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MLB板板主Homura恣意公開信件(非公務使 …
時間Wed Mar 17 02:19:40 2010
裁定:
同
#1A3soXAo 案判決,Homura 板主警告一次
若再有類似情事,將予撤職處份
※ 引述《zxcvbbb (Let's Go Red Sox!)》之銘言:
: 不多說 小組長先前就有類似判例(#1A3soXAo)
: Homura公開我的檢舉信在PTT2的AllTrashTalk版
: jayin07之前已經因為這樣被小組長警告一次了
: Homura卻又知法犯法
: 這樣如何保障使用者的權益?
: =========================================================================
: 申訴要點:Homura知法犯法 將使用者的檢舉信公開
: 相關證據: 稍後由信箱轉錄奉上 表示此封信是由P2轉到信箱 在由信箱轉錄至版上
: 以保全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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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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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修正,應該是再犯撤職,不是停權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03/17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