, 全無前因後果僅因板主心證即受判決
暫有爭議
: 3. 具體事實(2):Sixers板 #1Fju1rCm
: 該板板主恣意將複數持不同意見之板友宣告水桶,
: 且於#1Fjm9ljx揚言對所有不入眼的推文版友全數處分,
: 4. 具體事實(3):Sixers板 #1Fju1rCm
: 該板板主放任自己認同的板友言所欲言, 卻無端剝奪其他反對使用者之權力,
: 明顯標準不一, 依前例應足為罷免理由.
依提案方之主張, 除第一因於本人之禁言處分外,
尚有該板板主恣意將複數持不同意見之板友宣告禁言之事實,
且經CourtBasketB
#1Fkot9KD之改判, 仍顯見其受不當之處分, 簡列如下:
===
1F:噓 zxzxzxzxzxzx:為什麼xd就要被桶??? 05/19 19:54
: 公告文挑釁,完全忽視任何溝通工具,意圖擴大事端。
-
該板板主如認定zxzxzxzxzxzx之發言強度為挑釁,
則理應以同一標準檢視自己及部分板友,
至於完全忽視任何溝通工具, 意圖擴大事端純為心證,
於法無據
-
2F:噓 IMAX5566:真好笑,Costaos 那個是在桶什麼??? 05/19 20:58
3F:→ IMAX5566:解釋一下 05/19 20:59
公告文挑釁,完全忽視任何溝通工具,意圖擴大事端。
-
該板板主如認定zxzxzxzxzxzx之發言強度為挑釁,
則理應以同一標準檢視自己及部分板友
至於完全忽視任何溝通工具, 意圖擴大事端純為心證,
於法無據
-
===
族繁不及備載
按上陳理由, 罷免提案理應不屬"濫用罷免機制情事"
則小組長未依規定時間進行法定程序, 顯無理由.
: 為避免過度限制使用者網路公民權,
: 小組長原則上僅進行形式上的程序審核,
: 並應於完成提案手續72小時內以推文或回文,
: 明確裁定該案「通過審核/未通過審核」,
: 並載明理由。
最後這一段, 是我特意貼出來給大家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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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New Orleans All Star Game
▎ ★▋ ▎ ▋ Ray Allen #20 Boston Celtics
◢EAST◣ ◢ ALLEN ◣ Min FGM-A 3PM-A FTM-A +/- OFF DEF TOT AST PF ST PTS
∥ ﹌﹌20 ∥ │ bromine│ 18
10-14 5-9 3-5 +12 0 2 2 1 0 2
28
∥bromine ∥ │★20★│
∥ love∥ │bromine │ bromine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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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2.180
4F:→ chsh320:那我捧場一下 XDDDDDDDDDDDDDDDDDDD 05/24 11:46
5F:推 fk920: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5/24 12:07
6F:推 duke7814:小組長按照土星曆法之72小時辦理此案 並無不妥 05/24 12:15
7F:→ AngeLucifer:我寧可他在銀河時間一週內處理完畢 05/24 12:16
8F:→ AngeLucifer:現在請小組長附上一張他人在土星的照片以茲證明 05/24 12:18
9F:→ AngeLucifer:寶傑拍的不能算 05/24 12:18
10F:→ haha98:72小時早過了 該是去找族群長mousepad的時候了 05/24 12:21
11F:→ AngeLucifer:目前程序上我偏向判決結果出來再向上申訴 05/24 12:22
12F:→ AngeLucifer:我無意要挾小組長為有利判決, 因為不論判決結果如何 05/24 12:22
13F:→ AngeLucifer:小組長的申訴都不會少, 不過得先等本件告一段落 05/24 12:23
14F:→ haha98:不過時間一拖久 罷免人數就會大大下降 反對票可能會變多 05/24 12:26
15F:→ AngeLucifer:這件事我就算一封一封寄信去通知也不會讓他擺爛 05/24 12:28
16F:→ AngeLucifer:這可不是拉票, 只是通知投票而已 05/24 12:29
17F:→ AngeLucifer:小組長的申訴勢在必行, 拖得越久只是讓申訴理由更強罷 05/24 12:30
18F:→ AngeLucifer:了, 過兩天我也沒啥時間, 早把訴狀擬好等他了 05/24 12:31
19F:→ AngeLucifer:與其花那麼多心思搓湯圓, 你不如省點事照規矩來 05/24 12:33
20F:→ AngeLucifer:然後準備面對接下來的事 05/24 12:33
21F:→ AngeLucifer:說自己有生活要過, 我接受, 你喜歡慢慢玩那80來件申訴 05/24 12:37
22F:→ AngeLucifer:我也沒意見, 但這並不給你正當理由攔阻按合法程序且當 05/24 12:38
23F:→ AngeLucifer:事人適格之罷免提案 05/24 12:38
24F:→ AngeLucifer:申訴歸申訴,罷免歸罷免這可是你說的, 別貪自己方便就 05/24 12:39
25F:→ AngeLucifer:選擇性遺忘, 一下說有關一下說無關, 你要不要好好想想 05/24 12:40
26F:→ AngeLucifer:選一邊站啊? 05/24 12:40
27F:→ pu0429:好像要救援成功了 XD 05/24 13:31
28F:→ AngeLucifer:有進度總是比沒進度好,所以我說結案前不申訴啊.. 05/24 13:32
29F:推 pu0429:不管最後罷免案如何,我是希望把這次的判決作成判例,真正 05/24 13:44
30F:→ pu0429:的判例,不是76人板那種。包含在罷免形式審查的例外,以及 05/24 13:45
31F:→ pu0429:隊版版規的制訂方向的要求。 05/24 13:46
32F:推 PureTrue:就是想拖阿 最好拖到最後大家都忘了罷免這件事 05/24 13:59
33F:→ PureTrue:看到下面的文了,跟小組長說聲抱歉 Orz 05/24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