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rrard1004 (小傑)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申訴]申訴NBA版Bullshits之水桶判決
時間Sun May 10 17:03:17 2009
申訴人:Gerrard1004
申訴看板:NBA版
申訴理由:NBA版主Bullshits桶人失當,而且桶人毫無標準,自由心證
噓 Gerrard1004:看自己被婊的影片叫懷舊 不要笑死人了!!!! 05/04 12:22
噓 Gerrard1004: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真正的國王迷XD 05/04 12:43
→ Gerrard1004:酸民跑出來?了不起的群眾暴力^^ 05/04 13:07
→ Gerrard1004:我發表疑問而已,你的世界只剩酸而已? 05/04 13:09
→ Gerrard1004:反湖一版果非浪得虛名..... 05/04 13:14
→ Gerrard1004:我可以推群眾暴力嗎XD 05/04 13:15
→ Gerrard1004:不爽不要看?這是你家的版?憑什麼我不能看 05/04 13:16
→ Gerrard1004:你慢慢一人一信,他會鳥你就好笑了 05/04 13:17
→ Gerrard1004:反湖迷+反KOBE迷當然是第一名...反AI的算小宗吧 05/04 13:22
噓 Gerrard1004:你可以推推推~我可以噓噓噓噓 我就是要噓啦 05/04 13:24
→ Gerrard1004:COS你才無聊吧...那種推文方式不過是想取得大家幫你群 05/04 13:25
→ Gerrard1004:眾暴力而已 唉唉唉 05/04 13:26
→ Gerrard1004:TZAR不知道你說的某迷是哪隊迷阿 願聞其詳 05/04 13:29
→ Gerrard1004:78年前?誰酸誰阿....現在很多使用者七八年前都不在吧 05/04 13:30
→ Gerrard1004:這帽子扣的還真大........ 05/04 13:30
→ Gerrard1004:別笑死人了 how不是出了名的酸民嗎?有人還要護航他喔 05/04 13:31
→ Gerrard1004:你可以重複推 別人不可以重複噓嗎?好大的官威呀 05/04 13:33
噓 Gerrard1004:又集好氣了 顆顆 16276那個也敢拿出來講 換個有力點 05/04 13:37
→ Gerrard1004:的文章好嗎? 05/04 13:37
→ Gerrard1004:無視?那個人不過就是標準的釣客...他的文章也好說嘴喔 05/04 13:38
噓 Gerrard1004:算了 permoon也是個釣客 跟他說不輕的 05/04 13:40
→ Gerrard1004:你拒看就拒看阿 根本沒人在乎你有沒有看 少自以為自己 05/04 13:41
→ Gerrard1004:有多偉大了XD 05/04 13:42
噓 Gerrard1004:真正的火箭迷我看根本沒幾個 偉大的酸民們阿^^ 05/04 13:44
噓 Gerrard1004:自己一堆討戰迷 好意思講別人大放厥詞 可笑阿可笑 05/04 13:48
→ Gerrard1004:盡量講~盡量自嗨阿^^baimoxx還不就也是常偷躲起來酸 05/04 13:49
噓 Gerrard1004:說少部分湖迷令人反感 怎麼不說大多數反迷令人反感 05/04 13:52
→ Gerrard1004:我討厭誰我都直說的 我才懶的沒GUTS偷酸 05/04 13:52
→ Gerrard1004:而且我沒那麼無聊引戰... 05/04 13:52
→ Gerrard1004:NBA版的酸民可多了.............. 05/04 13:53
→ Gerrard1004:永遠活在過去XD 陰掉?要陰的話幾年前太陽早被陰掉了 05/04 13:55
→ Gerrard1004:酸民才不敢承認咧 可憐的ㄚㄚㄚㄚㄚㄚ 05/04 13:57
噓 Gerrard1004:看到這麼多為酸而酸的酸民..只覺得很可憐 05/04 14:03
→ Gerrard1004:歷史可以鞭阿,先說打算鞭多久?20年後還在鞭2002?? 05/04 17:56
→ Gerrard1004:就是有反迷無聊喜歡見縫插針找麻煩 少了這些人 總版 05/04 17:57
→ Gerrard1004:可以安靜很多 05/04 17:57
噓 Gerrard1004:Bibbymike 我哪時候有說過當年裁判判決是正確的? 05/04 21:02
→ Gerrard1004:真是無聊 這樣也能扣帽子 05/04 21:02
→ Gerrard1004:歡迎你找出來我不承認當年判決的話 找不出來請你道歉
作者 BullShits (撥穴大師)
標題 Re: 請問我犯了版規哪一條??
時間 Fri May 8 11:35:4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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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rrard1004 (小傑)》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我該篇文章說了啥犯版規的話?
: 要桶我亂版嗎?
: 前面有多少人不斷引戰不先捅桶我??
: 可以重複推不可以重複噓喔
: 真是奇怪了
: 要馬不做事
: 要馬就亂桶人
: 屌!
: 真是個好版主阿^^
主要是多次挑釁板友
我是依推文者的語氣判定的
況且不只一個人檢舉你的推文
我想判決沒有什麼異議
作者 Gerrard1004 (小傑)
標題 Re: 請問我犯了版規哪一條??
時間 Fri May 8 13:20: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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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不會太好笑+隨便了
有人檢舉就該桶?
那我跟別的版主檢舉你妳是不是要侵自己水桶?
那篇文章的始末你有看清楚嗎?
沒有那些反迷在那挑釁我會回擊?
你不先捅那些始作庸者只桶我?
是怎樣 湖迷在總版不受歡迎 所以欠桶的意思?
可不可以請你做事情公正點 你有看我被桶還有反迷來嗆?
▁▁
以上是我跟他的信件內容,我回了第二篇之後他就沒有回我
補充一下,信件會有這麼多情緒字眼純粹是感到太莫名奇妙了
當初Bullshits版主上任的時候自己說要酸要戰都很ok"
結果造就了nba版現在充斥著亂象,眼見管不動了才出面管理
結果又是毫無標準的自由心證桶人
我自認該篇文章我是情緒被挑起
但如果沒有前面那些人的挑釁跟不斷的拿七年前的事情來鞭
我也不會情緒受到影響,另外,如果我那樣是挑釁版友被桶
那為什麼該篇文章裡面一堆人挑釁都安然無恙?
是否應該比照辦理才符合公平原則?
還有請問小組長,是否有多人檢舉就可以當作隨意桶人的理
油?
還請小組長做出合理的裁定,謝謝
#19_c3D_X (NBA)
以下是該篇文章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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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67.25
※ 編輯: Gerrard1004 來自: 118.166.67.25 (05/10 17:03)
※ 編輯: Gerrard1004 來自: 118.166.67.25 (05/10 17:05)
※ 編輯: Gerrard1004 來自: 118.166.67.25 (05/11 11:49)
※ 編輯: Gerrard1004 來自: 118.166.67.25 (05/11 12:01)
※ 編輯: Gerrard1004 來自: 118.166.71.16 (05/13 00:36)
※ 編輯: Gerrard1004 來自: 118.166.71.16 (05/13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