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ren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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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NBA版主隨意認定多重身分&人身攻擊亂罰
時間Tue Apr 19 18:35:30 2011
※ 引述《Hoplite (票爺是民主的燈塔)》之銘言:
: 根據先前申訴文章的說法,是同租一個屋簷下共用一台 IP 分享器導
: 致你和你的室友(女友)有相同的 IP。 之後那些推文也是你室友(
: 女友)自行發出。
: 如果這個說法成立的話,那應該是代表有複數電腦連接同一台 IP 分
: 享器供你和你室友(女友)使用,你與你所謂的女友應該可以各自連
: 上網路、發文或進行申訴;既然這樣,為何還需要如你所言「東換一
: 個帳號西換一個帳號去跟同一個人作溝通」呢?
: 籃球群組 Hoplite
關於第一封信,使用者現在解釋成他是"口誤",
他覺得我說他分身很牽強,
,他不服,那小組長不認為他硬改口說他是"口誤"更牽強,cola1230使用者也於
第六封信多次表示他講fuck只是引用影片,但此句推文應該是v版友所說出,
1F:→ vivicky :KOBE不罵髒話才是新聞吧 動不動就要FUCK人家 怕怕04/14 01:09
為何又是cola1230表示是自己引用fuck,而cola1230版友的解釋是他與他室友兩人同時
在用這個帳號與我申訴,才會造成身分錯亂???而現在又解釋vivicky他不喜做申訴,
所以一切都由cola1230做申訴,他們兩個也不用廢時在發不同文,多次表示兩人申訴的
東西放在同一篇比較不麻煩,所以我很疑惑我到底是是在跟誰通信???
一下子是cola1230說他用vivicky的帳號發言,
一下子又變成cola1230與vivicky是不同人,發言的都是vivicky,
一下子又變成他們兩個人開同一個帳號cola1230跟我做通信,
一下子又說等一下vivicky版友會上來做申訴,
搞得我也霧煞煞,不知道誰是誰了,以下附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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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h45CIM (Sportcenter) 的推文
→ cola1230:講我 實際上兩個人一直再用這ID再跟你溝通 所以才會這麼 04/18 21:55
2F:→ cola1230:多封 甚至一樣事情傳兩次的情況 是不是分身你第一步 04/18 21:55
文章代碼(AID):
#1Dh4zu7w (Sportcenter) 的內文
我想敢快知道為何而同 所以我第一封我說 我女朋友帳號也不能用?
基本上......都住在同一間了
我幹嘛兩個人兩台電腦跟你傳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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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差幾分鐘的時間,一下子是兩人用不同電腦開同ID再跟我溝通,才會造成寄給我的信
如此多???一下子又反駁他們幹嘛兩人開兩電腦跟我溝通,
所以...到底是幾個人...幾個電腦...幾種說法
希望列出這篇小組長在判定分身時可以參考,也希望小組長趕快裁定結案,
因為本周我也有要緊事要忙,若裁定結果選擇釋放他,我也尊重您,
只希望不要在花時間處理這件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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