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mygod10 (片反豕者女子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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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如果版規與憲法牴觸......
時間Fri Nov 28 18:14:32 2008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基本上我的言論除了誹謗他人或者不實指控之外
照理說我的文字與言論應該都受到這一條憲法條文的保障
看一下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如果我只是在推文裡面酸了人家一下
這樣就要被水桶.......
會不會太....
那是我的言論自由阿
更何況還不是噓文或者謾罵誹謗
這部份可以請組務回覆一下嗎??
我只是想知道哪種版規是可以凌駕在憲法之上@@
或者說台灣人天性不重憲法,所以在ptt的版務處理上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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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34.96
1F:推 gingling:憲法不是這樣解讀的 11/28 20:46
2F:→ omygod10:否則???? 11/28 21:07
3F:推 JUNstudio:請先向棒球版板主申訴,若仍有意見再來組務這邊反映 11/28 21:26
4F:推 poning:請先證明帳號具有人格權 11/29 00:15
5F:推 jianoon:帳號不具有自然人資格 11/29 01:50
6F:推 milk2233:帳號可以類推適用吧...雖然沒有明文規定 11/29 07:56
7F:推 coldroom:去申請大法官釋憲吧! 11/29 21:12
8F:推 eternalviva:原po好囧... 不知道該怎麼下台了 誰來幫幫他阿 11/30 01:21
9F:→ omygod10:沒啥囧的阿....因為我在幾個版遇到相同的言論自由論述 11/30 03:06
10F:→ omygod10:甚至到最後我自己管版也都全面開放噓文 11/30 03:06
11F:→ omygod10:這種規則各看版不同,我只想問問站方有無統一的管理原則 11/30 03:07
12F:推 JUNstudio:首先,你若針對棒球版水桶有疑慮,應該先向該版主申訴, 11/30 09:29
13F:推 JUNstudio:若無法接受再來向組務這邊反映。但你文章的問題我覺得是 11/30 09:32
14F:推 JUNstudio:我們組務這邊無權解釋與回答的,更何況你自己後來推文也 11/30 09:32
15F:推 JUNstudio:提到要「問站方」,因此這問題你問錯地方了、、、 11/30 09:34
16F:推 Archi821:看你有沒有影響社會秩序啊 12/03 00:30
17F:推 a111156987:水桶凍結的是你在該板發言權 並不是全部發言權 12/03 12:38
18F:→ a111156987:因此只你影響了"該板秩序" 在板內桶你是合理的 12/03 12:39
19F:→ a111156987:PTT又沒有凍你整個人(包括現實生活)的發言權 12/03 12:40