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標題[轉錄]Re: 這是怎樣?
時間Tue May 12 08:17:13 2009
※ [本文轉錄自 mousepad 信箱]
作者: kobelovesex (永遠的強姦之神)
標題: Re: 這是怎樣?
時間: Tue May 12 08:08:50 2009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 引述《kobelovesex (永遠的強姦之神)》之銘言:
: : 為何我在組務板也被水桶?
: : 我跟你說 群組法規禁止與案件無關者來推文
: : 你硬要解釋說可以
: : 那現在別人一直來推文裡嗆我
: : 卻只有我被水桶
: : 你們連在組務板都要剝奪我的發言權
: : 會不會太過份?
: : 做到一視同仁很困難嗎?
: 組務板水桶所有郵寄給小組長的信件均屬公開公務信件
: 此點在本人名片檔亦有載明
: 我可以轉到板上回覆你
: 需要我轉嗎?
需要 以下的文字也一起轉貼:
組務板是使用者的申訴管道
不敢相信這個板的板主居然會把人暗桶
是哪個組長做的?自己出面承認
群組法規 明文規定:
5.4.完整申訴過程中
非該案權益直接相關人不得發表文章或推文
違者直接刪除並得設水桶以維護審理秩序
群組長卻硬要自行解釋成:允許非該案權益直接相關人推文
本來我也說過願意配合
但有幾個與本案不相干的人一直來推文 對我出言不遜
我的回應沒有髒話 沒有人身攻擊 卻遭到暗桶
別人可以推文 我就不行 我的推文有比較超過嗎?
用這種手段來單方面剝奪原告的發言權
這是組長級人員該有的行為嗎?
會不會太無法無天了
我要求立刻解除我在組務板的水桶
你們任意把申訴者水桶
原告除了無法推文 也無法再就案件做辯證
這算什麼審判的板
全世界都沒有這麼離譜的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4.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50.187
1F:推 Gerrard1004:大家也都只是提醒你而已,從頭到尾也只有你自己一個人 05/12 08:37
2F:→ Gerrard1004:把自己當成被害者,小組長給你的回應夠明確了吧? 05/12 08:37
3F:推 jayin07:原告無法推文又不是沒發生過 05/12 09:26
4F:→ jayin07:原因都是說了一些未經同意的話 05/12 09:27
5F:→ jayin07:但是寄信給組長轉信,他也一字不漏的可以貼上來 05/12 09:27
6F:→ jayin07:差別沒有很大 05/12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