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s3065 (我笑了)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NBA版主BrentRoy 判決不當
時間Fri Oct 23 00:54:09 2009
※ 引述《Hoplite (票爺是民主的燈塔)》之銘言:
: ※ 引述《lis3065 (我笑了)》之銘言:
: : → lis3065 :摳比有很紅嗎? 10/14 22:08
: : *我不能問他有沒有很紅阿?
: : *因為我覺得他沒有很紅阿 身邊一堆人都討厭他 版上也不少人討厭他
: : *他也是票選最討厭的NBA球員
: : *而報導又提到 他很紅 所以我問了一下
: : → lis3065 :用三千萬簽摳比很合理阿 反正隊中其他球星也會乖乖的 10/06 17:25
: : → lis3065 :降低薪水 為摳比效力 10/06 17:26
: : *用3000萬簽摳比合理 引戰了??
: : *隊中其他球星降低薪水 也只是陳述事實
: : *像是Artest 和 Odom 不就降薪嘛?
: 麻煩原申訴者 lis3065 君回答這個問題:
: 為什麼你會覺得花三千萬簽一個你認為沒有那麼紅的球員很合理呢?
: 籃球群組 Hoplite
1.第一篇是報導裡提到"比陣中「一哥」布萊恩還紅" 原文
#1ArTYQTK (NBA)
於是我問了這個問題
2.第二篇
#1AokeoI9 (NBA) 報導提到
"如果續約的話,布萊恩大概能夠得到3年高達8600萬到9100萬的頂級薪資合約"
底下的推文就有一些討論
而我之所以說用三千萬簽摳比很合理 是因為隊中其他球星會降低薪水 為摳比效力
像是Artest 和 Odom
Odom今年合約的相關報導
#1ASwkEZw (NBA) #1ASgE9uN (NBA) #1ASjQ2Br (NBA)
Artest今年合約的相關報導
#1AJmF70A (NBA) #1AJSnRiv (NBA)
我說 用三千萬簽摳比合理 跟 摳比紅不紅沒有關係
我之所以會認為合理 是覺得隊中其他球星會降低薪水 為摳比效力
再解釋清楚點 NBA有薪資上限
雖然有很多例外條款 可讓球隊薪資超過上限
但還是要看 球團老闆肯不肯花錢
於是有部分人的看法:
如果湖人用3000萬簽摳比 會壓死其他人的薪資
未來一些球員想加價續約的時候 而老闆不肯花錢 就會導致球員離隊
而我認為用三千萬簽摳比合理
因為我覺得隊中其他球星也會降低薪水 為摳比效力
像是今年就已經有兩個降價簽約了
以上為我的解釋
煩請群組長 繼續審理了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4.212
1F:推 Gerrard1004:阿泰跟ODOM沒有降薪吧...推這個應該不會被警告吧QQ 10/23 09:52
2F:推 hllwolfkhan:希望小組長可以站在板主立場想一下 我們依律判決 被 10/23 14:12
3F:→ hllwolfkhan:申訴後 如果輕易改判 將會導致板規威信蕩然無存 板風 10/23 14:13
4F:→ hllwolfkhan:動盪不安等巨大的影響 有的時候白馬非馬的辯論點雖然 10/23 14:14
5F:→ hllwolfkhan:表面上看來有理 但其影響卻是非常深遠的 還請小組長仔 10/23 14:14
6F:→ hllwolfkhan:細審案 並多替板主想一下 再次感謝了!! 10/23 14:15
7F:→ gingling:「輕易改判」..講的一副小組長都隨便在做判決似的 10/23 17:13
8F:推 hllwolfkhan:沒有沒有 我不是這個意思 可能我不太會表達 我是說希 10/23 17:23
9F:→ hllwolfkhan:望可以謹慎考慮各方面因素再來改判 若有導致誤會 本 10/23 17:24
10F:→ hllwolfkhan:人至上最深的歉意 10/23 17:24
11F:→ hllwolfkhan:更正一下 各方面因素再來"改判" 改判一詞 應更正為 10/23 17:40
12F:→ hllwolfkhan:"判決" 10/23 17:40
13F:→ lis3065:阿泰和ODOM有無降薪 我有貼相關的文章代碼了 我相信群組長 10/23 18:05
14F:→ lis3065:會觀看的 10/23 18:06
15F:→ lis3065:我只是想要一個公正的判決 從我的申訴文章應該可以看出 10/23 18:45
16F:→ lis3065:B版主的判決 有許多瑕疵 像是譯名部分在尚未跟湖人版版主 10/23 18:48
17F:→ lis3065:確認前 就先警告我 還好這部分在我跟B版主申訴後已經改判 10/23 18:51
18F:→ lis3065:另外 B版主也從未回應我 如何從該些推文解讀到引戰意味 10/23 18:54
19F:→ lis3065:若是沒有從推文解讀到引戰意味 為何又可判定該些推文引戰 10/23 18:57
20F:→ lis3065:只以"版友檢舉"和"先前表現"實在很難讓人信服 理由如我前 10/23 19:00
21F:→ lis3065:篇文章所講的 況且B版主列舉的一些推文 都是當時未被水桶 10/23 19:01
22F:→ lis3065:或是警告的推文 也就是說 當時"未引戰"的推文 現在卻變成 10/23 19:02
23F:→ lis3065:我持續"引戰"的證據 這似乎不是那麼合理 我認為當時就被水 10/23 19:06
24F:→ lis3065:桶或警告的推文 來當作我"持續引戰"的證據才恰當吧 10/23 19:07
25F:→ lis3065:我想一個公正的判決 應該是不會影響 版規威信或版風動盪 10/23 19:14
26F:→ lis3065:煩請 群組長審理了 感謝 10/23 19:15
27F:推 Gerrard1004:我有個疑問,天天看nba版的人會不知道kobe紅不紅嗎?? 10/23 21:03
28F:→ Gerrard1004:球衣這麼多人賣的好,為什麼單獨問買KOBE的買來幹麻? 10/23 21:04
29F:→ Gerrard1004:常常在看板看NBA的人,也不會不知道買球衣幹麻吧? 10/23 21:04
30F:→ lis3065:我在申訴信中就有解釋該些推文了 在前篇文章我也有PO出來 10/24 02:33
32F:→ lis3065:知道買球員球衣要幹嘛 10/24 02:38
33F:→ baimoo520:為板主立場想? 立場偏頗的板主沒啥好立場可以講啦 10/24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