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kuso (阿So)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罷免提案] NBA版
時間Sun Feb 26 00:36:31 2012
看板英文名稱:NBA
本提案所欲罷免之板主ID:Tina7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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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案人:kukuso
主提案人註冊日期:08/26/2008
主提案人上站次數:1234
主提案人有效文章數: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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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罷免理由:(請具體列點陳述,勿超過五點,含空行累計不得超過20行)
一、板主對於版規定義過於獨裁 不採納版上版友意見 經建議後依然不做出反應
針對特定球員變相造成版友與版友之間爭吵不斷 導致版風墮落
二、吵架文 無法適時適當處理部分文章 能力不足 不適任
三、對於版規定義模糊 例如:EZ文定義部份 EZ文是你在定義 水桶也是你在水桶
你定義的那究竟什麼是EZ文 也沒做出解釋 只一直強調自己家裡有事情
版規定義卻十分模糊 已經不斷提醒版主必須採納適當的合理的意見
卻不被理睬
四、版主不該是與民意相左的版主 我很遺憾的事情是對大小事情不能一視同仁
針對特定NBA球員 球隊進行意見封殺 扼殺版內適度言論自由的空間
變相造成文字獄與大眾恐慌 我會不會發這篇就是叫做EZ文
糟糕莫名奇妙被水桶了 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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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名提案人(甲):iamtoni
聯名提案人(甲)註冊日期:11/20/2003
聯名提案人(甲)上站次數:2824
聯名提案人(甲)有效文章數:252
聯名提案人(乙):Yuma38
聯名提案人(乙)註冊日期:02/09/2006
聯名提案人(乙)上站次數:2188
聯名提案人(乙)有效文章數:392
聯名提案人(丙):honey4617912
聯名提案人(丙)註冊日期:06/13/2007
聯名提案人(丙)上站次數:1627
聯名提案人(丙)有效文章數:273
聯名提案人(丁):Orange7
聯名提案人(丁)註冊日期:09/26/2004
聯名提案人(丁)上站次數:2643
聯名提案人(丁)有效文章數: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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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246.241.201
1F:推 Yuma38:聯名提案人(乙):註冊日期:02/08/2006 02/26 00:58
2F:→ Yuma38:抱歉 看錯日期 XD 聯名提案人(乙):註冊日期:02/09/2006 02/26 00:59
3F:推 honey4617912:聯名提案人(乙):註冊日期:06/13/2007 02/26 01:00
4F:→ Yuma38:聯名提案人(乙)上站次數:2188 次 02/26 01:00
5F:→ honey4617912:我當丙好了@@ 02/26 01:01
6F:→ Yuma38:聯名提案人(乙)有效文章數:392 篇 02/26 01:01
7F:推 orange7:聯名提案人(丁):orange7 02/26 01:02
8F:→ Yuma38:請幫我修正 留下正確格式即可 我要捍衛民主及言論自由 02/26 01:03
9F:→ orange7:聯名提案人(丁)註冊日期:09/26/2004 02/26 01:03
10F:→ orange7:聯名提案人(丁)上站次數:2643 02/26 01:03
11F:推 honey4617912:聯名提案人(丙):註冊日期:06/13/2007 02/26 01:03
12F:→ orange7:聯名提案人(丁)有效文章數:365 02/26 01:03
13F:→ orange7:附議 02/26 01:03
14F:→ honey4617912:聯名提案人(丙)上站次數:1627 02/26 01:03
15F:→ honey4617912:聯名提案人(丙)有效文章數:273 02/26 01:03
16F:→ honey4617912:附議 02/26 01:04
17F:推 pro2:聯名提案人(戊):註冊日期:06/15/2009 02/26 01:06
18F:→ pro2:聯名提案人(戊):pro2 02/26 01:06
19F:→ pro2:聯名提案人(戊):上站次數:750次 02/26 01:07
20F:推 Yuma38:補充一下 我附議罷免提案 支持林書豪 反對歧視及差別待遇 02/26 01:07
21F:→ pro2:聯名提案人(戊):有效文章數:106 02/26 01:07
22F:→ Yuma38:P.S 上站次數要1000次以上 不好意思 02/26 01:09
23F:推 danny1224:聯名提案人(戊):註冊日期:05/20/2008 02/26 01:09
24F:推 SteveSmith:聯名提案人(己):註冊日期:02/11/2007 02/26 01:10
25F:→ danny1224:聯名提案人(己):註冊日期:05/20/2008 02/26 01:10
26F:推 pro2:覆議 無法忍受公告後保持安靜不回覆民意前天公告完還去EZ推文 02/26 01:10
27F:→ SteveSmith:聯名提案人(庚):註冊日期:02/11/2007 02/26 01:10
28F:→ danny1224:真抱歉我當庚吧=ˇ= 02/26 01:10
29F:→ SteveSmith:聯名提案人(庚):Stevesmith 02/26 01:10
30F:→ danny1224:囧 好 我當己 02/26 01:10
31F:→ SteveSmith:沒關係 我先改了 02/26 01:10
32F:→ danny1224:聯名提案人(己):danny1224 02/26 01:11
33F:→ pro2:卻不理會以經被噓爆的公告 02/26 01:11
34F:→ SteveSmith:聯名提案人(庚):上站次數:1597次 02/26 01:11
35F:→ SteveSmith:聯名提案人(庚):有效文章數:111 02/26 01:11
36F:→ danny1224:聯名提案人(己):上站次數:1232次 02/26 01:12
37F:→ danny1224:聯名提案人(庚):有效文章數:352篇 02/26 01:12
38F:→ SteveSmith:附議 02/26 01:12
39F:→ danny1224:附議 02/26 01:12
40F:推 derekhsu:聯盟提案人(新):上站次數:3175次 02/26 01:21
41F:→ derekhsu:聯盟提案人(辛):有效文章數:2360篇 02/26 01:22
42F:推 iamtoni:聯名提案人(壬) 上站次數2824 有效文章數252 02/26 01:24
43F:推 iamtoni:註冊日期: 11/20/2003 02/26 01:26
44F:→ iamtoni:附議 02/26 01:27
45F:→ honey4617912:主提案人加聯名提案人必須"恰為5位"(z-2-2-2) 02/26 01:28
46F:→ honey4617912:請原PO自己挑出四個聯名提案人吧@@ 02/26 01:29
※ 編輯: kukuso 來自: 122.146.241.201 (02/26 01:36)
47F:推 Alfred:我先了解一下目前罷免程序的規範,再依規定審核,請稍候。 02/26 06:16
48F:→ kukuso:這個聯署與PttNewSport那個聯署無關 就是罷免案申請 02/26 08:15
49F:推 HSKAO:聯名提案人(癸):上站次數:2637次 02/26 11:38
50F:→ HSKAO:聯名提案人(癸):有效文章數:211篇 02/26 11:39
51F:推 jcll:附議 02/26 15:38
52F:推 jimmy30637:贊成罷免 03/03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