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nathan (我會一輩子愛著你的 小su)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Mavericks板主ISnathan 針對性水桶
時間Sun Apr 17 02:11:39 2011
※ 引述《Hoplite (票爺是民主的燈塔)》之銘言:
: ※ 引述《farewell324 ()》之銘言:
: 下次再有申訴,請把主訴條列式列出並分別檢附證據,或是將其分拆
: 成多篇申訴文,不然每次申訴文落落長,看到最後根本不知道到底在
: 說啥。
: 至於你所謂第一項主訴,請板主 ISnathan 說明相關板規之認定與適
: 用標準。個人能理解板主認定「遭到水桶處分時便改以分身帳號發言
: ,實質上規避板規處分」為鬧板,然依舊請提出相關解釋。
→ popstarkirby:果然被桶後不久就開分身 01/17 02:56
推 now5 :哎呀 樓上不小心也酸到了DMD大大咧.... 01/17 11:50
→ popstarkirby:樓上是第三支分身,什麼時候要開之前亂板那支 01/17 11:54
當初以為now5是分身的事項 當初組務將分身查詢板停止申請 故無法當下立即申請查詢
現今已經進入程序 故不贅述
又小弟對於這一段所提出的解釋為:
當初認定now5為其分身 但是並沒有謾罵之餘
且popstarkirby之言語亦符合上句
我認定為陳述事實 並非攻擊 所以並沒有水桶處分
(當下也曾因這件事情而寫信給其他兩位版主提出日後分身查詢要求
畢竟當下組務將分身查詢關閉 所以整件事情才會拖到這樣
不然就直接申請直接送審 怎會有今天的局面??)
又 如果f認定popstarkirby是對於已經水桶者持續攻擊
可是他是提到now5為分身 這是否可認同now5為f的分身???
群組長辛苦了 <(_ _)>
: 最後剩下那堆,反正都已經開始進入調查程序了,就等這些程序走完
: 再來討論後續的責任問題吧。
: 籃球群組 Hop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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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4.73.46
1F:推 farewell324:"什麼時候要開之前亂板那支" 不管他是指誰 這樣是沒有 04/17 13:01
2F:→ farewell324:謾罵? 04/17 13:01
3F:→ farewell324:板主不是認定認同now5是我的分身嗎? 04/17 13:03
4F:→ farewell324:那為何沒有對popstarkirby作處置? 標準為何一再變動? 04/17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