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an (再說)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申訴] baseball板版主判決不合理
時間Fri Apr 24 02:19:15 2009
文章代碼(AID):
#19vne3ao
而對於板主的判決
我向板主詢問反應後
獲得如下的判決理由
以及要求我如有不滿自行申訴的回應
作者 wangpohsiang (翔翔v( ̄︶ ̄)y)
標題 Re: 惡意引戰?
時間 Fri Apr 17 00:05:3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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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反串是個人的事,我的判決與這個舉動毫無瓜葛。
另外,您所發表的文章,明顯偏離回應之文章的討論方向,
且已引起謾罵與對立,故決定此判決。
對回應有所不服請至組務(Sportcenter)申訴,謝謝。
我因為看到
#19vn2nOu中的推文
1F:推 Timon1025:一定是象迷偽裝的
2F:推 pcw0411:這純粹個案怎麼又要酸到象迷 218.167.163.98 04/16 19:20
3F:推 funnyrain:關象迷屁事,是有病喔,酸不停= = 125.224.12.10 04/16 19:22
4F:推 annnn:這也能酸 到了反感的地步了! 118.160.86.83 04/16 19:31
而受不了這種擺明是反串
居然還有球迷要打蛇順竿上
罵棒球版風氣就是如此的現象
所以回文
提出Timon1025根本就是反串為樂的證據
而以下的推文
有些人根本就沒看清楚我是把反串抓出來
只因為碰觸到「象隊」
就開始有些急著護航不合理的噓文
例如對著抓出反串的我質問連這是反串都看不出嗎
也有看清楚我發文的板友持相反意見
而我本人也對其中一些噓文提出反駁
最後板主以發表的文章明顯偏離回應之文章的討論方向
且已引起謾罵與對立為由
判決30日水桶
對於此判決
我覺得有三點嚴重瑕疵
1.不合理
板主的回信明白指出,判決的理由因為我符合「偏離原主題」及
「引起謾罵與對立」兩個要件。偏離原主題這個要件,在同主題
文章最後的推文就已經偏離,我只是延續最後推文的討論,根本
不是我去造成討論串主題偏離。而引起謾罵與對立這個要件,有
板友不看清楚文章、或者看清楚仍故意用一些不合理或情緒化的
噓文,這不是我能控制,而有板友看不下去反駁回去,這同樣也
不是我能控制,而板主非但不依照板規十二條管理推噓文,只是
簡單的說因為我的文章偏離主題而且推噓文開始爭吵,就判決我
禁止發文,似乎是我為不看清楚和不講理的護航噓文及後續引起
的爭論負責,根本不合理到了極點。此為第一個瑕疵。
2.不符合比例原則
板規規定最高水桶30日,板主判決惡意反串且首先偏離原主題水
桶30日,也判指出該推文違反串的我30日。不管是因為板主偷懶
一律給予水桶30日、或其判決拙劣、或為討好特定球隊球迷,都
是輕重不分,且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判決。此為第二個瑕疵。
3.雙重標準
如果真如板主回信所說,判決只看符合「偏離原主題」及「引起
謾罵與對立」兩個要件即成立,即可判決我30日水桶,那
#19vn2nOu
中,pcw0411、funnyrain、annnn的推文同樣符合這兩個要件,
為何板主視而不見?在信中斬釘截鐵的說,與一切條件無關,只
要符合要件即水桶,而事實是同樣符合兩個要件的他人,板主視
若無睹,標準因人而變。此為第三個瑕疵。
有三個重大瑕疵的判決
我嚴重覺得非常不恰當
而且要造成以上三個瑕疵
可能板主本身有立場而在判決上因私心而造成
就算假設板主本身處於一個公正超然的立場
會造成以上的判決瑕疵
並定是其執法並無一個公正的標準
所以容易受到特定族群的吵鬧而做出有瑕疵的判決
身為板的管理者
不管是有立場到私心干涉公務
或者是執法標準不嚴謹容易受到群眾影響而出現瑕疵
都是非常不應該的
請組務處理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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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賢知一派-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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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7.130
※ 編輯: A1an 來自: 59.120.7.130 (04/24 02:21)
5F:推 RJJ:此申訴已受理,請勿再修改內文。 04/24 03:48
6F:推 RJJ:另外請也附上板主的公告文章代碼。謝謝 04/24 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