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標題[轉錄]Re: [通告] 4/28違規公告-通知信
時間Tue Apr 28 23:44:17 2009
※ [本文轉錄自 OoyaoO 信箱]
作者: wangpohsiang (翔翔v( ̄︶ ̄)y)
標題: Re: [通告] 4/28違規公告-通知信
時間: Tue Apr 28 20:45:41 2009
※ 引述《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之銘言:
: 多數板友認定?少開玩笑了?baseball板的多數是什麼?
: 真要硬擠出條版規去處理原PO我也會阿
: 第二十二條 豪洨文、灌水文、無關板旨文、洗板文。
: 違規之文章砍除,可劣退外,科或併科水桶30-180天不等。
: 定義:
: 豪洨文:內容不盡屬實之文章。
: 這條夠不夠
: 如果我這樣推文必須要接受水桶判決,我無法接受他不被水桶
: 以上
原文並未直接論述,而是以詢問的語氣,
自然就沒有違反板規,再次聲明不服判決請至組務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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