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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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台籃板g6m3kimo 不當水桶
時間Tue Jul 7 23:23:20 2009
本版討論請勿對球員、球隊做無意義之謾罵侮辱並引起版友公憤。
不代表要同時對球員對球隊 還要引起公憤同時發生才能引起判決
在此案例中,我是以比水桶10天更輕的警告作判決的
但他之前已有一隻警告 所以合併計算.
另外有許多相關批評,我都給予保留,
但是廢除台籃這種結論不但無助於台籃的進步,
更否定了台籃存在的價值,
就算他之前引述各種原因,
但都更改不了此句話全盤非客觀抹殺其他球員努力的事實,
所以我視之為無意義的謾罵.
況且光華隊球員說什麼話 動機為何 事實真相都尚且不明
光看小道消息 不去查證 就可以隨便咒罵台籃都應該廢一廢嗎?
私信我不能公佈 涉及個人隱私
確實有人感到不舒服了
於法不合 於理無據 於情有虧
此判決 還有什麼可說的嗎?
※ 引述《takuminauki (渡邊)》之銘言:
: 代號 #1AKFSL0Q
: 版主g6m3kimo根據板規四水桶我
: 板規四
: 4.本版討論請勿對球員、球隊做無意義之謾罵侮辱並引起版友公憤。違者輕者刪文,重者
: 劣退並視情節水桶10天至30天,情節過於嚴重時可處以永久水桶。
: 推 takuminauki:因為真的很爛阿..真的是爛透了.... 07/06 01:56
: → takuminauki:球季身材輸人家不打緊 連運動精神都沒有 07/06 01:56
: → takuminauki:真不懂這種東西有啥好支持的 台男籃廢一廢了 07/06 01:57
: 推 takuminauki:我的天阿 年紀輕輕就在那邊耍屌 這就是上樑不正 07/06 01:34
: → takuminauki:台灣男籃廢一廢了啦
: 我的推文完全沒有隊球員球隊做無意義謾罵,也沒有引起公憤,很多人都在此文章
: 推文幫我講話,g板主隨意水桶我,還隨意延伸我的言論,還修文讓證據不見,某g
: 你有種的話就把最早的水桶理由打回來,請給我公道,不要扭曲延伸我的言論,這
: 次的判決證明了某g完全不適合當板主,把板規4無限放大權力,實在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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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70.24
1F:→ mousepad:請靜待小組長處理,勿自行交鋒 07/08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