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illove (小愛-湖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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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國家體育場罷免修正 之 相關疑義
時間Sun Mar 28 21:19:15 2010
請問小組長,現在正在進行中的NBA板H板主罷免一案
是否會受到下列第五條第二點的限制?
五.其他
2) 連續罷免禁制條款
同一看板之同一板主,
經罷免案表決未通過者,
於前一罷免案經連署機關閉表決起之30日內,
^^似乎多一個字?
小組長不受理其同一職務之罷免案。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請回覆本文發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6.3
1F:推 mousepad:你指的前一個罷免,由於提案者不符合規定,因此不算有效罷 03/28 21:21
2F:推 mousepad:免. 也因此,目前正在進行的罷免案不受這一條影響. 03/28 21:21
3F:推 mousepad:不過我不懂為何我無法針對連署板設定500次上站次數規定, 03/28 21:22
4F:推 mousepad:不論我怎麼打就是打不進去,可能是bug...... 03/28 21:22
5F:推 mousepad:沒有多一個字啊!「關閉」單獨的一個詞 03/28 21:23
6F:→ smaillove:所以"連署機"也是一個單獨的詞?(抱歉國文有點差...) 03/28 21:29
7F:推 mousepad:不好意思, 前面都用連署板, 這邊突然用了連署機造成誤解 03/28 21:30
8F:→ smaillove:另外,謝謝小組長的回覆 03/28 21:30
9F:推 mousepad:不會 03/28 21:31
10F:推 mousepad:三-3, 四-2, 五-2等三條都有「連署機」字樣, 是為了強調 03/28 21:34
11F:推 mousepad:那是系統自動執行的部份, 因此還是維持這個詞不做修改. 03/28 21:34
12F:推 sohate5566:我覺得太複雜了 罷免理由限制也太多了。 03/29 00:19
13F:→ smaillove:說真的是挺複雜的 我來來回回看好幾次才看懂= = 03/29 00:41
14F:推 mousepad:「罷免理由」明明就毫無限制啊...... @@ 03/29 02:15
15F:推 mousepad:根據三-2-a,只要不是顯然濫用罷免機制, 小組長不會刻意刁 03/29 02:19
16F:推 mousepad:難. 而如果小組長審核不通過, 依三-2-c, 仍有救濟機制. 03/29 02:20
17F:推 mousepad: 03/29 02:21
18F:推 mousepad:至於到PttNewSport板的連署文, 不管是主提案人or連署者都 03/29 02:23
19F:推 mousepad:禁止寫理由, 原因都已經在"註一"與條文中說明清楚了. 03/29 02:23
20F:推 mousepad:簡單地說, 就是一律以罷免提案時的理由為主, 而這個部分 03/29 02:24
21F:推 mousepad:是指進行形式審核、盡可能不進行實質審核的. 03/29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