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y5678gy (情歸A.J.Burnett)
站內Sportcenter
標題[申訴] Baseball 板板主gap057劣退不當
時間Mon Jul 27 15:00:45 2009
我在棒球板po文,結果板主給我劣文退回
我不服,且已和板主溝通討論過
我要申訴的有兩點
1. 板主判決不合理
2. 板主的標準不一
原文:
作者 gy5678gy (情歸A.J.Burnett) 站內 Baseball
標題 [閒聊] 這種明星賽....
時間 Mon Jul 27 12:10:5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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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球員在那邊跳sorry sorry
還有人戴面具變聲裝可愛 我不點名 看的自然知道是誰
看看國外
明星賽應該是很熱鬧的活動
但沒淪落到叫球員來跳這種水準的舞
要跳這種 國外都是請舞團來跳
看著中職的明星賽
完全不知所謂
只覺得SBL化了
跳那什麼東西?
國外會叫Pujols Jeter Halladay在上面跳不三不四的舞步嗎?
中職入選的標準又低
ERA 5.xx 6.xx的都還可以入選
是怕沒炮火不好看嗎?
唉 對這種明星賽真是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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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對我的文章劣文退回,
板主依板規11來處理。
▌第十一條 發表文章或推噓文,內容涉及惡意諷刺調侃特定球員、團體,板主
可視情況給予至少30日水桶或劣退處分。
我認為一個職業球員的本份就是盡力打好比賽,
一個球員表現好壞與否本來就可以討論批評,
那如果一個球員在球場上跳舞,我更可以有批評的權利,
畢竟職業化的是他的球技,而不是舞技。
雖然職業運動乃商業化之行為,球員跳舞也許是娛樂球迷,
但是我認為這可公評,這應屬言論自由之範疇,
何況我沒有對特定某隊或某球員做出人身攻擊,
如果這樣都不能批評,那是不是只能對CPBL說好話?
這場比賽我也看完了,我也不是天馬行空惡意調侃,
而是看完之後的心得。
另外,如果板主認定我是惡意諷刺調侃,
在棒球板
#1AQ7zIRm 作者qk123的文章裡,
難道他就不算惡意諷刺調侃嗎?
但是他的文章並沒有被劣退。
我只希望板主能取消我的劣文,
希望得到一個合理的判決,
感謝小組長。
下面會附上原文以及我和板主溝通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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